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政

  注册资本:5,036.738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玩具和电动工具,线路板,锂电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巨星工具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9、浙江巨星工具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农发区启辉路11号-1

  法定代表人:王时中

  注册资本:46,4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金属工具制造;电动机制造;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气设备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巨星工具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0、杭州联和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2号大街5号2幢

  法定代表人:潘国荣

  注册资本:35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器产品,五金工具,电动工具;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联和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1、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4幢5层501-516、518室

  法定代表人:郑洪波

  注册资本:8,484.849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系统、电气自动化设备、计算机、电子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应用软件的研发、生产、安装及技术服务,智能工程、自动化工程的集成、技术咨询、工程建设及安装,计算机、电子设备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先生、董事徐筝女士及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周思远先生均担任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2、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10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沈金荣

  注册资本:78,703.703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轮胎、车胎及橡胶制品;汽车零配件、汽车附属用油、汽车装饰用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本公司董事仇建平先生、赵礼敏先生、高管陈赛民先生、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周思远先生均担任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3、常州华达科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丁香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张瓯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机械配件、农业机械配件、激光平地机、精密激光仪器、测量仪器及金属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常州华达科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4、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开发区梅花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张瓯

  注册资本:1,233.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机电一体化仪器的研发设计、制造、维修及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模具开发及销售;大地精密测量仪、电子经纬仪、电子全站仪、激光测距仪、水准仪、电子水准仪、激光三维扫描仪、三维感知传感器及系统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5、杭州联和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2号大街5号3幢

  法定代表人:许承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电器产品、玩具、机电产品(除小轿车)(经向环保部门排污申报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电器产品、玩具(除国家专控)、机电产品(除小轿车);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联和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6、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新昌大道西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白洪法

  注册资本:18,08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柴油机及配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铸造发动机部件及机械配件;销售自产产品;销售:润滑油(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检验检测服务;柴油机及配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7、杭州巨星谢菲德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7号2幢405室

  法定代表人:卢承漂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户外用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日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巨星谢菲德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8、郑州嘉晨电器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北六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姚欣

  注册资本:1,98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科技技术研究、开发和智能产品销售;机器人、物联网技术软件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开发、设计、集中维护;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车辆智能系统及配套产品的技术研究及销售;生产:车辆配件、智能产品;房屋租赁。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高管徐征宇先生担任郑州嘉晨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9、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晖山路1号2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许奇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非道路车辆的动力电池系统研发、生产、销售;电池系统梯次利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新能源电池及配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实业投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充电桩销售,安装;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动车配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高管金华曙先生担任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0、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纬三路11号5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政

  注册资本:3,6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智能存储设备、智能工具、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的生产;五金产品、五金工具、木工工具、钻切工具、建筑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塑料制品、灯具、手电筒、文教用品、家具、户外用品、包装材料、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电气设备及零件、机电设备、金属制品、激光雷达(非军用)、激光投影仪、消防器材、测量仪器、清洁设备、物料搬运设备、焊接设备、泵及管件设备、管道配件、建材的销售;机器人、机械手、电器控制自动化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经营进出口业务。(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清单内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仇建平先生为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采购、销售与劳务服务:依据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签署的相关框架协议进行2020年可能发生的数额预计。该协议规定就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和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以及接受、提供劳务服务等所有交易均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价格确认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平合理定价;并规定了在具体交易时各方须就交易量和具体价格签署具体合同便于履行。

  2.房屋及建筑物租赁:上述联营关联方,租用本公司厂房及办公场所,双方签有租赁协议,协议价格及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以及地域的便利条件,利于降低采购销售成本以及拓宽融资渠道。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9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

  杭叉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租赁”)、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重机械”)、浙江杭叉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进出口”)、杭州叉车门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门架”)、杭州杭叉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机械设备”)、宝鸡杭叉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鸡杭叉”)。

  ●担保金额: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作为杭叉租赁的控股股东,拟为其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杭州分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杭叉集团作为杭叉租赁的控股股东,拟为其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2,1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杭叉集团作为杭叉租赁的控股股东,拟为其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杭叉集团作为杭重机械的控股股东,拟为其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4,2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杭叉集团作为杭重机械的控股股东,拟为其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2,2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杭叉集团作为杭叉进出口的控股股东,拟为其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6,000万元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杭叉集团作为杭叉进出口的控股股东,拟为其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杭叉集团作为杭叉门架的控股股东,拟为其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

  杭叉集团作为杭叉机械设备的控股股东,拟为其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

  杭叉集团作为宝鸡杭叉的控股股东,拟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因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0年度为相关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同意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担保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书。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叉租赁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杭州分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叉租赁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2,1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叉租赁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四)公司全资子公司杭重机械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4,2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五)公司全资子公司杭重机械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2,2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叉进出口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6,000万元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七)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叉进出口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八)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叉门架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

  (九)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叉机械设备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

  (十)公司控股子公司宝鸡杭叉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与债权人签署相关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开具保函、付款交单(D/P)等业务操作等。

  本次公司拟为杭叉租赁、杭重机械、杭叉进出口、杭叉门架、杭叉机械设备、宝鸡杭叉等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杭重机械、杭叉进出口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公司为杭重机械、杭叉进出口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担保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书。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1、子公司名称:杭叉集团租赁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相府路666号

  4、法定代表人:王国强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经营范围:叉车及其它工程机械的维修、安装、租赁、销售;叉车、工业车辆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叉车、工业车辆配件销售;仓储物流技术咨询服务;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信息)。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73.84%,另外持股26.16%的股东为熊皓等2名自然人。

