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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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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线性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线性驱动原理是通过控制系统将指令传达至机械结构,使电动机的圆周运动,转换为推杆的直线运动,从而达到推拉、升降重物的效果。公司生产的线性驱动系统可广泛用于医疗康护、智慧办公、智能家居等领域,主要产品按应用领域可分为医疗康护驱动系统、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及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等。

  经营模式

  公司为制造类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新产品开发和销售模式。

  1、生产、采购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满足市场上不同客户对产品规格型号和具体配置不同的需求。由于公司下游客户所处领域各不相同,公司产品生产具有多品种、中小批量、定制(非标准件)生产的特点。生产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决定安排经营生产计划,并利用ERP系统进行物料需求计算,编制物料需求计划,交由采购部门组织采购。采购部门负责遴选供应商,收集采购物资的市场信息,并依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执行采购及商务谈判。

  2、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国外市场销售与国内市场销售,主要通过直销方式进行。国内市场销售主要采用与客户直接接触的方式,业务员根据地区进行分工负责,由业务人员直接电话联系和登门拜访洽谈业务;国外市场销售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给国外下游厂商的方式,部分地区会与区域经销商展开合作。目前,在公司大力拓展海外市场的背景下,海外销售占比较高。

  (1)外销模式

  公司与海外厂商的合作模式主要为ODM模式:公司依照购买方提供的产品需求进行产品设计与生产,并以合理的价格批量供货。该模式的客户关系较为稳固,经营重心围绕客户及具体产品,能够通过持续研发及规模效应改善盈利水平,订单规模与客户的产品决策、市场拓展能力较为相关。

  作为公司产品的主要市场之一,北美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近几年飞速发展。公司已与美国的AMQ SOLUTIONS LLC、The Human(Square Grove LLC)、HNI Corporation、HAT Contract、Ergo Depot(Fully)等客户通过ODM为主的方式建立战略合作。公司依据ODM模式结合各战略合作厂商的区域市场状况,为客户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定制化线性驱动产品,下游客户依托其品牌和市场渠道实现智能升降桌等终端产品的销售。

  (2)内销模式

  公司的国内销售业务规模相对较小,但潜力巨大,目前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区,主要客户对象为医疗器械、家具生产商,代理商销售业务量较小。公司依照客户提供的产品需求进行产品设计与研发,在通过样品测试后,安排进行批量生产。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智能终端产品,当前目标市场主要为经济较为发达且更注重生活品质的欧美地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部分消费者的消费理念正在发生改变,逐渐接受改善健康医疗环境和提高生活品质的医疗、家居产品,国内市场是公司将来重要的目标市场,公司将借鉴在国外市场的成功经验,集中公司的整体资源加快国内市场发展。

  行业情况

  公司属于线性驱动行业,是一个处于上升期的新兴细分行业。线性驱动产品作为一种实现智能终端产品运动控制功能的关键装置,能应用到众多智能终端领域,例如医疗床和护理床的电动调节,办公桌的智能升降,以及工业、农业自动化的各种设备,通过此类应用,可以给用户带来舒适、便捷和人性化体验,是众多下游行业产品的核心配件,在国外市场应用较为广泛,在国内处于市场成长阶段。

  线性驱动产品起源于欧洲,在丹麦与德国都有全球领先的线性驱动产品生产商,当前欧洲引领着线性驱动行业技术的发展,而在我国则起步于21世纪初,尚处于市场成长期,多数生产企业的规模也相对较小,但增长较快,公司是本行业目前唯一一家上市公司,是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单位,拥有多项专利技术,产品获得TUV等各项认证,具备核心竞争力,进入资本市场后将进一步巩固自身在智慧办公领域的优势,积极开拓产品新的应用场景,在智能家居、医疗康护、光伏工业等领域进行战略布局,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2,173,263,920.51元,同比增长13.3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67,512,166.23元,同比增长11.62%;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7,770,832.01元,同比增长26.1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600,911.83元,同比增长11.6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9,857,700.18 元,同比减少0.08%。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详细内容详见财务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19-007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0 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胡仁昌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1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方案实施:

  ■

  2019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8万元整(税前)/年。

  (2)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08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年4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柏鑫主持。本次会议到会及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方案实施:

  ■

  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8万元整(税前)/年。

  (2)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注销回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虞祖元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0.435万股和剩余9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58.43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58.87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报备文件

  《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09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额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该等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保荐机构意见

  捷昌驱动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需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捷昌驱动《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捷昌驱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2020年,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MA2BG8AF68

  住所:浙江省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峰路7号

  法定代表人:潘永豹

  注册资本:1000万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0号

  经营范围:机器人、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立体仓库成套设备、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开发、生产、安装;机械自动化系统研发;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为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先生持有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53.00%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认定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公司的判断,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二)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天叙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刘文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钢压延加工(国家禁止的除外);机械设备、钢管、金属制品维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验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友道是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昌控股”)下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先生持有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53.00%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认定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公司的判断,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预计2020年度公司向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含税)不超过12,500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公司及子公司与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双方按市场公允价格执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行业普遍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严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共计9325人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20年1-3月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勇平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陶书成

  ■

  (3)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乔鹏宇

  ■

  (4)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孙峰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19年度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营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及投入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年度的具体 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 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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