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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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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告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目前旗下拥有“丸美”、“春纪”和“恋火”三个品牌。公司产品以差异化的品牌定位,满足不同年龄、消费偏好、消费层次的消费者需求,广泛在二、三线等城市与国内外化妆品牌展开竞争。公司采用以经销为主、直营为辅的销售模式,建立了覆盖日化专营店、百货专柜、美容院、电子商务等多种渠道的销售网络。坚持秉承“用世界最好,做中国最好”,以全球领先技术为基点,研发高品质产品,致力于成为具有国际级竞争力的企业。

  公司主品牌“丸美”以眼部护理为突破口,聚焦抗衰老领域,定位中高端,致力于打造满足知性女性肌肤综合需求的护肤方案;“春纪”品牌以天然食材养肤为理念,定位大众化护肤,旨为青春女性打造天然护肤方案;“恋火”品牌以“激情与爱”为品牌内涵,轻奢韩系彩妆品牌定位,致力提供更贴合都市女性需求的化妆产品和彩妆服务。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及包装材料采购,目前已建立了完整的供应链体系和相应制度,对新原料引入、供应商遴选、招标流程等各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以保证材料质量和供应链运转。

  原材料主要通过国内的代理商向国际知名原料生产商采购进口原材料,所采购原料产品的生厂商包括法国SEPPIC、韩国BIOLAND、日本一丸、德国巴斯夫和美国陶氏等。

  包装材料基本通过国内供应商定制化采购。在生产阶段,公司坚持严格的审核体系,在供应商小批量试制测试通过后再批量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自主生产模式下,公司依靠自有的厂房、生产设备和技术工人自行组织生产,按照生产流程完成整个产品的制造和包装,经检验合格后对外销售。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直营为辅,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1)线下销售模式

  线下渠道主要有日化专营店、百货专柜、美容院等,主要通过经销模式进行运营。

  (2)线上销售模式

  线上渠道主要为天猫、唯品会、京东等电商平台,主要通过直营、经销模式进行运营。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2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日用化学产品制造(C268),细分行业为化妆品制造(C2682)。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1,649亿元,同比增长8.0%,其中化妆品类总额2,992亿元,同比增长12.6%(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营业收入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波动主要系化妆品行业易受季节性气候及节假日或“双十一”等大型销售活动的影响。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研发为本

  作为品牌原动力,公司坚持研发投入,厚积薄发。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弹性蛋白酶抑制实验”、“胶原蛋白酶抑制实验”等实验模型8项,优化2项。在原有8大实验室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升级设置分析测试实验室,完善分析测试能力,同时新建发酵实验室,旨在通过微生物的筛选,定向生物合成活性原料,从而形成多糖、多肽等功效原料的开发,丰富研发储备。2019年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授权23项,包括《一种具有保湿、改善皱纹及抗氧化功效的护肤基质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一种具有抗炎舒敏功效的积雪草提取物及其应用》、《具有抗蓝光污染和淡化细纹功效的精华乳及其制备与应用》等。公司获“中国专利奖”、“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并参与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编制工作。

  公司积极筹建化妆品研究开发技术平台,通过信息化工具优化配方管理与开发,基于数据库积累,分析提炼现有配方,从而智能高效的进行原料选择和配方创新。公司优化了研发团队配置及激励机制, 同时,联合知名高校与业内权威机构,开展技术交流及培训27场,并与国内外多所高校及业内权威机构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

  公司加大科技护肤投入力度,与SEPPIC、Silab、暨南大学、华大基因、基因工程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化妆品研发中心等知名原料商、生物研究高校及企业、权威组织等10大机构组成“国际生物抗衰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多维度深度合作,甄选天然活性原料,通过活性因子模拟肽筛选、3D培养皮肤模型、皮肤微生态等深入基础研究,精确配方技术,权威机构检测评价保障安全,旨在“集合科技的力量,让世界变得年轻”。

  (二)品牌建设

  1、品牌发展

  丸美坚持中高档定位,顺应市场高端化、年轻化、精细化需求,继续深耕以眼部护理为核心的抗衰老细分领域,连续六年被评为国内抗衰老领域第一。弹力蛋白凝时紧致系列、巧克力青春丝滑系列、弹力蛋白系列作为公司抗衰老系列三强,合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比例40%。眼部护理品类收入占比30%。

