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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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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B143版)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陈科举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王宏杰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姚丽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8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维护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一步修订,具体的修订情况如下:

  ■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报工商管理部门备案。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9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龙药业”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拟与柞水嘉华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天然气”)、陕西欧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珂药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973.674万元(含税)。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谢晓林、谢晓锋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嘉华天然气

  1.基本情况

  名   称:柞水嘉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026MA70TATR0F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南关盘龙观邸

  法定代表人:张淑云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3月6日

  经营范围:天然气供应、销售;供暖服务;燃气用具销售;燃气管网及供暖管网设计、施工及维护;市政工程承揽及施工;公路工程;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嘉华天然气总资产4,235万元,净资产 1,993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54万元,净利润-6万元。以上2019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嘉华天然气董事长张淑云女士系公司董事长谢晓林先生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二)陕西欧珂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    称:陕西欧珂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0267588185000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下梁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谢晓锋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软膏剂、片剂、颗粒剂、散剂、丸剂(大蜜丸、水蜜丸、水丸)、酊剂、熨剂、合剂、研制、生产销售及对外贸易,粮食收购;消毒用75%酒精;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欧珂药业总资产8,439.59万元,净资产6,129.82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524.23万元,净利润-725.96万元。以上2019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欧珂药业总经理谢晓锋先生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自愿、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是依据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帮助,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0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的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散剂、颗粒剂、茶剂合剂、酒剂、原料药(醋酸棉酚)的生产、销售;中药材收购(国家禁止与专控的品种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医院制剂、医疗器械(一、二、三类)、化妆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散剂、颗粒剂、茶剂、合剂、酒剂、注射剂、眼用制剂、鼻用制剂、栓剂、丸剂、软膏剂、乳膏剂、吸入制剂、喷雾剂、凝胶剂、糖浆剂、搽剂、涂剂、涂膜剂、酊剂、贴剂、贴膏剂、口服溶液剂灌肠剂、膏药、煎膏剂、流浸膏剂、浸膏剂、原料药(醋酸棉酚)的研发、生产、销售;中药材收购(国家禁止与专控的品种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药用辅料(乙醇)分装;进出口业务;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医院制剂、医疗器械(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化妆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意见为准。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1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3)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下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2017]22号、财会[2019]16号、财会[2019]8号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等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审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2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扩建醋酸棉酚原料药

  及中药饮片生产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建醋酸棉酚原料药及中药饮片生产线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扩大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用于扩建醋酸棉酚原料药及中药饮片生产线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醋酸棉酚原料药及中药饮片生产线项目;

  2. 建设地点:盘龙生态产业园,李家湾;

  3.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约6000万元;

  4.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醋酸棉酚车间3240平方米、原料药库房2880平方米、中药饮片车间5760平方米、食品车间1620平方米、成品库房2560平方米、建综合用房、职工宿舍10312.6平方米及消防水池等配套设施;

  5.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借款及合法有效的融资方式筹集;

  6. 项目预计经济效益分析:本项目正常运营后,预计年平均营业收入12150万元,年平均总成本费用为9476.66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为2673.34万元,企业所得税668.34万元,净利润2005.00万元。

  三、扩建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扩建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内部需求量的增长,为满足公司日益发展的需要,经过分析研究,提出扩建醋酸棉酚原料药及中药饮片生产线的议案。 该项目的投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和内部需求量的增长,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2. 存在的风险

  (1)该项目建设施工尚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建设周期和进程等因素,导致项目达产日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同行业竞争的加剧,有可能影响公司的产品销售;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面临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变更,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实施的风险;

  (5)市场开发不力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业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3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网上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晓林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杰先生,财务总监祝凤鸣先生,独立董事焦磊鹏先生,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高启洪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4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0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2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扩建醋酸棉酚原料药及中药饮片生产线的议案》;

  22.《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3.《关于制定〈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其中,议案13、议案14、议案21、议案22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议案2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5.登记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杰

  电话:029-83338888-8832

  传真:029-83592658

  联系电子邮箱:1970wujie@163.com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4”,投票简称为“盘龙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在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上签字。本人/本公司的投票指示如下: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打“√”,作出投票表示。

  2.若本授权委托书没有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对某议案投票同意、否决或者弃权。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时签署之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5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350,100.00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汇入公司开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471368418的银行账户110,350,0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071367372的银行账户36,615,9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471368509的银行账户23,330,2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071367418的银行账户27,054,000.00元;共汇入人民币197,350,100.00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18,000,000.00元、保荐机构保荐费用人民币2,000,000.00元,不含税费用合计人民币18,867,924.53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433,962.2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048,213.21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9年1-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5,208,839.22元,其中4,720,881.15元用于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3,813,241.18 元用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26,674,716.89元用于生产线扩建项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3,576,211.9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40,553,642.60元(包括购买理财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0,081,641.32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6,553,642.60元,待赎回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134,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17年12月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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