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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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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过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审计调整后,公司(母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312,815,688.66元,净利润248,401,143.17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按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1、提取10%的净利润24,840,114.32元列入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223,561,028.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24,790,983.90元;扣减2019年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支付的普通股股利34,943,685.92元,加上2019年度直接计入留存收益45,779.18元,公司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3,454,106.01元。2019年度,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436,796,0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9,311,646.66元。

  3、分配后剩余利润774,142,459.35元转入下年未分配利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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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由贸易和投资两部分组成。贸易业务方面,公司坚定不移地推进“双轮驱动”业务发展战略:一方面,做优做强存量,稳步发展以服装为核心的贸易主业,包括服装出口贸易和国内贸易;另一方面,积极开拓增量,开发“错位化、差异化、门槛化”的新型特色市场业务,主要以监控化学品特许经营、核电用材投标业务、央企供应链境内外联动合作等国内贸易业务以及海产品进出口业务为主,产品主要包括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钢材、各类援外物资和海产品等。投资业务方面,以金融服务业投资为主,兼具PRE-IPO、PE投资等。同时,公司在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若干领域内,积极地寻找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的、具有较高端科技含量的、处于细分市场第一方阵内的优质投资项目,利用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手段,促进公司新的战略增长点加速形成,并做好投后管理,实现股权投资的资本增值。

  经营模式:

  服装出口贸易的主要流程:公司通过设计、打样、报价、洽谈等环节与海外客户签订出口合同订单;委托公司所属服装生产企业或者社会力量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订单产品,经过生产跟踪、质量检验等环节后,收购生产企业加工成品;通过报关出口、国际货运等环节,将出口产品转售给海外客户,收取货款,结算加工费,核销外汇,办理退税。

  服装国内贸易业务模式与服装出口贸易基本类似,其与外销业务的主要区别在于货运方式和结算货币。

  监控化学品特许经营业务的主要模式是化工产品国内贸易;核电用材投标业务主要模式是工程项目招投标;央企供应链境内外联动合作业务主要模式是钢材、机电产品以及援外业务为主的国内贸易。

  化工产品、钢材、机电产品国内贸易模式较为一致,主要业务环节是公司通过各类商务拓展和洽谈活动,取得客户的产品需求;利用自身的各类资质、渠道,寻求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供应商;并通过自身的资金实力、市场信誉、整合能力,为客户提供性价比最优的产品与服务;与上、下游客户和供应商分别签订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期间做好订单跟踪、配套服务等相关工作,确保采购和销售合同得到有效履行,并结清上下游款项。

  工程项目招投标以及援外业务模式比较类似,主要是公司获取商务客户和商务部的公开招标信息后,研究招标需求,筛选国内供应商并开展询价等业务活动;制作投标文书,参与招标;若中标,即根据投标文书的计划开展国内采购和供货准备,完成货物交付后,开票收款。

  海产品进出口贸易,在当前消费升级的时代背景下,公司在国内海产品消费市场的多个细分领域内积极开拓市场,提升国内市场份额,利用高效合理的营销策略,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不断巩固竞争优势地位。公司已经和数家国际知名的海产供应商建立了牢固的合作关系,确保货源品质与供给。此外,公司还积极开发生产基地,与海产品加工企业深度合作,形成了完整的国际贸易+国内贸易服务产业链,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业绩驱动因素以及行业情况:

  1、进出口贸易业务

  进出口贸易业务收入的驱动因素主要有:国际经济景气度、汇率波动、生产要素成本价格。

  2019年,世界经济发展中蕴含着风险与挑战,但中国对外贸易总体势头平稳,结构持续优化,动力加快转换,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实现进出口4.58万亿美元,同比减少0.87%,其中出口2.50万亿美元,同比增加0.40%。然而,服装出口行业却面临着中美贸易摩擦加征关税、生产要素成本提升、订单转移加速的不利局面。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服装及衣着附件2019年累计出口1,513.68亿美元,同比减少4%。

  本公司在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组织评比的2017年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百强榜中排名第34名。

  2、国内贸易业务

  国内贸易收入的驱动因素主要有:国内经济的运行态势、生产成本要素价格、国内商业企业的信用水平以及公司整合国内供应商的能力等。

  2019年,国内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和态势也没有改变,随着结构调整稳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国内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得到了持续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19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9.09万亿元,同比增长6.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1.16万亿元,同比增长8.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达到55.15亿元,增长5.4%;据IMF独立统计,中国2019年度经济增速达到6.1%,远超美国2.3%、欧洲发达经济体1.2%的增速。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2019年公司的营业收入46.22亿元,较上年度减少13.85%;实现利润总额4.05亿元,较上年度增长157.54%;取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7亿元,较上年度增长212.52%。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开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开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期初及上期(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受控制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附注九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0-008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周友梅先生连续担任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故其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周友梅先生的辞职将导致本公司董事人数不足5人且独立董事不足2人,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及比例,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就职前,周友梅先生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在此期间,公司董事会依法运作和履职的能力不受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周友梅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并希望其继续关心、指导公司的未来发展,帮助公司取得更好的业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0-009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叶春凤女士因组织安排,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叶春凤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0-010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在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松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总经理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损益情况

