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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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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2,973,0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467,577.0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批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供应及污水处理业务,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不包括雨水排放设施)、运营管理及维护。其中,根据南宁市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包括各城区、南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南宁市相思湖新区及中国-东盟经济园区)提供供水与污水处理一体化服务,即在从事供水业务的同时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根据南宁市下辖四县一区(宾阳县、横县、马山县、上林县及武鸣区)政府授予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公司在南宁市下辖四县一区建成区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2019年7月,公司完成了对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鸣供水公司”)的收购工作,武鸣区纳入公司的供水业务范围。

  (1)供水业务:公司生产的自来水通过供水管网输送并销售予用户,自来水用户包括城市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及其他用户。报告期内,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及武鸣区开展供水业务,下属8个自来水生产单位,分别为陈村水厂、三津水厂、河南水厂、中尧水厂、西郊水厂、凌铁水厂、东盟分公司、武鸣供水公司,供水能力为151万立方米/日。

  (2)污水处理业务:公司通过污水管网收集污水并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然后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尾水排放至自然水体。报告期内,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及南宁市下辖四县一区建成区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下属9个污水处理单位,分别为江南污水处理厂、埌东污水处理厂、三塘污水处理厂、五象污水处理厂以及武鸣污水处理分公司、宾阳县污水处理分公司、横县污水处理分公司、上林县污水处理分公司、马山县污水处理分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合计为95.2万立方米/日。

  (3)工程施工业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水建的主营业务为水务工程项目的施工业务,与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相比,南宁水建的水务工程施工业务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贡献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自公司设立以来,即通过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城区及下辖武鸣区,公司实行一体化运营供水与污水处理业务,根据政府核准的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价格一并向用水户收取供水费和代征污水处理费,收取的供水费和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以用户端安装的水表所计量的用户使用自来水量(即公司售水量)计算,代征的污水处理费需足额上缴当地财政局。公司在南宁市城区及南宁市下辖四县一区的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则通过向当地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方式实现,当地政府按结算污水处理量和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标准,按月向公司计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二)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阶段

  从发展区域来看,水务行业在城市区域的增速逐步趋于稳定,其增长主要依赖于城市扩张带来的内生增长,新兴城镇和农村的水务市场发展潜力逐步显现;从行业竞争格局来看,由于管网难以跨区域铺设的特点,导致水务行业呈现自然垄断特征;从行业集中度来看,由于水务行业的自然垄断特征,导致该行业集中度较低,行业内的企业数量较多,且小规模企业众多,行业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大多通过收购兼并、PPP等方式拓展市场,突破区域经营的限制,提升企业影响力和竞争力,使得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从行业细分领域看,由于人们对环境和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以及环保政策的逐步趋严,水务行业的较多细分领域,如二次供水、流域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的发展进行得如火如荼,未来也是水务企业争相抢夺的市场。从行业发展的信息化程度来看,智慧水务系统建设成为整个行业发展的共识,当前各地水务企业纷纷积极推动智慧化转型,智慧水务发展进入快车道。

  2、行业周期性特点

  由于水务行业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因此该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受宏观经济周期的波动影响较小。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和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强,水务行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已成为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水务行业投资普遍具有初始投资大、投资回收周期长、经营回报稳定等特点。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自来水的生产和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给排水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等业务。公司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取得了南宁市政府授予的南宁市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以及南宁市下辖四县一区政府授予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均为30年。报告期内,公司拥有8个供水单位,9个污水处理单位,生产能力合计246.2万立方米/日。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水务运营及工程设施建设的经验,生产能力与规模居广西行业首位,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占有绝对市场地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收购了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6年9月12日,公司发行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2日、2018年9月12日、2019年9月12日完成了“16绿水01”的2017年、2018年、2019年的付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5日、2018年9月5日、2019年9月7日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付息公告》、《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债券“16 绿水 01”在有效存续期间,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对绿城水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报告期间,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16 绿水 01”进行了跟踪评级,并于 2019年 6 月13 日出具《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 442 号),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有关要求,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报告将在上交所网站予以披露。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297.27万元,同比增长10.92%,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服务区域不断扩大,售水量和污水处理量均实现了同比增长;二是水建公司承接“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3,868.46万元,同比增长17.84%,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量增加,折旧费、电费、人工成本、管网维护费、维修费用等成本同比增加;二是水建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成本增加。

  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810.95万元,同比增长11.83%,主要原因是利息支出净额同比增长32.02%。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55.55万元,较上年同期28,110.70万元减少1,855.14万元,同比下降6.60%。

  主要业务情况分析如下:

  1、供水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售水量46,329.35万立方米,同比增长8.23%,实现供水业务收入73,544.8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49.07%。

  2、污水处理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污水处理量39,826.50万立方米,同比增长6.33%,实现污水处理业务收入64,368.1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42.95%。

  3、工程施工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收入11,958.44万元,同比增长92.71%,占主营业务收入7.98%。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第十一节、五、10。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本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

  ②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执行金融工具准则无需要调整项目。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2)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9年12月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宁市生源供水有限公司和2019年7月同一控制下合并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黄东海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03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在南宁市体育路4号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以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出具的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0-005)、《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0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0-00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曹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整的综合授信总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在该授信额度内开展融资工作;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周转。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银行贷款条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在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及金融机构间调剂使用。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的各种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以及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中介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08)、《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0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04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王惠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大任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订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严格执行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05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51,785,647.15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5,178,564.72元,加上年初可供分配利润1,426,221,274.80元以及2019年度吸收合并南宁市生源供水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17,765,463.30元,扣除2019年度已分配的2018年度股利83,882,442.06元,2019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86,711,378.4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2,973,0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467,577.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7%。

  2、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在批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0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0-00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5月21日《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50号)同意,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52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7,082.62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 年6月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646608_H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76,027.7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2,355.37万元。具体使用及结存的情况如下:

  ■

  注1:公司为新股发行所发生的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共计人民币7,438.38万元,除已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除的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6,583.52万元以外,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4.86万元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划转上述发行费用。

  注2:2015年9月1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15年9月1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15年9月1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签订了《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协定存款协议书》。上述协定存款已经公司2015年7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均不影响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以及资金的流动性。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办理上述协定存款的余额合计12,355.37万元。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5月13日《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6号)同意,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向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7,162,17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33.5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65.58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1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第4503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0,278.6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9,775.12万元。具体使用及结存的情况如下:

  ■

  注1:公司为新股发行所发生的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共计人民币1,267.94万元,除已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除的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1,093.22万元以外,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4.72万元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划转上述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交通银行南宁福建园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6月5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9年12月31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福建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7月25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9年12月31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285.7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76,027.7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2,824.84万元(详见附件1)。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0,278.6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0,278.6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593.47万元(详见附件2)。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5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2015年7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24.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专字第60646608_H06号专项鉴证报告。2019年度,公司无新增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2019年7月,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33.5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65.58万元。

  ■

  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3.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45030005号专项鉴证报告。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1、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87,10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82.62万元。不足部分调减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22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不适用于计算实现的收益。

  注3: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南宁市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20.64万元,其中继续投入该项目金额为20.46万元。

  注4:由于五象新区目前仍处于开发阶段且入住率低,接入厂区的污水水量偏低,导致污水处理负荷率偏低,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没有达到预计效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0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发布和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的,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或“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因此,公司将按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22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由于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且变更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0-00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2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4号供水调度大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03)。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三)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4号供水调度大楼8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4号调度大楼8楼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黄红、徐婷婷

  联系电话:0771-4851348

  传真:0771-4852458

  邮编:530031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绿城水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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