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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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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15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9.56%。

  此方案仍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电极箔是基础性电子材料,

  主要用于铝电解电容器的制造,也是铝电解电容器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司从业历史悠久,产品系列齐全,注重技术储备,涵盖了从低压到高压的全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高性能电容器的制造。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各生产部门根据生产所需,结合库存量和市场价格波动趋势申报采购计划;由计划供应部根据采购计划组织原料、辅料的采购供应。公司通过建立一系列的供应链相关管理制度来完成对供应商的开发、管理和评价,在保证各类供应物料质量的前提下,安全、及时、稳定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和化解市场波动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实施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根据《计划管理程序》等内部管控制度,在市场营销部接到客户订单后,公司根据技术指标、生产能力、现有库存、价格水平等因素对订单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下达生产计划,交由各生产部门按计划组织生产,技术研究部和技术中心提供技术保障。通过公司各部门之间的良好协作,在保障客户产品按时、有序交付的同时,有效控制了库存规模。

  3、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自建销售网络,以自有品牌直接面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直销模式有利于公司直接获取客户信息,及时调整销售策略,迅速响应客户需求。市场营销部建立了专业化的销售队伍,通过不断完善营销体系建设、合理配置销售资源、提升专业服务质量、控制货款风险、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达成销售目标,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客户满意度和品牌忠诚度。

  (二) 行业情况说明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之“C3985 电子专业材料制造”;根据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极箔是制造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原材料,主要用于储存电荷,有铝电解电容器CPU之称。而铝电解电容器在节能照明、消费电子、汽车工业、通讯电子、机电设备、航空航天等领域有着广泛应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年版)》,将电容器铝箔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鼓励电极箔行业的发展。同时随着电子制造业向国内转移及电极箔行业环保要求的明确,国内电极箔行业逐步呈现出向规模型、有较强综合实力及技术储备的企业聚集的趋势。

  2019年,受中美贸易摩擦的持续影响,全球及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国内外市场需求低迷,终端客户对中国生产铝电解电容器的采购减少,公司所处电极箔行业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09,749.13万元,同比增长0.48%;实现利润总额13,771.12万元,同比减少21.9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040.61 万元,同比下降19.4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下:

  ■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6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3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及《海星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4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2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以现有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2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2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2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2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2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建设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建设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2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关于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2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16、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17、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审议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0年5月15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证券事务部全权办理股东大会准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星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20)。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银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及《海星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现有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公司将根据2020年相关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于2017年、2019年修订并发布的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拟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额度内,依法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建设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建设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中的6,000.00万元,用于“5G领域用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建设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控股子公司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雅科技”)进行16,000万元的增资,其中8,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8,000万元用于补充中雅科技流动资金,增资后,中雅科技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海星股份关于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制订〈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制订〈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制订〈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修订〈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修订〈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32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8元,共计募集资金529,36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918,14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3,441,86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921,860.00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9,52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55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8,199,113.48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72,292.30元;2019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376,000,000.00元,已到期赎回241,000,000.00元,未到期135,000,000.00元,收到理财产品收益1,190,328.77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33,199,113.48元(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为1,662,621.07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7,983,507.5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9月10日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651.34万元。其中,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先期投入资金6,386.36万元,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先期投入资金6,018.90万元,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先期投入资金2,166.23万元,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先期投入资金2,079.85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说明

  2019年9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授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建设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并将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6,000.00万元用于“5G领域用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我们认为,海星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星股份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海星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63,863,449.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现拟定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5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9.5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10股派现金7.5元(含税)的比例不变确定分配现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人员信息

  ■

  3. 业务规模

  ■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 审计费用

  公司将根据2020年相关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协商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70万元。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

  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酬。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本次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酬,并将《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7年4月,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的事项,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财政部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5、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9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中,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如下:

  ■

  (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

  (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

  3. 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 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 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 收入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4.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一、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会计政

  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1日,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等银行申请人民币7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为了保证公司2020年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79,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年度银行授信融资采用信用、抵押等担保方式。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及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1日南通海星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7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2020年度计划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35,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系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拟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额度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健

  注册资本:12,600万元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519号

  主营业务:生产电极箔、专用电源、机电设备、电控装置;装卸服务;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

  主要股东: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联力企业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5,757.25万元,负债总额为8,977.07万元,营业收入为34,887.53万元,净利润为4,317.25万元。

  (二)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健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住所:四川雅安工业园区

  主营业务:电子铝箔及其生产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和进出口;投资服务。

  主要股东: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1,869.98万元,负债总额为23,429.52万元,营业收入为59,715.82万元,净利润为4,103.57万元。

