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华瑞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与厚爱,本公司与部分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20年4月22日起,南华瑞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8345)参与以下销售机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及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 开展本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销售机构及具体优惠方案

  ■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二、特别提示

  1、本基金原费率请详见本公司在指定媒介刊登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各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由本公司或销售机构另行公告;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各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述销售机构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

  2、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0-5599

  网址:www.nanhuafunds.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谨慎理性投资。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

  南华瑞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注: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

  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转换交易费: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交易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2)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换交易费+(转出金额-转换交易费)×转换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1 + 转换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换交易费)×转换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 + 转换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具体赎回费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请参照相应的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

  (3)转入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4.2.1 适用范围

  本基金与下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

  注:1、基金暂停申购时转换转入同时也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可转换。

  4.2.2 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基金管理人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5.2 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5.3 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名单如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定期定额投资的起点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请关注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通联支付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nanhuafunds.com。

  6.2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自2020年3月20日起,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暂停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认购、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华瑞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华瑞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anhua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599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旗下南华瑞盈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华中证杭州湾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华瑞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瑞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华价值启航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瑞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2020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nanhuafunds.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仅涉及南华中证杭州湾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05599)咨询。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