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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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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237,079,490.56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1.6元(含税),预计共计派送税前现金股利3360万元。

  本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专注致力于全球领先的高性能过滤材料、功能性过滤材料和功能性过滤网的研发和制造。围绕主营业务,公司持续加大在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应用和销售,并将其应用于家用/商用/中央空调、空气净化机、汽车/火车/飞机/船舶空调过滤系统、新风系统等,确立了公司在室内空气治理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具体包括:高性能过滤材料、过滤网、空气净化器过滤器、新风系统过滤器、汽车空调过滤器、轨道交通空调过滤器、油烟过滤器、换气扇过滤器、空调风轮、全热交换器等。

  2、经营模式

  公司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营销部门直接负责向客户进行产品销售,生产部门根据年度客户的需求目标,结合企业实际生产能力,制定各产品订单的生产计划,分批次进行供货,技术部和品质部针对在产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对所有销售产品进行质量跟踪及反馈,并与营销部一起跟客户进行及时沟通,确保生产计划按时按需的完成。公司全面协调销售、采购、生产管理以及品质管理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采取直接销售的模式,与主要客户建立长期、稳固的良好合作关系,供货价格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及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极大程度稳定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3、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高性能过滤材料、功能性过滤材料和功能性过滤网是空调及空气净化机的关键零部件,是空调机、空气净化机及新风机中过滤系统的最主要组成部分。由于主要应用在空调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和新风系统中,高性能过滤材料、功能性过滤材料和功能性过滤网随着空调整机、空气净化机和新风系统的发展而快速发展,其发展轨迹与上述相关行业的发展轨迹基本一致,经历了从无序竞争到规模化生产的过程,从单一空气过滤到节能、环保、多功效的升级换代,国内行业的集中度逐步提升。近几年,随着用户对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对具有健康、节能、环保、智能化等功能的净化产品越来越青睐,未来对于功能性空调及功能性空气净化机等的需求将加大,高性能过滤材料、过滤网板、过滤器行业预计很快会迎来蓬勃发展的机遇。全球对空气治理、城镇化改造和健康产品的需求升级将持续拉动空气过滤产品市场的需求激增,因此除了空调行业、空气净化机行业和新风系统行业的景气度持续向好外,高性能过滤材料、过滤网板、过滤器相关的健康防护产品创新也将保持高速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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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收入64,883.46万元,同比增长14.80%,实现净利润8,011.20万元,同比增长23.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11.20万元,同比增长23.1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应收票据-50,510,739.17元,应收账款-1,451,824.38元,应收款项融资50,510,739.17元,其他应收款3,931.42元,递延所得税资产173,096.08元,短期借款155,039.49元,其他应付款-155,039.49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274,796.88元,其中盈余公积为-98,087.78元、未分配利润为-1,176,709.10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应收票据-47,933,152.74元,应收账款-1,154,480.17元,应收款项融资47,933,152.74元,其他应收款506.32元,递延所得税资产173,096.08元,短期借款154,180.70元,其他应付款-154,180.7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980,877.77元,其中盈余公积为-98,087.78元、未分配利润为-882,789.99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合计11家,本年新增1家,具体请阅“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和“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宏广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利润分配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提前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当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7,079,490.5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1.9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06年4月10日,并于2014年5月19日变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6层ABCD单元,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3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双,中国注册会计师,从 2007 年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3311)、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300014)、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22)、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55)、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601969)、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601138)、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603886)、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256)、新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K,2103)、复星旅游文化集团(HK,1992)、高鑫零售有限公司(HK,06808)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并购重组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李玉梅,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本期签字会计师:张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9年7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331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669)、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300014)、江苏瀚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0610)、江苏红旗种业股份有限公司(831232)、徐州市九州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839717)等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工作细致、 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审计意见。考虑到公司审计工 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且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审计意见。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修订)》的规定,将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15〕708号”文《关于核准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环境”或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5,2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39元,募集资金总额28,29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567,240.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7,407,759.44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12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YZH/2015SHA2003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10,517,385.24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3,480,649.19元(其中募集资金136,890,374.20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933,808.25元,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15,656,466.74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本年度使用金额

  2019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39,895.40元;募投项目相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入与收回净额285,743.86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期投入与赎回净额30,000,000.00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4,961,964.28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29,171.68元,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4,834,764.37元,手续费支出1,971.77元)。

  (2)期末余额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原保荐机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日,变更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因变更募投项目,该账户已注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2,557,280.64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19年度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收益为4,834,764.37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7,500.00万元,其中4,500.00万元的理财产品为招商银行的产品代码为“CHZ01061”的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为2020年3月27日;3,000.00万元的理财产品为招商银行的产品代码为“CHZ00882”的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为2020年1月17日。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4月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年产 3,500 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19 年 12 月延期至 2021 年 3 月;同时缩减该项目的投资金额,保留5,000万元用于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5,000万元用于公司设备战略升级需要的自动化生产提升改造项目,剩余5,158.55 万元用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所需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0年4月21日,东兴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2019年金海环境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总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表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生效。

  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708号”文《关于核准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0万元,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5.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2,9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567,240.5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407,759.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12日出具“XYZH/2015SHA2003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10,517,385.24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3,480,649.19元(其中募集资金136,890,374.20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933,808.25元,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15,656,466.74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本年度使用金额

  2019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39,895.40元;募投项目相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入与收回净额285,743.86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期投入与赎回净额30,000,000.00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4,961,964.28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29,171.68元,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4,834,764.37元,手续费支出1,971.77元)。

  二、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使用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三)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相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四) 现金管理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五)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

  三、 现金管理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方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事前进行现金管理方案筹划与评估风险,事后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3、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1亿元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其他综合收益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2、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其他综合收益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 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3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镇工业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3日

  至2020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 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镇工业园区

  3、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 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镇工业园区

  3、 邮政编码:311817

  4、 会议联系人:杨洁

  5、 电话:021-54891016

  6、 传真:021-54891281(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备注: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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