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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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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坤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宏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古艳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1-3月)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1-3月,公司实现水泥产量267.18万吨、销量206.23万吨,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0.60%、45.78%;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春节后下游施工恢复较慢,水泥需求不足,致使公司水泥销量大幅下跌;区域市场水泥价格虽自去年年底高位随需求萎缩而回落,但对比去年同期上涨幅度仍较大,报告期公司水泥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上升了30.82%;但价不补量,受水泥销量大幅下降的影响,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115.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8.16%;并受股指下跌导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下降的影响,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43.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3.95%。

  报表项目变动分析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9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85),并于2019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0),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1月2日、2019年12月3日、2020年1月3日、2020年2月4日、2020年3月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2019-105、2019-109、2020-001、2020-008、2020-010),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2020年3月5日,2019年股份回购方案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3,829,87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6%,最高成交价为1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37,181,455.79元(含交易费用)。

  2、2020年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26),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说明:上表“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包含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规定的属于证券投资范围的非保本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该等委托理财产品情况详见“五、委托理财”。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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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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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坤皇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7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12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以下简称“碳排放权暂行规定”),要求重点排放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及碳排放权暂行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本次碳排放权暂行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通过购入方式取得碳排放配额的,在购买日将取得的碳排放配额确认为碳排放权资产,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使用购入的碳排放配额履约(履行减排义务)的,按照所使用配额的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通过政府免费分配等方式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以及使用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履约的,均不作账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碳排放权暂行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编号:2020-035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以专人送出及邮件、信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4月20日,公司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位,实际出席董事7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详见2020年4月2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8)详见2020年4月2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6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信息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毓沾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详见2020年4月2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8)详见2020年4月2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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