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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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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20—035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36号《2019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20—036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原预计披露日期:2020年4月28日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的披露日期:2020年5月29日

  一、审议程序情况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难以按原计划完成年报相关工作,客观上无法按规定如期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3号)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年度报告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延期至2020年5月29日。

  二、延期披露说明

  (一)无法按期披露的原因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企业复工时间延迟。公司两户分、子公司位于北京市,截止目前,根据北京地区的防疫政策,外省市进京人员一律需要集中隔离观察,公司部分员工无法复工,可入住酒店未对外开放等原因,致使审计机构延期进场审计。同时,因部分分、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经营区域位于疫情严重省区,审计机构入场时间比原计划大幅推后,导致公司无法按原计划出具2019年年度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公司”)与收入成本及存货相关的重要资料在工程项目现场,受疫情影响,项目现场尚未复工的情况下,审计机构无法取得相关资料来支持审计结论;北京地区分、子公司受疫情影响未能按原计划展开审计工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得出的审计结论。

  2.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商誉减值测试和长期投资减值测试,受疫情影响评估结果尚未确定,影响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商誉的确认;

  3.公司重要联营企业长投减值测试报告及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影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的确认。

  审计机构实施我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团队成员基本为吉林省内人员,受前述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无法按原计划进驻在苏州及北京地区的分、子公司现场实施审计工作,未能按计划实施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询问、函证、现场走访等程序。截止4月5日,疫情防控较严地区的项目施工现场才允许外来人员进场,目前审计人员已进驻现场执行相应审计程序;截止2020 年4月8日,武汉市解除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有序恢复对外交通,公司已督促联营企业尽快协调、配合中介机构对其进行审计及评估。

  由于上述原因,审计机构尚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出具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二)受疫情影响事项及程度

  1.园林公司2019年主要在建绿化工程项目17项,这些绿化工程收入占园林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在80%以上,占公司合并层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7.46%,项目现场分布于湖北省、河南省、山东省在内的9个省份,其中湖北省绿化工程项目营业收入占园林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8%。审计机构需对各地客户及供应商进行走访和项目现场检查,同时,与项目相关的重要资料,基本都在项目现场,受疫情影响,这些项目现场所在地的复工时间及酒店对外开放接受入住时间都有所延迟,导致入场审计时间延后,截止2020年4月17日,审计机构对园林公司客户及供应商进行走访和项目现场检查工作尚在进行中。另外,2019年是园林公司业绩承诺期的最后一年,除年度审计报告外,公司还需委托审计机构出具《业绩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报告》、委托评估机构出具《股权价值评估报告》及《商誉减值测试报告》,受疫情影响,评估机构无法按原定计划完成相关工作,致使审计机构的《业绩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报告》无法按时出具;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商誉减值测试和长期投资减值测试,受疫情影响评估结果尚未确定,故公司对园林公司的股权投资及相关商誉是否存在减值无法准确判断。

  2.公司所属吉林森工北京门业分公司、北京霍尔茨门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所在地位于北京地区,这些分、子公司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层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18%。根据北京地区的防疫政策,外来省市进京人员一律需要集中隔离观察,上述公司部分员工无法按时复工,可入住的酒店仅接待集中隔离结束后的客人入住,尚未全面未对外开放等原因,致使审计机构无法按原计划入场对实物资产执行监盘及抽盘等相关审计程序,现场审计工作尚未开始。

  3.吉林森工对重要联营企业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造板集团”),持股比例为40.22%,该项投资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8.32%,该项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已委托评估机构对人造板集团股权进行减值测试。人造板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公司有两户位于湖北省境内的全资子公司、一户位于湖南省的全资子公司、一户位于四川省境内的全资子公司,及人造板集团有三户位于北京及周边地区,这些户子公司营业收入占人造板集团合并层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8.52%。受疫情影响,上述地区公司复工时间较晚,导致人造板集团聘请的审计机构及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入场时间延迟,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由于该公司的财务数据及评估结果未能如期出具鉴证报告,导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损益无法准确计量,投资是否存在减值无法准确判断。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受疫情影响尚在履行审计程序的主要科目有往来科目、存货、长期股权投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投资收益及相关税费等科目。根据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合计数占公司总资产总额的48.98%,受疫情影响分、子公司营业收入合计数占公司总收入的60.64%,上述科目被识别为重要账户,无法取得联营企业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无法对有形资产实施盘点、无法取得存放在项目现场的重要审计证据,将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当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4月17日,审计机构已完成除园林公司及北京地区以外的其他分、子公司现场审计工作;已完成审计风险评估与审计计划阶段工作、控制测试及初步评价、针对年报截止时点的分析性程序、函证程序、进一步审计程序也在执行中;对园林公司各地区客户及供应商走访和项目现场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对位于北京地区分、子公司的进场审计、盘点工作,合理计划安排时间,尽量在集中隔离期间完成财务数据的审计程序,在集中隔离期结束后,尽快开展相应现场工作;公司对联营企业人造板集团的股权减值测试工作正在进行中。

  在未实施现场审计前,审计机构无法实施以下重要审计程序:实施计划的现场走访程序、项目现场的观察、检查及盘点程序、存货的检查、抽盘程序,这些程序将直接影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存货及往来科目的审计结果;实施未收到的回函的替代性程序;实施检查记账凭证、原始单据等细节测试;实施上述审计程序后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对公司利用专家工作成果,进行的重要资产减值测试工作进行复核;对公司确认投资收益执行重新计算检查程序;报告阶段的审计程序等。

  审计机构认为,依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上述程序对于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不能实施上述程序可能导致审计范围受到重大限制。审计范围受到重大限制对应影响的项目情况详见本说明二、(二)“受疫情影响事项及程度”中的具体表述。随着现场审计的实施,上述审计受限情况将得到显著改善。

  公司尚需在整体审计工作完成后,开展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复核工作。

  四、应对措施及预计披露时间

  为加快审计进度,公司在北京地区分、子公司员工陆续复工的情况下,公司积极配合审计机构通过远程执业方式开展审计工作,统筹安排审计进展,目前财务数据审计程序已基本完成;审计机构已加派了经验丰富的项目组人员对于园林公司位于江苏省外各地客户及供应商进行走访和项目现场的检查及盘点等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经与公司联营企业的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沟通,联营企业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准确和完整性,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预计披露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

  五、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吉林森工按照中国证监会[2020]22号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2020]23号通知的规定,编制和披露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公告》(以下简称《延期披露公告》),说明无法按期披露受疫情影响的具体事项和程度,披露当前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进展、为尽快披露年度报告已采取和拟采取措施,并明确预计披露时间。《延期披露公告》所载内容,与我们已实施吉林森工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和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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