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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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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是由我国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投资创办的具有H股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收入规模逾十亿元,综合实力位列全国前四。事务所总部设在杭州,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自成立以来,在北京、上海、重庆、深圳等多个地区设有分所,并在香港、台湾、新加坡、美国等国家或地区设有成员所或联系所。经过 36 年的发展,天健以审计、工程咨询、税务代理、会计咨询和会计培训等业务为平台,加强内部治理建设,建立了科学、合理、规范、健全的组织机构。经营范围为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天健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天健首席合伙人为胡少先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合伙人204名,涵盖审计、会计、评估、税务和咨询等各个领域。

  天健拥有从业人员5,603名,注册会计师1,606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216名, 较 2018 年 12 月31 日增长 355 人。

  3.业务规模:天健2018年度业务收入22亿元,净资产2.7亿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403家,收费总额 4.6亿元,资产均值103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采矿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天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娅萍,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0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0年执业经验,在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逾20年的丰富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克晶,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8年执业经验,在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逾8年的丰富经验。

  本期签字会计师卢娅萍、范俊。卢娅萍自2000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0年执业经验,在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逾20年的丰富经验。范俊自201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8年执业经验,在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逾8年的丰富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201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7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因此,同意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019年5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表示,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上述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本按照前述财政部规定,公司2019年5月30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会计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影响科目为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应收账款、工程施工等科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经本公司复核后,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评估如下: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新修订的准则执行。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 2019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9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 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8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0元,共计募集资金30,250.00万元,扣承销费2,300.00万、保荐费用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8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35.00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6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9年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71.98万元,2019年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0.05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326.86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04.26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与子公司金湖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与子公司金湖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9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与子公司菏泽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9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三、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 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76.98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19 年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19 年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 2019 年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 2019 年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 2019 年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9年4月结项,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 6326.87万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发布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户结余资金为6326.86万元,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发布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年度

  编制单位: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项目已结项,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6326.86万元(含截至结项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与理财收益68.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1.11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根据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2020年度公司决定对公司报表合并体系内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控股非全资子(含合并体系内控股的孙公司)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50,000万人民币,其中公司2020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对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二)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信息如下:

  ■

  此外,本次担保预计的被担保对象还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SPV项目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议案是公司确定年度对外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被担保子公司与贷款方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等较小,独立对外融资存在一定的难度,为满足全资公司本身业务发展需要的资金需求,在对外融资时需公司对其融资给予连带责任保障或其他的增信支持,且全资子公司为公司100%的股份持有,不存在其他外部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控股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成立的特殊目的的SPV公司(项目公司),同时公司也作为其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的业务承揽方,SPV公司(项目公司)的顺利项目融资有利于其顺利支付公司的设计施工等款项,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非全资子公司,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体系范围的公司,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在2019年度提供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1.1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控股非全资子公司

  ●资助金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 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为满足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同意向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详情如下:

  (一) 资助金额及期限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此期限内在总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对相关事项签署具体的文件协议等。

  (二) 资金用途

  公司的控股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成立的特殊目的的SPV公司(项目公司),同时公司也作为其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的业务承揽方,给予SPV公司(项目公司)的财务资质有利于项目公司更好地推进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资金使用费

  公司对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资助将收取资金使用费,根据当年期银行基准利率设定(含税)。

  (四) 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白水县仓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资溪元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景德镇元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分别为500万元、5000万元、0万元、3000万元。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控股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成立的特殊目的的SPV公司(项目公司),同时公司也作为其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的业务承揽方,给予SPV公司(项目公司)的财务资质有利于项目公司更好地推进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被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合并报表体系范围的公司,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此期限内在总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相关资金使用费率参考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设定(含税)。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

  2020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前次授权事项的概况

  201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申请融资的议案》,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

  二、 本次授权事项的概况

  近年来公司业务稳定,为满足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项目实施的需求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提取使用。

  三、 本次申请授信融资的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0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后续此事项仍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完成情况及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在2020年将与公司参股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龙山旅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董事会在额度内进行关联交易审议,并授权董事长在关联交易额度内,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2、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年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及谨慎性原则,越龙山旅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将其认定为关联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作为其参股股东,在其对外采购时通过竞争程序(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等)参与或承揽相关符合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的业务,因公司为其参股股东方,公司拥有在与其他竞争方经证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揽权。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9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关联董事祝昌人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201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9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关联交易额度内,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0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关联董事祝昌人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祝昌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越龙山旅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 10.1.3条有关规定,该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兰溪市梅江镇中兴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洪忠喜

  注册资本:柒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9月4日

  营业期限:2013年9月4日至 2063年9月3日

  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农业项目开发,实业投资,酒店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服务,旅游管理服务,摄影、展览服务,会议服务,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日用品、工艺品(除文物)、服饰的销售,食品经营(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越龙山旅游现有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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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联方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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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与浙江越龙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旅游产业而设立的项目公司,目前该旅游项目尚处于工程建设期,还未开始实际运营,尚未产生收入。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付款方式

  公司(含子公司)预计与越龙山旅游(含子公司)关联交易为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的正常经营行为,预计主要内容为房建工程、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景观工程及房建设计、景观设计、信息服务等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日常交易事项。

  1、工程定价政策:

  工程计价按以下计价标准计取:

  1.1房建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1.2古建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1.3市政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

  1.4景观部分(园建、配套建筑、园林小品等)定额套用优先依次为《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1.5上述范围之外的工程计价,将以市场平均水平和公司承揽其他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计价水平相平衡的原则计取,以保障相关计价的合理公允。

  工程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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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设计定价政策:

  2.1建筑规划设计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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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景观规划、市政设计、室内设计设计计费标准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精神计取,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一定下浮进行取费,具体在具体合同中双方予以协商确定。

  设计类服务的付款方式:

  设计费用根据工作进度分五次支付,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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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信息服务、运营管理定价政策:

  公司提供策划、信息服务、管理等服务定价将在具体采购相关服务时将以市场平均水平和公司承揽其他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计价水平相平衡的原则计取,以保障相关计价的合理公允,并以具体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分期确认收入,以相关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审议批准相关合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内容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公司发展所需有其必要性,且相关计价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有其公允性,该关联交易是公司通过相关的竞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取得,另一方面该业务的取得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合理性,将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并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监事的辞职情况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周兆莹先生的辞职报告。

  周兆莹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周兆莹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到公司之日起生效,但在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监事前,仍要履行监事职务,辞职后周兆莹先生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对周兆莹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监事的事项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并补选监事的议案》,经监事会提名,公司监事会提议余建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件:

  余建飞的简历

  余建飞,男,1978年,汉族,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至2005年任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管理;2005年至2019年任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9年至今任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事业部总经理。

  余建飞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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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6-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祝昌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元成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 (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相关信息:

  邮编:310020

  联系电话:0571-86990358

  传真号码:0571-81025728

  电子邮箱:ycyuanlin@vip.163.com

  联系人:洪东辉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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