  8、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19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18,900,853.67元,资产净额为82,290,936.63元,营业收入为118,389,139.80元,净利润为10,466,800.02元。2020年1-3月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50,351,834.86元,资产净额为82,124,867.91元,营业收入为30,368,937.24元,净利润为-166,068.72元。

  (二)1、子公司名称: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王家山路5号

  4、法定代表人:徐利达

  5、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万元

  6、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工程机械;加工、销售:机械零配件;机械设备的租赁;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19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8,967,655.09元,资产净额为33,533,576.87元,营业收入为101,458,780.88元,净利润为11,587,745.40元。2020年1-3月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9,348,702.94元,资产净额为37,747,124.73元,营业收入为25,759,199.15元,净利润为4,213,547.86元。

  (三)1、企业名称:浙江杭叉进出口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杭州市石桥路398号

  4、法定代表人:徐利达

  5、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6、经营范围:观光车、牵引车和推顶车、轻小型起重设备、叉车及配件、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叉车工程机械、机械设备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51.07%,另外持股48.93%的股东为吴建新等6名自然人。

  8、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19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3,614,055.15元,资产净额为32,920,532.15元,营业收入为1,904,910,348.45元,净利润为6,093,045.82元。2020年1-3月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44,253,621.60元,资产净额为35,163,392.61元,营业收入为405,592,536.06元,净利润为2,242,860.46元。

  (四)1、企业名称:杭州叉车门架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666号

  4、法定代表人:金华曙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40万元

  6、经营范围:制造:门架,叉车及部件;加工:钣金,液压工具,五金(在许可项目批准上午有效期内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65.00%,另外持股35.00%的股东为邵建荣等8名自然人。

  8、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19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68,653,213.51元,资产净额为143,943,800.36元,营业收入为1,105,840,736.97元,净利润为14,244,722.62元。2020年1-3月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51,462,027.66元,资产净额为148,987,368.60元,营业收入为268,981,071.88元,净利润为5,043,568.24元。

  (五)1、企业名称:杭州杭叉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2799号

  4、法定代表人:金华曙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6、经营范围:叉车属具、智能工程机械设备及冷却系统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杭州杭叉康力叉车属具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70%,另外持股30%的股东为朱炜等3名自然人。

  8、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19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1,451,676.88元,资产净额为24,082,248.11元,营业收入为38,601,126.29元,净利润为918,888.11元。2020年1-3月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2,968,202.20元,资产净额为24,190,730.42元,营业收入为8,520,504.22元,净利润为108,482.31元。

  (六)1、子公司名称:宝鸡杭叉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纺西村111号

  4、法定代表人:祁翔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20.06万元

  6、经营范围:叉车、电动车辆(不含国家专项审批项目)、运搬机械、起重机械主机及配件的制造、销售(凭产品合格证制造)、叉车修理、起重运输机械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69.86%,宝鸡市液压机械厂持股2.00%,另外持股28.14%的股东为祁翔等35名自然人。

  8、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19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8,254,766.90元,资产净额为30,610,292.78元,营业收入为44,780,688.15元,净利润为1,357,354.59元。2020年1-3月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8,192,898.21元,资产净额为28,146,309.37元,营业收入为9,255,752.73元,净利润为 -771.77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2020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担保义务实际发生后,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1,00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经审计的2019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9.51%。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

  1、杭叉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杭叉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0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下列银行申请相关额度的综合授信:

  ■

  上述授信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保函等信贷业务。因相关手续尚未办理,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业务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已于2020年3月10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的议案》,公司将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获得3.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申请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予期限为两年,无需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提供相关担保。综上,公司将获得相关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为人民币24.00亿元。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1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根据2019年外汇汇率走势,为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外汇市场的不确定性,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相关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相关经营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使公司业绩保持平稳。

  二、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概述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2、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一种金融合约,外汇衍生产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派生出来的外汇交易工具。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外汇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三、预计相关外汇交易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进出口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交易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审批,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杭叉进出口有限公司负责远期结售汇、外汇衍生产品等外汇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交易时间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期间。

  四、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可能存在一定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同时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2、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公司为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2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以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该12亿元理财额度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的、流动性较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4月21日,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以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同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额度及理财产品期限

  ●  公司拟以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该12亿元理财额度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授权期限

  ●  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同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治理结构及授权制度规定,对投资理财的事项从结构性审议授权到具体实施,均已经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施行,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在产品投向及产品类型选择上,均对产品的提供方和产品投向进行安全性审核,同时把握宏观经济走势,趋利避害;在产品类型上均选择风险可控的、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并与受托方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品种为风险可控的、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购买标的为风险可控、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2、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就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公司将在未来理财产品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在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四、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投资产品的协议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达预期、延迟兑付等风险。公司将与理财产品受托方保持密切沟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履行的程序

  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以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同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能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3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下发的相关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相关政策的正常会计业务行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4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监管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1、公司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费用合计1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议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和立场,认真负责的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5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1日,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根据新的法律修订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于《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此次修改,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新增第八十四条后,原第八十四条至第二百零二条序号依次顺延。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备查文件

  1、杭叉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6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2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安区相府路666号杭叉集团办公楼一楼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议案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礼敏、徐利达、陈伟强、任海华、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1日9:00-12:00,13:30-17: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311305。(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相府路666号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登记联系方式:

  电话:0571-88141328

  传真号码:0571-88926713

  联系人:陈赛民、黄明汉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