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389号、中市协注[2020]CP91号),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
1、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3、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操作规程》进行集中簿记建档发行。
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3、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操作规程》进行集中簿记建档发行。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做好公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兑付及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