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披露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并于2020年4月17日披露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因工作人员的疏忽,其中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附表的变动数量和变动比例有误,除此之外的其他信息均无变化,具体公告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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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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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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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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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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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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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更正后的公告文件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