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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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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

  重 要 提 示

  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12月18日证监许可【2018】2130号文予以注册。基金合同于2019年3月2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是股票指数型基金,预期风险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操作或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 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市场风险、系统性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本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或《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发售公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至日为2020年3月20日(其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设立日期:1999年4月12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0%)、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三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庆斌先生,董事长,清华大学法学及工学双学士。先后任职于西南证券飞虎网、北京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2012年7月至今,任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6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3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翟斌先生,副董事长,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在深圳市建材集团、君安证券、新华信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机构任职,2017年8月加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机构业务总部董事总经理、机构业务总部总经理兼私募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业务总部总经理。2019年11月3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谭晓冈先生,董事、总经理,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在财政部、世界银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任职。2016年7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7年2月至2019年6月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7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超女士,董事,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学士。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任职于深圳晨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11年8月至2018年5月,任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监察部模型团队团队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郭向东先生,董事,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1996年至1998年在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负责法律事务;1998年至2000年在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负责法律事务;2000年至2006年任职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2007年1月加入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负债处置部;2007年7月至2013年2月,历任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风险控制部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审计部负责人,曾兼任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3年2月起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行政负责人。

  杨晓帆先生,独立董事,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士。2006年至2011年,任惠理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分析师兼投资组合经理;2012年至2016年,任FALCON EDGE CAPITAL LP 合伙人和大中华区负责人;2016年至今,任晨曦投资管理公司(ANATOLE INVESTMENT MANAGEMENT) 主要创始人。

  胡维翊先生,独立董事,波士顿大学国际银行与金融法硕士。1991年7月至1994年4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政治组主任科员;1994年5月至1998年8月,任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年2月至2001年4月任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5月至今,历任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金李先生,独立董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金融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任教十多年,并兼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执行理事。

  黄隽女士,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副院长。研究方向为货币政策、商议银行理论与政策、艺术品金融,出版多本专著,在经济、金融类学术核心期刊上发票多篇学术论文,具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

  2. 监事会成员

  许国平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博士。1987年至2004年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处长,东京代表处代表,研究局调研员,金融稳定局体改处处长;2005年6月至2008年1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行股权管理部主任;200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7年2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2010年6月至2014年3月兼任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7年1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4年3月至2018年1月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至2017年11月)及法定代表人;2018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

  邓金煌先生,职工监事,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2001年9月至2003年9月任职于株洲电力局;2003年9月至2006年1月攻读硕士学位;2006年4月至2010年5月任华为三康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2010年5月至2011年9月任招商证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助理;2016年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监;现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

  陈焓女士,职工监事,吉林大学法学硕士。2005年8月至2008年3月任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公司证券部律师;2008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律师、总监助理;现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

  3.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吴庆斌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谭晓冈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肖剑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聚投资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2014年1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8月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温智敏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曾任职于美国Hunton & Williams国际律师事务所纽约州执业律师。中银国际投行业务副总裁,香港三山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标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国投行业务主管。2015年4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首席战略官,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立新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中央党校经济管理本科。曾任新疆精河县党委办公室机要员、新疆精河县团委副书记、新疆精河县人民政府体改委副主任、新疆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党委书记、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团委副书记及少工委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及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负责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燃气战略管理部项目经理。200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客户服务中心总监助理、市场部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监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5月起兼任首席信息官。

  姚余栋先生,副总经理,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原国家经贸委企业司、美国花旗银行伦敦分行。曾任世界银行咨询顾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资本市场部和非洲部经济学家,原黑龙江省招商局副局长,黑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副巡视员,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2016年9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首席经济学家,2017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冰女士,督察长,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供职于中国证券业协会资格管理部、专业联络部、基金公司会员部,曾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分析师委员会委员、基金销售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参与基金业协会筹备组的筹备工作。曾先后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教与媒体公关部负责人、理财及服务机构部负责人。2017年7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8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三)本基金基金经理

  冉凌浩:金融学硕士。证券从业年限16年。2003年4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国信证券研究部,任研究员。2004年6月至2005年9月就职于华西证券研究部,任高级研究员。2005年9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金融工程师、境外市场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助理。2011年8月26日起任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13日起任大成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日起任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基金(QDII-LOF)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起任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8月10日起任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9年3月20日起任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四)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公司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名成员组成,设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1名,其他委员6名。名单如下:

  温智敏,公司副总经理,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黎新平,基金经理,数量与指数投资部总监,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李绍,基金经理,期货投资部总监,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苏秉毅,基金经理,数量与指数投资部副总监,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冉凌浩,基金经理,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夏高,基金经理,数量与指数投资部总监助理,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张钟玉,基金经理,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境外投资决策小组

  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境外投资决策小组由3名成员组成,名单如下:黎新平,基金经理,数量与指数投资部总监,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境外投资决策小组成员;苏秉毅,基金经理,数量与指数投资部副总监,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境外投资决策小组成员;冉凌浩,基金经理,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境外投资决策小组成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31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60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488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一.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教姣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吴海灵、关志玲、白小雪

  电话:0755-22223556/22223177/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邮编:518040

  二.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贺倩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电话:010-66594896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客服热线:95528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网址:www.spdb.com.cn

  (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石立平

  电话:010-63639180

  传真:010-68560312

  网址:www.cebbank.com

  (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 周黎

  电话:010-66224815

  传真:010-66226045

  客服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7)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人代表:金煜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汤征程

  客服电话:95594

  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755-22197701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9)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电话:0769-22865177

  传真:0769-23156406

  客服电话:956033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0)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客服电话:400-88-96312

  联系人:董培姗

  电话:0595-22551071

  传真:059522572612

  网址:http://www.qzccbank.com

  (1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信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信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钟伟镇

  网址:www.gtja.com

  服务热线 : 95521 / 4008888666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 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 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1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客户服务热线:95579、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9)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余政

  客服电话:4006198888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联系传真:010-85127917

  公司网址:www.mszq.com

  (2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2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服电话:4008-888-168、95597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网址:www.htsc.com.cn

  (2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焦刚

  电话:0531-8960616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http://sd.citics.com/

  (2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金夏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2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服电话: 95525

  联系人:龚俊涛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2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户服务热线:95511-8

  联系人: 王阳

  电话:021-38632136

  传真:021-58991896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2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服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2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18

  联系人:金达勇

  电话:0755-83025723

  传真:0755-83025991

  网址:www.hx168.com.cn

  (2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网址:www.qlzq.com.cn

  (3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0591-96326

  联系人:张宗锐

  电话:0591-87383600

  传真:0591-87841150

  网址:www.gfhfzq.com.cn

  (3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刘毅

  客户电话:400 600 8008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32)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0755-83331195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http://www.ykzq.com

  (33)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人代表人:吴玉明

  客服电话:4008366366

  联系人:刘文涛

  电话:02886199765

  传真:02886199533

  网址:http://www.hx818.com

  (34)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联系电话:021-50701003

  传真:021-50701053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n

  (3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号

  法定代表人:杨懿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号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1588

  网站:www.new-rand.cn

  客服电话:400-166-1188

  (3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21-20835785

  传真:021-20835879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3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联系人:徐诚

  联系电话:021-38509639

  网站:www.noa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1-5399

  (3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zlfund.cn

  客服电话:4006-788-887

  (3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37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联系人: 张茹

  联系电话: 021-58870011

  传真: 021-68596916

  网址: www.ehowbuy.com

  (4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人代表: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联系人:邱燕芳

  电话:021-20691931

  传真:021-20691861

  网址:www.erichfund.com

  (4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法人代表:凌顺平

  联系人:林海明

  电话:0571-88911818-8580

  传真:0571-88911818-8002

  客服电话: 4008-773-772

  网站地址: www.5ifund.com

  (4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幢14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传真:021-50583633

  电话:021-505835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4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https://www.snjijin.com/

  (4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http://www.hcjijin.com

  (4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 黄祎

  联系人: 徐亚丹

  联系电话: 021-50712782

  传真: 021-50710161

  客服电话: 400-799-1888

  网址: www.520fund.com.cn

  (4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安彬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5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联系人:黄敏嫦

  网站: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51)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52)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 话:个人业务:95118、 400 098 8511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传    真: 010-8919566

  网址:fund.jd.com

  (53)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电话:0755-29330513

  传真:0755-26920530

  客服电话:400-9302-888

  网址:https://www.jfz.com/

  (5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6 号楼2 单元 21 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联系人:袁永娇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场内代销机构

