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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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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灵云传媒与关联方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锐传媒”)、山南云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云拓”)、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云广”)签订《网络广告服务协议》,由云锐传媒、山南云拓、北京云广在其代理的广告平台中为灵云传媒提供竞价推广服务、咨询服务以及开户服务等广告服务。

  2、灵云传媒与关联方上海圣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识网络”)签订《网络广告发布合同》,由灵云传媒为圣识网络在相关媒体平台上进行广告投放以及推广活动。

  二、2019年度灵云传媒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万元

  ■

  注 :鉴于云锐传媒、山南云拓、北京云广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由灵云传媒在不超过上述总采购额度48,000万元的情况下,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根据业务需要在上述三家公司中调配使用上述额度。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云锐传媒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航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04日

  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榆西一街1号院2号楼502

  股权结构:任杭州持股90%;任航赟持股10%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棋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企业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会议服务;销售服装鞋帽、日用杂货、小饰品、工艺品(不含文物)、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软件设计与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云锐资产总额为13.05亿元, 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4.33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任杭州持有云锐传媒 90%的股权,并担任云锐传媒总裁,负责云锐传媒的整体管理和运营。任杭州为公司原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任杭中之兄长,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规定云锐传媒构成本公司之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以往合同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无法正常履约以及造成坏账情况。

  2、关联人山南云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南云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200MA6T1UTY4X

  法定代表人:任杭州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7日

  股权结构:任杭州持股96%,任杭东持股4%

  住所:山南市乃东区徽韵科技文化中心15层06室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图文设计制作、市场信息调查、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票务代理、计算机软件的技术服务和开发、服装鞋帽、化妆品、工艺品、日用百货、体育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山南云拓资产总额为4.05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35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任杭州持有山南云拓96%股权并为山南云拓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杭州为公司原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任杭中之兄长,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规定山南云拓构成本公司之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以往合同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无法正常履约以及造成坏账情况。

  3、关联人北京云广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0G01T88

  法定代表人:郭金全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7月7日

  股权结构:系云锐传媒全资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榆西一街1号院3号楼5层502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公共关系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云广资产总额为3.71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12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云广系本公司关联方云锐传媒之全资子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规定北京云广构成本公司之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以往合同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无法正常履约以及造成坏账情况。

  4、关联人圣识网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圣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巍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3日

  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4268号2幢J2891室

  股权结构:宁波宇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

  赵巍伟持股35%;王珍秀持股10%;

  武玉芳持股5%;汪丽珍持股5%。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视频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影视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企业管理,会务服务,商务咨询,创意服务,企业营销策划,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圣识网络资产总额为4,225.75万元, 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885.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宁波宇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宇瑞”)持有圣识网络45%的股权,任杭中先生持有宁波宇瑞100%的股权。任杭中先生为公司原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规定圣识网络构成本公司之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圣识网络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账期内正常回款,同时灵云传媒通过账期和信用额度等综合风控措施规避坏账风险。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采购的主要内容为灵云传媒与云锐传媒、山南云拓、北京云广签订《广告推广服务框架合同》等相关合同,由云锐传媒、山南云拓、北京云广分别在其代理的广告平台中为灵云传媒提供竞价推广服务、咨询服务以及开户服务等。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产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销售的主要内容为灵云传媒向圣识网络销售今日头条、爱奇艺、快手等媒体广告资源,为其进行广告投放,上述交易系日常经营性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产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采购: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流量加速向移动端迁移,互联网广告行业的投放重点也转向了以今日头条、朋友圈、爱奇艺等为代表的移动信息流媒体。为顺应行业变化,灵云传媒也加大了以信息流广告营销业务的市场开拓力度。目前灵云传媒的业务以广告代理模式为主,服务客户包括唯品会、苏宁易购、京东、贪玩游戏等国内大型互联网企业,随着移动互联网广告的迅猛发展,灵云传媒的传统客户在新媒体领域有明确的投放需求,但部分媒体与灵云传媒并未签约,为满足客户的需求,拓展新的行业机会,灵云传媒与包括云锐传媒在内的多家公司开展了业务合作。灵云传媒以市场通行的二级代理的方式,向该等公司采购相应的媒体资源,售卖给客户。由于云锐传媒在广告代理领域有着较大的体量以及丰富的广告媒体资源,灵云传媒便向云锐传媒等关联方进行信息流广告的采购。

  2、关联销售:灵云传媒向圣识网络销售广告,系基于圣识网络的广告投放需求,为其采购媒体资源, 并以市场协议价格向其销售。上述交易系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有利于提升公司销售业绩。若后续正常履约,应收账款回款正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灵云传媒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灵云传媒自身业务发展所需,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已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资料。经审查,公司全资子公司灵云传媒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灵云传媒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讨论。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对灵云传媒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2、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市场化作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说明:

  灵云传媒与关联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开展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的初步判断,以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但是后续因市场环境的变化,导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达到预计金额,灵云传媒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 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 2020-022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补偿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购买概述

  2014年12月,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博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了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灵云传媒”)100%的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任杭中、杨广水、杨燕、王利平所持灵云传媒合计80%的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任杭中、杨广水及杨燕持有的灵云传媒合计20%的股权。

  2015年5月7日,灵云传媒100%股权过户至广博股份名下,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灵云传媒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关于应收账款的特别约定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任杭中、杨广水及杨燕之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与奖励协议》)约定:如目标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2018年末应收账款,为避免疑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计提坏账部分不计算在内,任杭中、杨广水及杨燕承诺按照(80%:10%:10%)的比例分别以现金的方式向目标公司进行补偿,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补偿完毕;如在2020年1月1日以后收回上述2019年12月31日尚未收回的2018年末应收账款,则目标公司将在收到每一笔上述应收账款的5日内,将相应金额的补偿款返还给业绩承诺方,但该等返款款项总金额以业绩承诺方依照本款前述约定向目标公司作出的补偿金额为限。

  三、灵云传媒应收账款及补偿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灵云传媒的审计情况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灵云传媒仍未收回2018年末应收账款19,477,082.95元,扣除2018年度已计提坏账11,895,772.96元,余额为7,581,309.99元。任杭中、杨广水及杨燕应向灵云传媒支付应收账款补偿金分别为现金6,065,047.99元、758,131元、758,131元。

  四、后续安排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依据《盈利预测与奖励协议》之约定通知任杭中、杨燕、杨广水本次补偿的事宜及补偿的具体金额、方式,补偿义务人任杭中、杨广水及杨燕应按照80%、10%、10%的比例承担前述补偿责任,且任杭中对杨广水、杨燕的补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协议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督促补偿义务人支付应收账款补偿金。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 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或“中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中汇事务所严谨、认真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19 年度中汇提供审计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100 万元(含内部控制鉴证费用)。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鉴证(如需),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汇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经过近30年的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际服务网络,中汇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中汇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审计及咨询、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尤其在IPO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中汇在2003年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的国际会计网络,在全球拥有125个国家网络服务资源,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向国际。

  中汇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中汇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1,389人,合伙人数量6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77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

  3.业务信息

  中汇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60,5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1,9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431万元,净资产金额8,746万元。2018年共承办6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行业涵盖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资产均值约53.41亿元,年报收费总额共计6,816万元。中汇具备广博股份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中汇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项目合伙人:杨端平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从业经历:自1994年9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25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数源科技、阳光照明、香溢融通、广博股份、通策医疗等。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3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1998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21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曾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虹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从业经历:自2002年3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8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数源科技、阳光照明、广博股份等。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3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2017-2019年)中汇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无刑事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杨端平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虹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记录。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续聘其为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续聘其为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 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

  暨注销全部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全部回购股份的议案》,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共有库存股 11,350,478股,占公司总股本2.0803%,公司拟将回购股份11,350,478股全部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45,623,431股减少至534,272,953股。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13日、2018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6月7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即: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11月29日)。

  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对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定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于2018年11月29日届满,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回购股份11,350,478股,占公司总股本2.0803%,最高成交价为5.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5,907.40万元(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等相关内容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拟定范围内。

  2020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全部回购股份的议案》,确定将公司回购股份11,350,478股予以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用途的确定

  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共有库存股11,350,478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350,478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45,623,431股减少至534,272,953股,具体如下:

  ■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回购股份注销后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的事项。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 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350,478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45,623,431股减少至534,272,953股,注册资本相应由545,623,431元变更为534,272,953元。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内容,现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本次章程修订的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 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及表决方式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8、《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审议2020年度公司董事基本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审议2020年度公司监事基本薪酬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全部回购股份的议案》

  1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除以上议案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内容。第七项议案、第十二项议案、第十三项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其余议案均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同意。上述第八项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得委托他人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上述第一至十三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公司证券部

  电   话:0574-28827003   传  真:0574-28827006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315153)

  3、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证券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江淑莹            王秀娜

  电  话:0574-28827003     传  真:0574-28827006

  电子邮箱:stock@guangbo.net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03、投票简称:“广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授权委托书简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举办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君平先生,独立董事徐衍修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黄琼女士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江淑莹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并分别要求自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其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其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其规定进行追溯调整。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债务重组

  (1)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

  (2)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

  (3)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目前暂不涉及债务重组业务,因此对公司无实际影响。

  三、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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