  公司2019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621,763,768.41元,当年累计结转营业成本4,131,180,210.06元,发生税金及附加11,648,007.84元,销售、管理及财务费用合计353,641,639.64元,其他收益4,736,062.88元,投资收益77,896,562.75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3,927,066.21元,资产减值损失-469,503.49元,资产处置收益-87,652.15元,实现营业利润403,770,292.17元;营业外收入1,525,134.94元;营业外支出717,971.74元,收支相抵,实现利润总额404,577,455.37元;扣除所得税97,221,110.79元、少数股东损益40,346,027.44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267,010,317.14元。

  2、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174,448,925.40元,负债合计为2,690,388,297.78元,少数股东权益为215,928,246.5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净资产)2,268,132,381.05元。

  3、主要经济指标

  (1)资产负债率:51.99%(合并报表)、53.97%(母公司报表);

  (2)基本每股收益:0.6113元;

  (3)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13.55%;加权平均12.38%。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详细情况,详见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所”)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过苏亚金诚所审计验证,审计调整后,公司(母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312,815,688.66元,净利润248,401,143.17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按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1、提取10%的净利润24,840,114.32元列入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223,561,028.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24,790,983.90元;扣减2019年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支付的普通股股利34,943,685.92元,加上2019年度直接计入留存收益45,779.18元,公司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3,454,106.01元。2019年度,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436,796,0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9,311,646.66元。

  3、分配后剩余利润774,142,459.35元转入下年未分配利润。

  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预计为39,311,646.6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4.72%,低于30%。对此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具体主营业务为国内外贸易。随着全球贸易合作不断深化,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信息及资源渠道愈发透明,盈利空间也在逐步收缩,故贸易行业的集中度较低,市场类型为完全竞争市场。

  目前,贸易行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持续增多。从国际看,新冠疫情正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我国贸易伙伴几乎全部发生疫情,国际市场需求明显萎缩,出口订单减少,全球经济下行压力显著加大。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成熟稳定期,坚持“双轮驱动”业务发展战略:一方面,做优做强存量,稳步发展以服装为核心的贸易主业,包括服装出口贸易和国内贸易;另一方面,积极开拓增量,开发“错位化、差异化、门槛化”的新型特色市场业务,主要以监控化学品特许经营、核电用材投标业务、央企供应链境内外联动合作等国内贸易业务以及海产品进出口业务为主,产品主要包括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钢材、各类援外物资和海产品等。投资业务方面,以金融服务业投资为主,兼具PRE-IPO、PE投资等。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19年,公司聚焦主业、深化改革、推进结构调整、紧抓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强核心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经营质量。

  ■

  贸易行业具有行业集中度低,资金需求量大等突出特点。2020年,公司将优化业务结构,集中优势资源,扎实做好主业,保持对核心主业的资金投入。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自上市以来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回报,除2008年因为亏损未分红外,其余18年持续实施现金分红,累计分红约6.06亿元,已经远超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是:

  (1)2019年1月1日,公司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持有的华安证券股票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期末在手的8,900万股计算,该部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高达2.30亿元,影响归母净利润1.73亿元,而该部分收益并不会给公司带来现金流入。

  (2)2020年度,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疫情的进一步恶化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冲击和社会影响。由于复工复产推后、原材料供给不足、订单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履行等原因,贸易行业的供给端、需求端均出现了萎缩。面对复杂严峻的行业环境,公司也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现金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确保贸易主业平稳发展。

  (3)2020年公司将继续发挥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平台优势,积极寻找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的、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处于细分市场第一方阵内的优质投资项目。当条件具备时,公司也将投入相当量的资金,以期建立起公司未来新的赢利增长点,为未来的长期健康发展谋划布局。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未来资金需求以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贸易主业日常所需的资金流转,条件具备时也将投资于优质项目。公司借助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外部融资规模、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上述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并将顺利推进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董事会认为,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又考虑了公司当年产生现金流的实际利润水平,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和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虽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的鼓励性要求,但已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0%的最低标准。对此,我们已经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就此进行详细披露,并将召开专项说明会予以说明。同时,我们也希望公司管理层通过各种途径努力优化业务结构、注重风险防控、提升盈利能力,在2020年高度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中专注经营,努力回报投资者。(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www.sse.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临2020-011《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1、董事会考量了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决定支付其财务审计费用92万元。2018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92万元。

