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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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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1,939,86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该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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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目前公司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家电整机企业提供家电外观用复合材料,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新品推广和客户服务优势,是国内知名的家电用复合材料主要生产厂商之一。公司主导产品分为覆膜板(VCM)和有机涂层板(PCM)两大类。其中VCM产品表面复合的是各种功能性薄膜,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要生产各种式样和图案,主要应用于冰箱、洗衣机等家电面板以及高档热水器、建筑门板等领域;PCM产品表面涂覆的则是高分子有机涂料,主要用于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以及微波炉、热水器等产品。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状况良好,生产、采购、销售等运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生产方面,由于家电产品具有很强的个性化特点,不同企业、不同品牌、不同款系的产品风格存在明显的差异性,为了满足家电业的需求,复合材料的生产只能采取小批量、多品种的形式,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即以销售(客户订单)为中心组织生产。

  (2)采购方面,公司采购部每月会根据客户的月度和季度预测计划、原材料在途及库存数量、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等编制月度采购计划,进行原材料的适度采购和备货,并会根据客户实际订单情况适时调整采购计划。

  (3)销售方面,公司的产品全部采用直销的方式,直接销售给家电厂商。公司直接贴近顾客需求,满足家电厂商对于供应商快速响应、及时送货、个性化服务的服务需求,敏锐掌握终端客户的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

  (4)产品开发方面,公司目前主要采取两种新品开发方式:一种是由客户需求主导。即由家电厂商的研发部门提出具体产品的设计理念、风格和工艺要求,公司通过技术部工艺可实现性评审、采购部原材料可采购评审和财务部成本核算可行评审后,制作新产品开发规划,进行新产品研发;另一种则是由公司自主开发主导。公司技术部门会根据市场部门日常与客户的沟通反馈结果和对家电产品终端消费者需求的分析,开发出相应的新产品样品,主动与客户进行接触和沟通,引导家电厂商对新产品的选择和使用。

  (5)客户开发方面,公司采用先期信息了解—客户评审和认证—送样—小批量供货—大规模供货的流程,其中关键在于客户评审和认证。

  3、从公司上游主要原材料钢材生产企业来看,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显示,2019年,钢铁行业继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去产能成果,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推动全行业高质量发展,行业运行总体平稳。2019年全国生铁、粗钢和钢材产量分别为8.09亿吨、9.96亿吨和12.05亿吨,同比分别增长5.3%、8.3%和9.8%,粗钢产量再创历史新高。2019年钢铁行业市场需求较好,基建、房地产等下游行业运行稳定,国内粗钢表观消费量约9.4亿吨,同比增长8%。据海关总署数据,2019年1-12月,我国累计出口钢材6,429.3万吨,同比下降7.3%;累计出口金额537.6亿美元,同比降低11.3%。累计进口钢材1,230.4万吨,同比下降6.5%;累计进口金额141.1亿美元,同比降低14.1%。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数据统计,2019年钢铁协会CSPI国内钢材价格平均指数为107.98点,同比下降6.77点,降幅为5.9%。5月初达到最高113.1点,10月底震荡下降至年内最低104.3点。从全年走势看,钢材价格出现回落态势,呈震荡趋弱走势,总体水平低于2018年。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钢铁发展面临复杂多变的形势。全行业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效,提高钢铁行业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提质增效,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

  4、从公司下游家电整机生产企业来看,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商品房销售增速下滑、贸易环境恶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综合影响,近两年家电行业总体稳中趋缓。根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和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2019年中国家电行业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019年国内市场家电零售额规模8,032亿元,同比增长率为-2.2%(由于增加家电品类,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将2018年家电规模从8,104亿修正为8,211亿元)。2019年家电行业呈现的主要特点如下:

  (1)销售渠道持续变革。目前渠道格局来看,当前家电零售渠道可细分为全国性家电连锁、大型商超、区域家电连锁、百货商店、乡镇家电专卖店、企业直营店和新兴的线上电商渠道。由于近年来电商的崛起,家电市场早已进入了线上线下市场同时推进,双管齐下的阶段,两者的格局在不断趋向平衡和稳定。2019年,线上市场进一步分流线下市场的规模。《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家电行业线上市场零售额规模3,108亿元,同比增长4.2%,市场份额达到38.7%;线下市场零售额规模4,924亿元,同比增长率-5.8%,市场份额占比为61.3%。