  2015年公司在日本成立子公司布局的高端线取得实质性突破,近两年相继推出的日本研发、生产的原装进口抗衰老高端系列——MARUBI TOKYO日本酒御龄冰肌系列、MARUBI TOKYO日本花弹润娇嫩系列,合计实现了约1.2亿元营收,占比约7%,有效提升品牌高端化形象,助推业绩稳步增长。

  2019年受大众市场竞争加剧及传统营销局限,春纪整体略有下滑。报告期内持续的产品开发布局,将有望在2020年开花结果。2019年春纪推出蛋黄精华油、春纪奶盖洁面泡沫、春纪净痘精华素等多款趣味单品,并搭配富含高浓度冻干粉的美白爆灯魔盒,大嘴巴防晒礼盒、战痘CP套盒、防蓝光三剑客等多款礼盒套,运用小红书等社交平台分享,酝酿爆品。

  2019年恋火积极调整,以“激情与爱”重塑新LOGO新内涵,进一步打造轻奢彩妆品牌定位,与韩国头部彩妆ODM厂商战略合作,扩大韩品原装进口通路,相继推出妆养合一的恋火时光美肌胶原蛋白气垫霜等多款单品,线下积极拓展网点,布局百货专柜提升品牌形象,线上运用多种营销方式推广品牌和产品。

  2、营销策略

  公司持续稳健的营销推广,强化品牌影响力。2019年,以植入、大头贴、明星播报等方式跟投了“筑梦情缘”、“庆余年”、“极限挑战5”等热剧及网综,在万达院线、机场、户外大屏、高铁站等超2000次品牌曝光。此外,公司精细运营微博微信,积极摸索新媒体应用,在小红书、抖音等社交媒体口碑营销推广,切入社会内容营销,制造“我的眼睛会发电”等话题捆绑互动,深入洞察90后消费者需求和喜好。邀请美妆博主分享眼部护理小知识,建立品牌好感。

  下半年丸美眼霜节联袂日本当红插画大师玩转时尚跨界,针对95后弹力发电的年纪,创造三大形象,寓意眼睛有电,人生才有戏,营造既年轻又有品质的新鲜感,推出弹力限量IP礼盒,触达年轻消费群体建立品牌好感。同时,丸美联合美图打造了线上线下高参与度的营销活动,原生AR特效触发电眼技能以及电眼戏精H5互动体验等玩法,兼具实用性和趣味性,保证了良好的用户体验,有效提升用户对丸美品牌的好感度。

  各种线下会员活动同步开展,跨界家纺女鞋联袂举办会员沙龙会,通过魔镜等智能美肤仪科技测肤提升科技护肤理念,加深品牌印象。

  (三)信息化建设

  公司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并逐步向数字化转型升级。公司启动供应链优化咨询,对SAP运作流程持续优化,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及供应链流转效率;在销售端公司帮助门店及渠道商完善会员数字化管理及运用的工具,将原有丸美智云CRM 及会员CRM 2.0所有功能有效接融,打造全新的CRM 3.0零售通。公司逐步打通全渠道会员,构建会员唯一的身份标识ID,以实现品牌会员统一管控、分渠道差异化运营,有效解决了统一性与差异化的结构性矛盾,为未来大数据分析奠定基础。同时,公司推进的一店一商城计划取得实质性进展,2020年正式推出全新概念的“春纪美吧”微信小程序,结合跑腿服务打造基于实体店5公里社区护肤圈,通过品牌影响力向终端门店赋能,充分运用品牌私域流量的运营向门店引流,实现实体电商化。

  (四)多渠道协同发展

  2019年,公司线上实现营收8.08亿元,占比44.89%,同比增长22.89%,其中线上直营增长40.12%;线下实现营收9.92亿元,占比55.11%,同比增长8.2%。公司坚持推行渠道和品牌相匹配、线上线下平稳协同发展的全渠道策略,继续深耕现有渠道,加大渠道创新和支持力度,推广优秀店铺运作模式。