  2、董事会考量了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决定支付其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8万元。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1、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并提议,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92万元,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并提议,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38万元,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且同意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临2020-01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并将董事长高松先生、董事桂生春先生、原董事金国钧先生的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临2020-0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将为江苏舜天汉商工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舜天(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8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至2022年6月30日。

  2、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舜天汉商工贸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于江苏舜天汉商工贸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决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保证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至2022年6月30日。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舜天易尚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至2022年6月30日。

  本议案详见临2020-01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增补陈志斌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周友梅先生已向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增补一名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提名陈志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陈志斌先生简历:1965年1月生,会计学博士后,东南大学财务与会计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华泰证券(601688)、凤凰传媒(600928)独立董事,兼任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会计分会副会长。

  陈志斌先生已于2009年3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结业证书》,其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聘任卢森先生担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卢森先生简历:1987年12月生,管理学学士,经济师;曾任公司法律证券部员工、经理助理、副经理;现任公司法律证券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卢森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临2020-016《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声明;

  3、《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关于提名陈志斌先生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5、《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志斌)声明》。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0-011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

  (1)2019年度公司持有的华安证券股票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达2.30亿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亿元,而该收益并不会给公司带来现金流入;

  (2)2020年度,新冠疫情在全球的蔓延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冲击和社会影响,公司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现金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3)2020年公司将继续发挥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平台优势,积极寻找优质投资项目,当条件具备时公司将投入资金,以期建立起公司未来新的赢利增长点,为未来的长期健康发展谋划布局。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13,393,067.11元。经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6,796,07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39,311,646.66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4.7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010,317.1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13,454,106.01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预计为39,311,646.6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4.72%,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具体主营业务为国内外贸易。随着全球贸易合作不断深化,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信息及资源渠道愈发透明,盈利空间也在逐步收缩,故贸易行业的集中度较低,市场类型为完全竞争市场。

  目前,贸易行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持续增多。从国际看,新冠疫情正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我国贸易伙伴几乎全部发生疫情,国际市场需求明显萎缩,出口订单减少,全球经济下行压力显著加大。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成熟稳定期,坚持“双轮驱动”业务发展战略:一方面,做优做强存量,稳步发展以服装为核心的贸易主业,包括服装出口贸易和国内贸易;另一方面,积极开拓增量,开发“错位化、差异化、门槛化”的新型特色市场业务,主要以监控化学品特许经营、核电用材投标业务、央企供应链境内外联动合作等国内贸易业务以及海产品进出口业务为主,产品主要包括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钢材、各类援外物资和海产品等。投资业务方面,以金融服务业投资为主,兼具PRE-IPO、PE投资等。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19年,公司聚焦主业、深化改革、推进结构调整、紧抓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强核心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经营质量。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贸易行业具有行业集中度低,资金需求量大等突出特点。2020年,公司将优化业务结构,集中优势资源,扎实做好主业,保持对核心主业的资金投入。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自上市以来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回报,除2008年因为亏损未分红外,其余18年持续实施现金分红,累计分红约6.06亿元,已经远超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是:

  (1)2019年1月1日,公司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持有的华安证券股票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期末在手的8,900万股计算,该部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高达2.30亿元,影响归母净利润1.73亿元,而该部分收益并不会给公司带来现金流入。

  (2)2020年度,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疫情的进一步恶化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冲击和社会影响。由于复工复产推后、原材料供给不足、订单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履行等原因,贸易行业的供给端、需求端均出现了萎缩。面对复杂严峻的行业环境,公司也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现金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确保贸易主业平稳发展。

  (3)2020年公司将继续发挥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平台优势,积极寻找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的、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处于细分市场第一方阵内的优质投资项目。当条件具备时,公司也将投入相当量的资金,以期建立起公司未来新的赢利增长点,为未来的长期健康发展谋划布局。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未来资金需求以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贸易主业日常所需的资金流转,条件具备时也将投资于优质项目。公司借助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外部融资规模、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上述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并将顺利推进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和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虽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的鼓励性要求,但已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0%的最低标准。对此,我们已经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就此进行详细披露,并将召开专项说明会予以说明。同时,我们也希望公司管理层通过各种途径努力优化业务结构、注重风险防控、提升盈利能力,在2020年高度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中专注经营,努力回报投资者。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0-012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江苏省国资委发布的《关于做好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苏国资[2014]96号),公司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年限不得超过5年。原审计机构苏亚金诚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了5年审计服务,故公司拟聘任天衡所担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所成立于2013年11月4日,前身为1985年成立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衡所从业人员共计1,073人,共有合伙人73人,首席合伙人余瑞玉;注册会计师359人,较上年净增32人,其中302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天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40,853.96万元,年末净资产为3,900.83万元;2018年共承担57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5,611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多个领域,其资产均值为76.3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所2018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1.73万元,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陆德忠,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20余年,承办过东吴证券(601555)、江苏新能(603693)、晶华新材(603683)、海澜之家(600398)、江苏国信(002608)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以及新日股份(603787)、江苏新能(603693)、晶华新材(603683)等企业IPO申报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孙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20余年,承办过沙钢股份(002705)、宁波韵升(600366)、华西股份(000936)、红宝丽(002165)、中利集团(002309)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会计师:魏娜,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19年,承办过新日股份(603787)、江苏国信(002608)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天衡所参与工作员工的时间成本等因素,2020年公司拟支付天衡所审计费用1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8万元。2019年公司支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苏亚金诚所,工商登记注册号:32000000011125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詹从才;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2201室;合伙期限:自2013年12月02日至2033年11月25日;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证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的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会计用品、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亚金诚所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为000149。