  (2)传统类家电出现下滑,新品类消费增长明显。传统大家电中,彩电、空调、冰箱都出现了下滑。彩电市场出现两位数的下滑,但彩电向更大尺寸进化的趋势十分显著。空调市场变频和变频APF一级空调市场份额继续增长。冰箱中多门产品份额提升。洗衣机市场受益于显著的产品升级,实现了小幅增长,带有烘干功能的滚筒洗衣机受到消费者热捧。干衣机产品受到消费者关注,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增幅接近50%。厨卫产品中,传统的吸油烟机、灶具、热水器都出现规模下滑。洗碗机产品嵌入式是主流,对餐具的“消毒”和“烘干”功能成为新的升级方向。生活家电产品中,由于不断有新品类出现,整体规模维持了增长。随着消费者自主消费意识的觉醒,美发、个人护理类产品增长明显。而近年商品房“全装修”政策的全面推进,也给中央集成家电带来了新的契机。

  (3)消费者需求升级进化。目前家电消费已经进入了更新换代期,从长期的发展趋势来看,高端化、智能化和健康化是产品升级的主要特点。《报告》显示,市场均价10000元以上的彩电和冰箱、12000元以上的柜式空调、6000元以上的洗衣机、6000元以上的吸油烟机、2000元以上的吹风机,市场零售额份额进一步扩大。高端产品价格份额不断增长,反映了消费者对高品质家电需求的增长。

  (4)家电扶持政策加码。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消费稳定增长,多措并举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增强消费能力;促进外贸稳中提质。前述举措有利于在当前家电行业整体相对低迷的情况下,进一步刺激家电产品需求,稳定家电出口增长。2019年1月,工信部、商务部、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文件提出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产业链条长、带动系数大、节能减排协同效应明显的新型绿色、智能化家电产品销售,给予消费者适当补贴;鼓励家电产品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机、抽油烟机、热水器、灶具、计算机)并购买新家电产品给予适当补贴,推动高质量新产品销售。2019年6月,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提出持续推动家电和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鼓励消费者更新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机等家电产品,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置节能、智能型家电产品给予适当支持。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出台,鼓励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智能产品提供信贷支持,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

  5、从中长期来看,消费趋势发生积极变化,国家政策引导产业发展向绿色、智能加速前进,强制性标准的修订加速落后产能淘汰,这些积极因素不断推动家电及相关上下游产业向高质量高水平方向发展。作为家电整机行业上游的复合材料厂商,公司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若家电升级产品不能满足消费者有效需求,导致消费意愿持续下降,将会对家电企业及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努力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充分利用既有资源优势和研发优势,拓展国内外市场,提高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积极与下游家电客户共同研发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新产品,拓展产品的应用范围,保持公司业绩的稳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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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家电整机企业提供家电外观用复合材料,是国内主要的家电用复合材料生产厂商之一,公司主要产品分为覆膜板(VCM)和有机涂层板(PCM)两大类,公司目前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机、热水器等,另有小部分建筑板材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健,销售收入、业绩等再创新高。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28,426.83万元,同比增长0.12%,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19.70万元,同比增长44.54%。受全球需求回暖影响,公司产品出口收入同比小幅增长5.7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3、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5、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8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和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4人。会议由董事长蒋达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28,426.83万元,同比增长0.12%,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19.70万元,同比增长44.54%,实现扣非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01.04万元,同比增长48.0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考虑到年初国内外经济衰退压力增大、家电行业增速放缓、家电产品结构性调整及消费者消费需求调整对行业的带动作用仍需时日、家电复合材料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公司预计2020年营业收入89,898.78万元,比2019年下降30%,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53.79万元,比2019年下降3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28,426.83万元,同比增长0.12%,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19.70万元,同比增长44.54%。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公司全体股东分享经营及发展成果,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结合公司盈利水平情况,董事会提议:以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1,939,86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近三年持续强化现金分红实施,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占当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均超过50%,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5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本型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1年)即将到期、监管机构打破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刚性兑付等,公司拟对上述投资事项到期后的资金进行重新安排。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自有资金使用的季节性需求变化、便于日常临时性存入与支取的考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本型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公司提请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20-2021年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限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前。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蒋达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津贴(含税)共计482.26万元。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初步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津贴(含税)合计为322万元(实际金额以发放时为准),其中独立董事人员津贴为12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事前审核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13日下午13:3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第1-2、5-8、12-14共九项议案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共计十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3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或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