  2019年成立的零售芯学院,对线下渠道丸美优质连锁店赋能支持,围绕品牌价值,产品效能,会员管理等维度,针对门店开展了200多场培训和交流,100多场沙龙会,在指导门店职业化、专业化,并有效提升门店客户粘性和零售业绩的同时,近距离接触消费者,从而更好指导产品开发及动销活动的开展。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之“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包括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博多物流有限公司、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丸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春纪食材养肤中央研究所有限公司、丸美化妆品株式会社、上海菲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恋火化妆品有限公司、丸美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丸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怀庆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毕亚林、姬恒领、秦昕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6,390,000.0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华兴所(2020)审核字GD-086号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披露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未披露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对董事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董事薪酬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孙怀庆、王晓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焕秋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聘任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华兴所(2020)审核字GD-086号《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披露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未披露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对监事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并且是依照市场交易的公允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319,071,891.84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6,390,000.0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怀庆、王晓蒲回避表决,7位非关联董事全部投票同意,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主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实际业务需求发生,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往来,且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3、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并且是依照市场交易的公允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参照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孙怀庆、王晓蒲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孙怀庆,男,中国国籍,住所广州,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晓蒲,女,中国国籍,住所广州,现任公司董事、采购部部长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孙怀庆先生和王晓蒲系夫妻关系,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情形。上述关联自然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2、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709391774W

  成立日期:2001年06月1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7号22-6#

  法定代表人:孙怀彬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设计、制作、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广告;销售化妆品、服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软硬件、家用电器。『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主要股东:孙怀彬持股99.5%

  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在重庆地区从事化妆品销售业务超过十年,在化妆品市场运营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拥有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是公司重庆区域的经销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1,396.41万元,净资产1,052.63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5,884.24万元,净利润512.74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法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怀庆之胞弟孙怀彬实际控制的企业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资信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执行,未发生违约情形,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销售产品、租赁房屋关联交易的定价和履约条款按照自愿、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确定。产品销售按公司经销商统一定价确定,房屋租赁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1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9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公司审计业务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以下简称“广东分所”)具体承办。广东分所于2019年成立,负责人为林辉。广东分所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2108房。广东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33名、注册会计师252名(较上年增加35名)、从业人员总数500余名,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0余人。

  3、业务规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业务收入1.73亿元,净资产金额1,000.00万元。2018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3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3,341.00万元。所服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约39.00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2019年11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远帅、注册会计师尧超、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份,不影响其执业资质。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支付其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等服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支付其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股份”或“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17号文《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4元,共募集资金842,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138,021.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0,001,978.42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中募集资金净额790,002,000.00元与上文中募集资金净额790,001,978.42的差异21.58元系转账过程中的尾差所致。

  截至2019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133,000.00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578,931.88元,减除现金管理专户余额62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剩余168,447,931.88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9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168,447,931.88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公告内容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6.2亿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 2019 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9 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2019 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19 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

  洁肤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的原因:主要由于本季平均售价较高的丸美品牌洁肤类产品销量占比有所提升。

  (二)2019 年第四季度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添加剂、水溶保湿剂、液体油脂、乳化剂、表面活性剂、包装物等。

  1、 添加剂

  2019年第四季度添加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23元/公斤,降幅4%,主要是随着销售增长,第四季度公司积极备货,加大原料采购量,批量采购使部分原料价格下降。

  2、 水溶保湿剂

  2019年第四季度水溶保湿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5元/公斤,降幅14%,主要是甘油、丙二醇等原料价格下降。同时批量采购也使部分原料价格下降。

  3、 液体油脂

  2019年第四季度液体油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6元/公斤,降幅8%。主要是与此相关的原料价格随之下降。

  4、 乳化剂

  2019年第四季度乳化剂采购价格保持稳定,与上年同期变化不大。

  5、 表面活性剂

  2019年第四季度表面活性剂采购价格保持稳定,与上年同期变化不大。

  6、 包装物

  2019年第四季度,纸盒类包装物采购平均价格比上年同期下降0.42元/只,降幅22%,纸箱类包装物下降0.25元/只,降幅10%,主要是第四季度市场原纸价格下行以及大批量采购使纸盒类、纸箱类包装物采购平均价格同比降低,其他包装物价格保持稳定。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 月22 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2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伴河路92号丸美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 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5月9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丸美股份会议室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务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

  联系人:程迪     联系电话:020-6637 8666     传真:020-6637 8600

  电子邮件:securities@marubi.cn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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