  苏亚金诚所为公司连续服务的年限为5年,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陈玉生先生于2015年度-2019年度、祁成兵先生于2015年度、王栩女士于2016年度-2019年度担任公司的签字会计师。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江苏省国资委发布的《关于做好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苏国资[2014]96号),公司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年限不得超过5年。原审计机构苏亚金诚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了5年审计服务,故公司拟聘任天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说明

  公司已就2020年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苏亚金诚所进行了事先沟通,苏亚金诚所对该事项未提出异议。

  三、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天衡所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人员数量和诚信纪录等信息,充分了解其执业情况,一致认可天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议由天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慎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资质情况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拟聘任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已经第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预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0-013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旭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舜天汉商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商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江苏舜天易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尚公司”)。

  ?本次为旭顺公司、汉商公司、易尚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12,800万元人民币、4,0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旭顺公司、汉商公司、易尚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0元、0元、0元。

  ?公司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公司为汉商公司提供担保须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能生效。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旭顺公司、汉商公司及易尚公司分别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800万元人民币、4,0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鉴于被担保方汉商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为汉商公司提供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能生效,保证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为旭顺公司、易尚公司提供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保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1、旭顺(香港)有限公司

  登记证号码:34911877;地址:UNIT 03 11/F HENG NGAI JEWELRY CENTRE 4 HOK YUEN STREET EAST HUNGHOM,KL;业务性质:进出口贸易。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公司近年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江苏舜天汉商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法定代表人:管祥;经营范围:服装及其面辅料、纺织品、玩具、鞋帽、箱包、工艺品、劳保用品、电子产品、有色金属、安防产品、包装材料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加工、仓储、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的生产、销售;机电产品的销售、安装;商品的网上销售;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开发;室内装修设计;提供劳务服务(不含涉外);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公司近年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江苏舜天易尚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法定代表人:宋涛;经营范围: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能源、材料和机械电子设备、纸、纸浆及纸制品、包装材料、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工艺品、文教办公用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兼零售,生鲜类、初级农产品及副产品的销售,清洁服务,服装设计服务、服装制造及网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公司近年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责任形式:连带责任;

  3、担保期限:公司为汉商公司担保保证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为香港公司、易尚公司担保保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至2022年6月30日。

  4、担保金额:公司对旭顺公司的担保金额不超过12,8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汉商公司的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易尚公司的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香港作为高度自由的经济中心,拥有相对成熟的贸易相关服务、运输服务、金融和银行服务以及相对灵活的融资成本。为了更好的支持旭顺公司拓展国际市场,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其贸易业务竞争力,拓展业务规模。

  2、汉商公司、易尚公司目前正致力于开拓新型贸易业务,努力提升经营能力和业绩水平;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拓展业务范畴和业务规模,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

  3、旭顺公司、汉商公司、易尚公司资产状况健康,经营成果良好,并且无不良贷款记录;公司向其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真正做到风险可控。

  4、公司为旭顺公司提供的17,000万元授信担保、为易尚公司提供的3,000万元授信担保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为汉商公司提供的4,000万元授信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生效。

  5、上述担保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合计为19,8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旭顺(香港)有限公司、江苏舜天汉商工贸有限公司、江苏舜天易尚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定财务报表;

  3、旭顺(香港)有限公司、江苏舜天汉商工贸有限公司、江苏舜天易尚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0-014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上述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将在编制2020年度各期财务报告时,将根据首次执行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0-015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在南京软件大道21号B座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明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监事会已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书面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由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经提交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九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要求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

  本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2020-016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全部议案均已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9:00-17:30);

  2、登记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527室;

  3、登记方式: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欲现场参会股东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卢森;电话:025-52875628;传真:025-84201927;地址: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邮编:210012;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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