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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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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0-026

  债券代码:143083    债券简称:17金诚01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新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6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更新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一)取消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10《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独立董事候选人“10.03张洪涛”的提案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原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洪涛先生因本人工作安排的原因提出放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董事会决定撤销对张洪涛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及发布的关于提名张洪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时取消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10《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独立董事候选人“10.03张洪涛”的提案。

  (二)增加临时提案

  1、提案人: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4月1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7.57%股份(直接持股比例)的股东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0年4月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关于提请选举张建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张建良先生为金诚信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该议案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将以累积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张建良先生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另请董事会、监事会及符合提名条件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待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3、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撤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及公司控股股东以临时提案方式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撤销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及控股股东以临时提案方式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三、 除了上述更新补充事项外,于 2020年4月1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新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6日13:00:00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3号楼公司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6日

  至2020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附件3: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

  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43083         债券简称:17金诚01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张建良为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0日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张建良,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建良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0-025

  债券代码:143083         债券简称:17金诚01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及

  控股股东以临时提案方式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张洪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诚信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现张洪涛先生因本人工作安排的原因提出放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撤销对张洪涛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及已发布的关于提名张洪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时取消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10《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独立候选人“10.03张洪涛”的提案。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诚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7,523,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7%)于2020年4月2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张建良先生为金诚信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鉴于公司董事会撤销对张洪涛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金诚信集团以临时提案的形式向公司将于2020年5月6日召开的金诚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关于提请选举张建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张建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张建良先生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另请董事会、监事会及符合提名条件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待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撤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及公司控股股东以临时提案方式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鉴于以上事项,公司对已于2020年4月15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更新及补充,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新补充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张建良先生简历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件:张建良先生简历

  张建良先生,195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经管学院MBA,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张建良先生曾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副院长,已于2012年退休。

  张建良先生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张建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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