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中勤万信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2、人员信息
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019年12月31日):69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481人
从业人员数量(2019年12月31日):1294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32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总收入(2018年):36,08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18年):31,77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18年):6,020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公司家数(2018年):3,200家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8年):38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国华,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肖逸
肖逸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8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5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登峰,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辽宁曙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电股份有限公司、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国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登峰、质量控制复核人肖逸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勤万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 且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与公司股东 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其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审计从业人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结构、经验技能和足够的工作时间,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能够胜任年报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审计从业资格,该所执业人员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和业务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
3、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130万元人民币(含控股子公司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与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与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研磨”)继续向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叶氏”)销售涂附磨具产品,预计年度销售额约3,200万元;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航研磨”)继续向青岛叶氏销售产品,预计销售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019年度,金牛研磨共向青岛叶氏销售涂附磨具产品1721.83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77%,实际销售金额与预计销售金额差异为46.19%,启航研磨共向青岛叶氏销售涂附磨具产品95.54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4%,实际销售金额与预计销售金额差异为80.89%,两家公司合计向青岛叶氏销售涂附磨具产品1817.37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81%,均未超过董事会批准额度。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与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金牛研磨继续向青岛叶氏销售涂附磨具产品,预计年度销售额约3,000万元,约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4%;同意启航研磨继续向青岛叶氏销售产品,预计销售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约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89%;两家公司预计共向青岛叶氏销售涂附磨具产品不超过5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23%。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2020年度金牛研磨已经向青岛叶氏销售涂附磨具产品103.72万元,启航研磨向青岛叶氏销售产品0.88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3日,注册地为青岛保税区,法定代表人叶现军,注册资本260万元,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青岛叶氏总资产3316万元,净资产630.20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526.76万元,净利润107.7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上届董事会董事叶现军先生因董事会换届于2019年9月10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叶现军先生持有青岛叶氏80%的股份,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和10.1.6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认定标准,青岛叶氏为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子公司金牛研磨及控股孙公司启航研磨向青岛叶氏销售产品形成关联交易。因此,金牛研磨和启航研磨与青岛叶氏之间的交易需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3、履约能力分析
青岛叶氏是金牛研磨长期合作的经销商,启航研磨是金牛研磨的控股子公司,青岛叶氏向金牛研磨采购砂纸、砂布等产品,双方合作多年,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允定价,双方合作及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0年度,金牛研磨将继续向青岛叶氏销售产品,根据双方签订的《长期合作合同》,预计年度销售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2020年度,启航研磨将向青岛叶氏销售产品,根据双方签订的《长期合作合同》,预计销售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经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金牛研磨向青岛叶氏销售涂附磨具产品不超过3,000万元,启航研磨向青岛叶氏销售涂附磨具产品不超过2,000万元。
公司子公司、孙公司与青岛叶氏的关联交易遵守等价有偿、合理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金牛研磨和启航研磨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其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发生。金牛研磨和启航研磨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该事项为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该事项为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中,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开展进行的初步判断,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的预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而实际发生额反映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受业务变动及客观市场因素的影响,导致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牛研磨与青岛叶氏签订的2020年度《长期合作合同书》;
5、启航研磨与青岛叶氏签订的2020年度《长期合作合同书》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与青岛瑞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9年4月12日,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与青岛瑞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研磨”)2019年度向青岛瑞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瑞克尔”)采购陶瓷磨料等产品不超过3,000万元。
2019年度,金牛研磨向青岛瑞克尔采购陶瓷磨料等产品共计424.86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19%;金牛研磨控股子公司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向青岛瑞克尔采购陶瓷磨料等产品共计83.36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4%;金牛研磨和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合计向青岛瑞克尔采购陶瓷磨料等产品508.22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23%,实际采购金额与预计采购金额差异为83.06%;未超过董事会批准额度。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与青岛瑞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金牛研磨2020年度向青岛瑞克尔采购陶瓷磨料等产品不超过3,000万元,约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4%。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2020年度金牛研磨已经向青岛瑞克尔采购陶瓷磨料等产品37.35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青岛瑞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27日,法定代表人薛冰,注册地为山东省胶州市,注册资本5,554.935万元,经营范围:环保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氢氧化铝、氧化铝、陶瓷制品、磨料、催化剂助剂(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限制或禁止经营的产品,不含冷冻、冷藏、制冷、危险化学品等储存)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汽车装饰用品、磨具磨料、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限制或禁止经营的产品,不含冷冻、冷藏、制冷、危险化学品等储存)、冶金材料、建筑材料、陶瓷制品、耐火材料、铝矿石(不含开采)、普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金属制品、钢材,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青岛瑞克尔总资产4510.68万元,净资产3964.30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934.36万元,净利润405.2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上届董事会董事叶现军先生因董事会换届于2019年9月10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叶现军先生为青岛瑞克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该公司33.69%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和10.1.6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认定标准,青岛瑞克尔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子公司金牛研磨向青岛瑞克尔采购原材料属于关联交易。因此,金牛研磨与青岛瑞克尔之间的交易需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3、履约能力分析