  (三)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和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由于担保合同要到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次担保有效期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拟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额度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0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长远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积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4,104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0.9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新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建设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金额:5G领域用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总投资20,616.0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6,000万元

  ●新项目建设期:分阶段实施,建设期30个月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9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9,36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6,319,000.00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13,521,0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9,52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19年8月6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255号《验资报告》。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拟部分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3,220.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2,556.6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0,663.31万元;本次拟变更6,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5G领域用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涉及变更投向的金额及其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筹资额的比例为12.78%,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建设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部分变更的“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系由公司子公司海一电子在其现有厂区内实施,原计划建成达产后新增年产高性能低压腐蚀箔65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项目主要用于配套“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所需的低压腐蚀箔。

  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3,22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537.00万元,流动资金2,683.00万元。项目计划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项目拟定的建设期为18个月,预计项目建成满负荷生产后每年实现收入11,856.00万元、净利润1,306.70万元。

  项目目前已建成126万平方米的高性能低压腐蚀箔生产能力,截至2020年3月31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

  (二)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本次拟变更部分“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资金的原因系该项目原计划主要用于配套提供“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所需的低压腐蚀箔原料,结合今年以来全球及国内经济环境日益复杂、经济增速放缓的趋势,公司拟充分利用原有低压腐蚀箔富余产能配套部分低压化成箔募投项目的原材料需求,从而在减少“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投资规模的情况下总体能够达到低压腐蚀-化成工艺产能的匹配。同时,本次变更有利于更好地集中资源,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投资于具有广泛市场前景的5G领域用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项目。经过审慎研究考虑,公司拟缩减“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的投资金额,变更其中6,000万元的投资额用于“5G领域用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其余资金仍用于原项目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符合当前市场环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三、详细介绍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5G领域用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

  实施主体: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518号的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投资20,616万元,拟购置智能化生产线、扩散渗析器、高效提纯机等设备275台(套),形成生产线8条,同时配套废酸提纯,浓缩等环保设施,实现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100万m2的生产能力。

  项目产品:项目产品是5G领域用高性能铝电容器的关键基础材料,对电容器的小型化、使用寿命、温频特性、耐纹波特性、极端工况下可靠性等指标起到关键作用,直接决定了电容器性能水平,占据电容器制造成本的30%-40%,在整个产业链中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最高。以项目产品作为核心材料制成的新一代高性能铝电解电容器,具有明显应用优势,相比传统铝电解电容器,优点如下:(1)等效串联电阻小、损耗低,电流通过能力强;(2)温度特性好,特别在极端温度条件下;(3)频率特性好;(4)耐纹波电流能力强;(5)满足电容器小型化要求。目前,此类电容器受到高端电子产品零配件制造商的青睐,在5G全产业链中有着广泛应用。

  2、项目投资明细

  项目计划总投资20,616万元,其中:机器设备投资14,846万元,相关配套投资1,010万元,研发费用投入1,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3、项目资金来源及投资方式

  本项目拟使用募投项目“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变更的6,000.00万元先期投入,剩余资金缺口拟通过自筹等方式补足后陆续实施。

  4、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建设前期工作质量,做到精心设计、安装及调试,强化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专门成立项目领导组,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整个项目工作,领导组下设土建工程组、生产设备组、配套工程组,各组明确职责分工、质量要求、成本目标、时序进度,从方案论证、供应商选择、过程控制到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严格、科学、合理的展开各项具体工作,保证项目建设有序、高效、保质推进。本项目拟分阶段实施,建设期为30个月。

  5、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次投资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在5G领域铝电极箔产品的优势,抓住5G建设及信息通信产业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本项目建设期为30个月。预计项目完全达产后,新增年销售收入30,693万元,年净利润3,464万元。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项目市场前景及可行性分析

  1、下游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电极箔是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原材料,属于国家鼓励和重点支持的电子元件功能材料领域的典型代表。电极箔的性能直接影响铝电解电容器的容量、漏电流、损耗、寿命、可靠性、体积大小等关键技术指标,在铝电解电容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也相对较高,因此铝电解电容器及其终端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直接影响电极箔产业的发展规模。

  2019年,我国5G正式商用,行业发展进入快车道,本项目产品满足未来5G应用领域对于铝电解电容器提出的大容量、小型化、超高可靠性等严苛要求,是公司紧跟通讯技术发展推出的新一代高性能产品。随着5G建设的加速,其在基站、智能家居、车载电子及军工及国防等方面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使用需求将不断提升,市场前景广阔。

