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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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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0-025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893,928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19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0号)核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00万股,并于2019年11月6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5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0,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964.392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35.6072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共涉及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的261个获配账户,对应股票数量893,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3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893,928股,将于2020年5月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参与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官方网站(http://www.citiorient.com)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网下投资者《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花旗认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893,928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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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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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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