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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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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东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邬鹤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东方

  日期 2020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20-017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于2020年4月22日上午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2日以邮件发出。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东方女士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上海家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请见当日公告(临2020-018)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张东方董事回避),通过本议案。

  《上海家化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请见当日公告(临2020-019)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20-018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首次执行时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须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调整项目为:本公司将预期因销售退回而退还的金额从其他应付款计入其他流动负债;将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将递延收益中顾客未使用的会员积分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与原收入准则比较,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预计不会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及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20-019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2018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各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该等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20)

  3、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4、2018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各项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21)

  5、公司监事会已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18年3月26日通过公司官网(http://www.jahwa.com.cn)发布了《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公示》,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7、2018年4月2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8、2018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35)

  9、2018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授出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公司决定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340万份。同日公司召开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监事会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意见,同意董事会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39)。

  二、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

  1、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

  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8个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激励对象,其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将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1)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达成目标1后,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数量为其在该行权期内可行权总量的30%;达成目标2后,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数量为其在该行权期内可行权总量的70%;同时达成目标1及目标2后,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数量为其在该行权期内可行权总量的100%。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本计划的考核办法,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对激励对象2018-2020三个年度进行考核,激励对象相关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必须为C及以上,才可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相应行权期内可行权股票期权申请行权,否则,其相对应的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38亿元,较2017年度增长10.01%,增幅低于23%,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97亿元,较2017年度增长17.09%,增幅低于54%;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4亿元,较2017年度增长38.63%,增幅低于41%,201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57亿元,较2017年度增长42.92 %,增幅低于92%。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公司未满足上述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授出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85万份(340万*25%)全部由公司注销。

  2、个人激励对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退休、合同到期而离职的,其获授的权益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已经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在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完毕,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因公司两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该两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除第一个行权期的11.5万份(46万*25%)由公司注销外,第二、三个行权期的34.5万份亦全部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公司共注销股票期权119.5万份。

  三、律师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于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股权注销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股权注销的内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股权注销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法律意见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20-020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于2020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2日以邮件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20-021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自本期起,Cayman A2的委外生产纳入个人护理产量统计。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0年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皂粒、油脂、表面活性剂、溶剂、营养药物添加剂、包装物等。

  1、皂粒油脂

  2020年一季度皂粒、油脂类原料受棕榈油、棕榈仁油冲高回落的影响,报告期比去年一季度采购均价下跌600元/吨左右(不含税),跌幅约5%左右。

  2、表面活性剂

  2020年一季度表面活性剂受棕榈仁油冲高回落,环氧乙烷持平的影响,报告期比去年一季度采购均价下跌500元/吨左右(不含税),跌幅约4%左右。

  3、溶剂

  2020年第一季度溶剂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 报告期比去年第一季度采购均价大幅上涨约1000元/吨左右(不含税),涨幅比例约为18%。

  4、营养药物添加剂

  2020 年第一季度营养药物添加剂价格基本持平。

  5、包装物

  包装物中纸箱受国内原纸价格下行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比去年同期采购平均价格下跌约2%;其它包装物价格稳定。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20-022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推选代理董事长

  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家化”或“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下午收到公司董事长张东方女士的辞职报告。张东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自2020年5月5日起辞去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以及下属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相关职务,辞任后将担任公司首席顾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张东方女士递交的董事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张东方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张东方女士已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也没有任何需要提请股东关注的其他事宜。

  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根据有关规定,经2020年4月22日下午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共同推举,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推选公司董事孟森先生担任公司代理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对张东方女士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20-023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临时)董事会于2020年4月22日下午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下午通过电话及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孟森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推选代理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孟森先生担任公司代理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公告临2020-022)。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2020年4月22日下午,公司董事长张东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公告临2020-0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提名潘秋生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鉴于张东方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以及下属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相关职务,辞任后将担任公司首席顾问,自2020年5月5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聘任潘秋生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经理,自2020年5月6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董事候选人、首席执行官兼总经理简历

  潘秋生:男,1973年出生。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化学系理学士,复旦大学-美国圣路易华盛顿大学EMBA,进修INSEAD欧洲工商管理学院高级管理课程。曾任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大众化妆品部商务总经理及欧莱雅集团大众化妆品部亚太区商务总经理、美泰全球副总裁兼美太芭比(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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