  2、项目具备实施的各项条件

  公司作为国内规模领先、技术领先的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生产企业,在研发水平、生产经验、营销网络等方面具备了实施项目的各项必备条件。在研发水平方面,公司形成了集自主工艺研发、高效生产线研发设计以及控制系统研发为一体的研发体系,本项目核心技术成果依托自身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已拥有多项相关发明专利。在生产经验方面,经过多年积累,公司现有生产线工艺流程成熟,岗位分工明确,制定了有效的质量控制程序和生产管理制度。在营销网络方面,公司建立了电极箔行业知识和营销经验兼备的销售团队,并凭借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过硬的产品质量、成熟的客户服务体系,与国内外众多知名电容器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公司已具备项目实施的各项必要条件。

  3、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系行业重点发展方向

  针对5G产业链的发展带来的应用趋势,行业内重点在电极箔的比容、强度、漏电流、使用寿命等性能上寻求突破,确保新一代产品能够实现电容器小型化、低阻抗、长寿命、极端工况下稳定工作等诸多性能优点,满足5G领域应用需求。目前,以JCC、KDK为代表的日本企业,在高性能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领域深耕多年,有着深厚的技术积累,处于垄断地位。项目着力解决国产铝电极箔的容量、漏电流、温频特性、使用寿命等共性问题,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改变目前电极箔领域对外技术依存度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创新成果产业化不畅的现状。项目的实施可有效解决我国高性能铝电极箔的“卡脖子”问题,实现电子信息产业关键基础材料自主保障。

  4、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大力支持行业的发展壮大

  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1月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年版)》,明确将“电容器铝箔”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为中高压腐蚀箔,是铝电解容器的关键材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2018年,江苏省政府发布《智慧江苏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了“支持5G布局,率先实施5G实验和商务服务”;2019年,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指出“加快5G芯片、元器件等上下游产业的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这些都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风险提示

  1、行业政策风险

  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行业是我国电子基础产业之一,属于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各部委推出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电子元件材料行业的发展。相关政策有利于行业的有序规范和健康成长,但同时也使得项目在投资运作的过程中可能面临来自于宏观经济、政策法律、行业周期、监管政策等多方面影响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如果未来国家扶持政策以及相关行业准入、技术标准发生不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可能会给项目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电极箔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尽管公司抓住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速发展的契机,依托节能照明、消费电子、通讯、汽车工业、工业机电等国民经济关键行业的持续发展,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电极箔行业积累起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仍面临部分行业内先进电极箔制造商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继续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实现产品技术与规模的升级,持续提高在电极箔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可能会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项目未来经济效益实现风险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变化、市场因素变化、经营不及预期甚至疫情影响等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工期延误、建设周期超出预期、项目终止、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投资概算,进而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未来经济效益与预期产生偏离的风险。

  五、项目审批情况

  本次变更后的项目已取得南通市通州区行政管理局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可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上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拟投资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已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5、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报告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及金额: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雅科技”)增资16,0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8,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以自有资金增资8,000万元用于补充中雅科技流动资金,增资后,中雅科技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中雅科技进行16,000万元增资,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8,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以自有资金增资8,000万元用于补充中雅科技流动资金。本次以募集资金对中雅科技增资8,000万元符合《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以中雅科技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本次增资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21号)的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18元。截至2019年8月2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529,3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相关费用人民币45,918,14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83,441,86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6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闸支行资金账户(账号539173533903)人民币483,441,860.00元。另扣减审核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3,521,000.00元(不含税)以及前期已预付的保荐费400,860.00元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9,52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字(2019)第255号《验资报告》,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中雅科技进行16,000万元增资,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8,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以自有资金增资8,000万元用于补充中雅科技流动资金,增资后,中雅科技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四、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子公司增资属于募集资金按既定计划进行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的情形,有利于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本实力,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但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管理层将采取积极适当的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募集资金增资的款项将打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管理,以自有资金增资的款项将打入中雅科技基本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按照董事会授权,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七、专项审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星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海星股份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中雅科技进行增资,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中雅科技进行增资,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在 2020年 4 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8日 9:00-11:30,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518号,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电话:0513-86726111,传真:0513-86572618。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提供上述(一)、(二)相同的资料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5月8日下午16:00。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葛艳锋

  2、电话:0513-86726111

  3、传真:0513-86572618

  4、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518 号

  5、邮编:226361

  6、电子邮箱:gyf@haistar.com.cn

  (二)其他:

  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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