金牛研磨向青岛瑞克尔采购陶瓷磨料等产品,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允定价,双方合作及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0年度,金牛研磨将向青岛瑞克尔采购陶瓷磨料等产品,根据双方签订的《年度采购合同》,预计年度采购额不超过3,000万元,约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4%。经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金牛研磨向青岛瑞克尔采购陶瓷磨料等产品不超过3,000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守等价有偿、合理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金牛研磨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发生。金牛研磨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该事项为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该事项为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中,公司子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开展进行的初步判断,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的预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而实际发生额反映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受业务变动及客观市场因素的影响,导致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牛研磨与青岛瑞克尔签订的《年度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控股孙公司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力得士研磨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控股孙公司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力得士研磨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航研磨”)2019年度向江苏力得士研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得士”)销售研磨产品,预计年度销售额不超过1,500万元。
2019年度,启航研磨向力得士销售研磨产品共计643.69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29%,实际销售金额与预计销售金额差异为57.09%,未超过董事会批准金额。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控股孙公司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力得士研磨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启航研磨2020年度向力得士销售研磨产品,预计年度销售额不超过2,000万元,约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89%。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启航研磨向力得士销售研磨产品共计235.41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力得士研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5日,法定代表人袁玉平,注册地址为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磨料、磨具、低压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五金配件、劳动防护用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力得士总资产4,501万元,净资产2,225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473万元,实现净利润10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力得士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江华先生,持有公司控股孙公司启航研磨26.4%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力得士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启航研磨的关联方,公司控股孙公司启航研磨向力得士销售产品构成关联交易,需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权限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3、履约能力分析
启航研磨向力得士销售研磨产品,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允定价,双方合作及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0年度,启航研磨将继续向力得士销售研磨产品,双方签订了《长期合作合同》预计年度采购额不超过2,000万元,约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89%。经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启航研磨向力得士销售研磨产品不超过2,000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守等价有偿、合理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孙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其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发生。公司控股孙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该事项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该事项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中,公司控股孙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控股孙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开展进行的初步判断,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的预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而实际发生额反映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受业务变动及客观市场因素的影响,导致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启航研磨与力得士签订的《长期合作合同》。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经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且任意时点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19年,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14,793.40万元,共获取收益14.78万元,任意时点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总金额没有超过1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银行理财产品8,800.00万元。
2、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母公司及控制子公司的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拟投资种类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根据资金安排情况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2020年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母公司及控制子公司的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拟投资种类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拟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不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范畴。公司不会用上述资金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审计部负责公司银行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监事会有权对公司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的理财业务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能够按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投资理财事项执行有效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且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规避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公司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对该投资理财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防范公司汇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0年度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业务的开展,公司外汇收支敞口越来越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业务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主要交易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或外币对另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外汇期权也称为货币期权,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外汇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0万元,全年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业务时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择机安排。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涉及期权与远期结汇复合产品的,需要缴纳小额的期权费用。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外汇掉期等套期保值操作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套期保值交割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具体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会根据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防止套期保值延期交割。
4、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并根据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同时,公司将根据风险控制报告及处理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备查文件
1、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7年7月5日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相关规定,将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经过公司对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进行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458.67万元,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19年度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4,586,732.57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5,376,950.16元,占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了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信用减值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2、信用减值情况:
公司根据客户情况,把公司的客户分为单独确认、按风险不同组合为三类,分别确定了信用减值损失率,按单独确认计提减值损失金额12,328,996.31元,按风险组合分类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242,597.39元,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5,571,593.70元,列示如下:
■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计算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依据,期末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本年存货期末余额36,865.8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1,029.7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1,578.82万元,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10.98万元,汇率等原因影响增加108.55万元,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268.58万元。
(三)商誉跌价准备
(1)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根据对资产组预计的使用安排、经营规划及盈利预测,以及对商誉形成的历史及目前资产状况的分析,确定与商誉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下简称“该资产组组合”)。
公司以该资产组组合分摊全部商誉,如果截止2019年12月31日按收益法对该资产组组合测算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可辨认该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和商誉之和,则说明商誉未发生减值。否则,以其差额计算确定减值金额。
(2)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收购美国NANO公司时形成商誉309.99万元。2019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国先锋工具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了美国NANO公司的全部资产,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已不存在,已无未来现金流量,依据商誉减值计提方法可确认,此商誉已全部形成减值。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67.16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867.16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具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15至2020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星期五)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28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5、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说明:
1、议案6、议案7、议案8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不接受电话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2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贤哲
电话:0311-85962650
传真:0311- 85965550
电子邮件:bod@bosun.com.cn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2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回 执
截至2020年5月8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
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卡号:
有效期至: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82”,投票简称为“博深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15至2020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春和先生、刘淑君女士、崔洪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821.71万元,较2018年增长10.83%,完成预算的95.2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21.98万元,较2018年下降16.19%,完成预算的53.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10,792.33万元。较2019年实际下降5.16%;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29.11万元,较2019年度实际降低9.5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504,174.55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2,376,248.11元后,扣减2018年度分红13,132,155.33元及提取盈余公积34,497,697.1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656,996.72元。2019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2,219,763.79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9,243,000.05元,扣减2018年度分红13,132,155.33元及提取盈余公积34,497,697.19元,公司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5,239,337.9元。
2019年度拟实施如下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37,738,511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6,264,310.66元,未超过2019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配股票股利。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符合《公司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已事先征询监事会意见,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如公司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比例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勤信专字【2020】第0269号、《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勤信专字【2020】第0266号)、《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收购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商誉截止2019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收购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商誉截止2019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勤信审字【2020】第0267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管理层实施超额业绩奖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管理层实施超额业绩奖励的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的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与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与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与青岛瑞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与青岛瑞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控股孙公司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力得士研磨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预计2020年度控股孙公司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力得士研磨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和承兑汇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银行进行融资,申请金额不超过23,000万元的贷款,不超过8,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中: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银行贷款6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5000万元;博深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17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3000万元。使用贷款主体的部分房产、土地及本外币银行存款用于抵押担保。授权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华先生、博深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庞博先生全权代表借款主体签署上述借款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靳发斌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核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核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符合公司向社会承诺的《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经营实际,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事先征询监事会意见,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我们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19年度监事薪酬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收购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商誉截止2019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管理层实施超额业绩奖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实施业绩奖励事项符合公司与杨建华、巢琴仙、叶现军、徐子根、杨华、李卫东、朴海连、钱建伟、陆博伟、朱红娟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关于业绩奖励的约定,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对金牛研磨管理层实施业绩奖励。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与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合理,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与青岛瑞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合理,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控股孙公司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力得士研磨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孙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合理,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对该投资理财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