  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赵亦清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沈娜、冯艾

  联系人:冯艾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薇瑶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陈薇瑶

  四、基金的名称

  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指数型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或者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资某只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港股的策略是按照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正常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根据《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本基金可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基金管理人将综合基金流动性管理安排、转融通利率水平,选择合理期限参与转融通业务。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所获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华交易服务沪深港300指数(人民币)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中华交易服务沪深港300指数分别选取在上海、深圳、香港交易所上市市值排名首100只的股票,按照自由流通市值分级靠档方式加权,旨在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表征深圳、上海、香港三个交易所满足互联互通机制合资格证券条件的股票整体走势的指标。

  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具有广大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由于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投资组合中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并且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因此,设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华交易服务沪深港300指数(人民币)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该基准能较为客观的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绩效。

  中华证券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中华交易服务”)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中证指数”)没有以任何形式赞助、认可、销售或宣传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该产品”)。 对于从使用中华交易服务沪深港300指数(“该指数”)中得出的结果及/或该指数在任何特定一天的任何特定时刻所显示的价格等,中华交易服务及/或中证指数并不作出任何明示或暗默示的保证或陈述。该指数由中证指数代表中华交易服务计算及/或发布。对于该指数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及或对指数某一用途的适用性及/或该指数其中包含的任何数据或信息,中华交易服务及中证指数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默示的保证;对于任何人因使用该指数及/或其中的数据或信息而遭受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费用,中华交易服务及/或中证指数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涉及处理及/或交易该产品的任何人不应对中华交易服务和/或中证指数有任何依赖,亦不得对中华交易服务及/或中证指数提出、试图提出或威胁提出任何申索或法律诉讼。

  Dacheng CES300 index fund(LOF) is/are not in any way sponsored, endorsed, sold or promoted by China Exchanges Services Company Limited (“CES”) or by China Securities Index Company Limited (“CSIC”) and neither CES or CSIC makes any warranty or representation whatsoever, expressly or implied, either as to the results to be obtained from the use of the CES Stock Connect 300 Index (the “Index”) and/or the prices at which the said Index stands at any particular time on any particular day or otherwise. The Index is calculated and/or disseminated by CSIC on behalf of CES.  Neither CES nor CSIC guarantee (expressly or impliedly) the accuracy, completeness, timeliness or 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 of the Index and/or the data or information contained therein; nor do they accept any liability for any damages, loss, costs or expenses directly or indirectly suffered by any person arising from the use of the Index and/or the data or information contained therein.  Any person dealing with the Product shall place no reliance whatsoever on CES and/or CSIC and shall not bring, attempt or threaten any claims or legal proceedings against CES and/or CSIC.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中华交易服务沪深港300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中华交易服务沪深港300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中华交易服务沪深港30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部分基金资产将投资于香港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3月3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9年第四季度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4.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无。

  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无。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无。

  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汇丰控股(00005.HS)的发行主体汇丰控股有限公司创始成员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因没有遵守《操守准则》下的电话录音规定,受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谴责及罚款。汇丰控股为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成份股。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建设银行(0939.HK)的发行主体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因用于风险缓释的保证金管理存在漏洞等,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银保监罚决字〔2019〕22号)。建设银行为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成份股。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本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3月20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包括为指数公司缴纳的相关税收以及与支付外币相关的汇兑损益、手续费、汇款费等);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1、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0.04%计提(基金成立之日起首3年,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为0.02%)。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算方法如下:

  H=E×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该日历年的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2万元,即若不足人民币2万元则按照人民币2万元收取。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包括为指数公司缴纳的相关税收以及与支付外币相关的汇兑损益、手续费、汇款费等。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此项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5-12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20年2月29日公布的《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更新了“重要提示”、“三、基金管理人”、“四、基金托管人”、“五、相关服务机构”、“九、基金的投资”、“十、基金的业绩”、“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二十三、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4月22日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者可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程序遵循基金的法律文件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具体基金如下:

  ■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大成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公司决定:

  自2020年4月22日起,由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大成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调整为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大成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2000万元(含本数)。如果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大成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含本数),本公司将有权予以拒绝。

  2、大成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恢复办理正常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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