  联系人:顾春兰

  联系电话(传真):0510-87061738

  邮政编码:214205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监事1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敏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28,426.83万元,同比增长0.12%,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19.70万元,同比增长44.54%,实现扣非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01.04万元,同比增长48.0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考虑到年初国内外经济衰退压力增大、家电行业增速放缓、家电产品结构性调整及消费者消费需求调整对行业的带动作用仍需时日、家电复合材料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公司预计2020年营业收入89,898.78万元,比2019年下降30%,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53.79万元,比2019年下降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公司全体股东分享经营及发展成果,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结合公司盈利水平情况,董事会提议:以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1,939,86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考虑到前次审议批准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即将到期,公司结合自有资金使用的季节性需求变化、便于日常临时性存入与支取、监管机构打破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刚性兑付等因素,决定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本型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本型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20-2021年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限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前。

  我们认为:上述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审计力量较强,执业规范。该业务团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第1-2、4-7、9-10共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1号”《关于核准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69元。截止2015年3月16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27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253,625.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1,546,375.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1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该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1月7日和4月7日分别到期,本金共计12,000,000.00元及收益共计339,250.69元已赎回到账至中国建设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32001616236059000156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932,135.5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3,102,493.49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同时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5年3月27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2210号”《关于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截至2015年3月2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5月14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本型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该事项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2019年度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2019年度内,公司各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环保新型家电用覆膜板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在投入铺底流动资金26,250,000.00元后,将“环保新型家电用覆膜板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结余资金26,912,895.84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尾款或质保金)中的10,000,000.00元用于投资本公司未完工的募投项目“家电用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剩余的16,912,895.8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2018年7月,公司办理完成募投项目“环保新型家电用覆膜板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募投项目“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后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立霸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差10.37万元,系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额,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的,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

  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比募集资金总额多367.11万元,系“环保新型家电用覆膜板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结余永久补流金额和补充营运资金投入金额包括了募集资金结余相应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367.11万元。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保本型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虑到前次审议批准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即将到期,同时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公司拟对上述投资事项到期后的资金进行重新安排。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自有资金使用的季节性需求变化、便于日常临时性存入与支取的考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本型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管理收益,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为便于投资者更好的决策、减少信息披露的繁冗,公司拟在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收益合计达到100万元后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及认购的未到期的自有资金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合同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及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和保本固定收益,主要资金投向为银行理财资金池,投资于利率类产品等。合同中不存在履约担保和收取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情形。合同主要条款情况如下:

  1、受托方:中国银行宜兴支行

  理财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理财金额:8,000万元

  产品代码:CNYAQKF

  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3月24日

  产品期限:2020年3月24日-2020年5月6日

  年化收益率:3.5%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主要资金投向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短期融资债、超短期融资债、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债券逆回购、资金拆借、存放同业等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债券类资产,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三)公司与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及保本理财产品,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本金安全,风险可控,理财项目均为向银行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流动性好、风险低。

  1、为控制风险,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选择发行主体为国内规模较大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公司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036);建设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39);中国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88),均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18,025,707.59万元,2019年度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为0万元,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本型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是在考虑到前次审议批准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即将到期、公司自有资金使用的季节性需求变化、便于日常临时性存入与支取、监管机构打破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刚性兑付等因素后综合决定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上述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本型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是在考虑到前次审议批准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即将到期、监管机构打破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刚性兑付等,结合公司自有资金使用的季节性需求变化、便于日常临时性存入与支取等因素,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风险性较小,通过投资管理能有效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管理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风险控制措施,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除前述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外,还可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一年以内)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在考虑到前次审议批准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即将到期,公司结合自有资金使用的季节性需求变化、便于日常临时性存入与支取、监管机构打破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刚性兑付等因素考虑,拟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本型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本型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1、自有资金: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I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20-2021年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限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前,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尚需银行最终审批,且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

  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蒋达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9年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地完成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姓名潘永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3.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姚植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同比增加34.61%。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0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确定。2020年审计收费原则相对于2019年未发生变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事先已经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应当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政策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上述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与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相关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准则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删除“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2、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本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债务重组准则,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9,950,231.5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1,939,8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581,959.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37%。公司2019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在响应国家鼓励上市公司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号召下兼顾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全体股东分享经营及发展成果,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的基础上提出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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