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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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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性房地产出租与资产管理,以及存量住宅、商住等开发库存销售。

  2019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房住不炒”基调,坚持去库存、去杠杆的管控思路,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全年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态势。

  2019年,全国商业经营用房投资同比继续下降,由于电商影响,过往项目存量巨大,网上购物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逐年提高,办公楼及商业营业用房租金增长承压。经营性商业项目持续面临供给过剩和新零售冲击的双重压力。郊区特色主题型商业项目、城市区域核心购物中心项目及社区商业项目由于能够满足人们日常刚性消费,仍然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能力。

  近年来,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但网购及新零售占比增加较快。实体商业项目需要不断与网络化的社会信息相结合,成为线上线下消费链条中的节点,从而实现存在价值。目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位于京沪蓉,项目数量及体量均较小,与同行业龙头公司比较并不具备规模优势,且资产取得时间均较早,已经进入成熟期,未来提升空间有限。

  1、投资性房地产出租与资产管理服务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位于京沪蓉。业态主要为集中商业和办公:其中集中商业部分从产品上主要分为以“阳光新生活广场”为代表的社区商业;以“新业广场”为代表的区域购物中心;以“新业中心”为代表的城市综合体。公司主要依靠租金收入、资产管理费用以及资产升值退出获取利润。

  2、住宅、商住等开发库存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北京阳光上东及成都锦尚项目的尾房。

  鉴于近年来商业项目的过量供应及电商对传统商业项目的冲击,公司未来业务将主要聚焦在京津沪地区不良、低效资产的收购、改造、提升和退出。在调整自身资产结构的同时,充分发挥公司对经营性物业的资产管理能力,通过轻资产模式实现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参照披露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6年3月24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报告期情况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联合评级出具了《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该报告公布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请投资者关注。

  2017年4月19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发行的“16光业0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联合评级出具了《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7]302号),评定公司发行的“16光业01”信用等级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8年5月3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发行的“16光业0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联合评级出具了《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8]454号),评定公司发行的“16光业01”信用等级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9年4月30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发行的“16光业0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联合评级出具了《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9]604号),评定公司发行的“16光业01”信用等级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济与市场情况分析

  2019年世界政治经济依旧充满动荡与摩擦。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使得世界主要经济体之间隔阂加深,世界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凸显。中美贸易争端贯穿整年,在年底达成阶段性共识。虽然外部环境极其严峻复杂,但中国经济较为有效的应对了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实现了稳中有进。根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约990,865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依旧较快,占比达到53.9%。

  2020年初,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爆发流行,世界经济的正常运营短期受到严重挑战。为防控疫情,各国所采取的临时性管控措施将极大降低人流、经济交往、投资及消费活动效率,世界及中国经济在2020年面临较大挑战。为保持经济增速在合理区间,政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如新老基建领域补短板及积极的货币及财政政策等重大国策得以成功实施,2020年经济增速仍然可期。

  2019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房住不炒”基调,坚持去库存、去杠杆的管控思路,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全年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态势。全国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约17.16亿平米,同比下降约0.1%;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约15亿平米,同比增长约1.5%。房地产开发投资约13.2万亿元,同比增长约9.9%。其中住宅投资约9.7万亿元,同比增长约13.9%;办公楼投资约6,163亿元,同比增长约2.8%;商业营业用房投资约13,226亿元,同比下降约6.7%。个人按揭贷款约2.73万元,同比增长约15.1%。行业集中度继续加剧,Top10企业总销售额约4.5万亿元,同比增长约12.8%;Top20企业总销售额约6.5万亿元,同比增长约16.4%。

  随着中国城镇化率及人均住房面积的快速提升,棚改、去库存接近尾声,受新冠肺炎对经济及居民家庭支出的短期影响,预计2020年房地产行业在前两年天量成交规模的基础上,难言乐观。预计全年销售将有所回落。随着因城施策政策的实施以及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逐步建立,全年房地产行业将在防风险、保财政中协调、稳定发展。行业融资虽然随着货币政策的逐步宽松有所缓解,融资成本有所下降,但融资方式及用途依然受到严格限制,在销售压力加大的情况下,高负债企业资金面依然承压。单一的住宅销售业务未来将遇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风险。由于经济增速放缓使得企业扩张减弱,以及网上购物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的逐年提高,办公楼及商业营业用房租金增长承压。

  (二)主要项目所处区域市场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住宅销售类物业主要位于北京和成都。

  北京住宅市场:2019年,北京楼市调控延续高压政策,整体处于供大于求状态,全年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累计成交700.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6%;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销售价格小幅上涨,上半年成交均价持续回落,下半年相对平稳,全年成交均价同比上涨6%。截至年末,北京商品住宅(含保障房)库存量为1,138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增加16%;整体市场去化压力依然较大,库存风险增加。二手房市场方面,全年北京二手房网签量14.5万套,同比下滑5.5%,成交均价与去年持平。

  成都住宅市场:2019年,成都主城区一手住宅供应量继续增加,达约496.2万平方米,同比上涨27.6%。主城区全年成交一手住宅约384.9万平方米,同比略微下降4.9%,与去年相比,成交量跌幅明显收窄。主城区一手住宅成交均价达17,588元每平方米,同比上涨27.6%。随着近郊区域基建设施逐渐完善,产业迅速发展,人口不断增长,2019年一手住宅供应仍然集中在传统近郊区域,全年近郊一手住宅供应量达约1,319.7万平方米,小幅下降12.1%;成交量约为1,122.4万平方米,成交均价达11,953元每平方米,同比上升15.5%。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物业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

  不同市场表现如下:

  北京:2019年全年北京甲级写字楼市场共迎来134.5万平方米的新增供应,主要集中在CBD核心区中服地块及丽泽金融商务区,海量供应入市直接拉动全市空置率上升至12.7%,这两项指标均为2009年以来的最高值。全年全市甲级写字楼市场吸纳量较2017、2018年有所下降,累计约46万平方米。供需之间的平衡被打破以及逐渐疲软的市场需求,共同促使北京写字楼市场的平均租金连续四个季度出现环比下滑,至2019年末下降至每月每平方米364.9元。无论是来自自身的(供需体系的转变)还是外部环境(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变化均对写字楼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导致租赁需求被进一步遏制,多数租户对租赁成本更加敏感,而整体市场由业主主导向租户主导转变。

  2019年,基于首都功能定位及城市规划等因素影响,北京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商业项目,因此,2019年北京零售物业市场的新增供应基本上由两个部分组成,即核心区域的存量项目改造升级以及来自郊区的新建零售项目。购物中心营业状况出现两极分化,热门商圈的热点项目更受主要零售商的青睐,这使得经营状况良好的项目得以提升租金水平,而多数新项目业主仍面临较大的招租压力。2019年,存量商业改造和商办运营成为新趋势,新型文化、新零售成为商业运营新亮点。

  上海:2019年全年整体写字楼净吸纳量共计约62.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6%,接近同期供应水平。全市甲级写字楼平均空置率较去年同比微降0.8个百分点,至17.5%。然而整体市场依然维持供过于求的局面。租赁需求持续放缓迫使业主继续加大租金让步以换取出租率,这使得年末全市甲级写字楼租金至人民币每平方米每天7.9元,全年租金跌幅0.9%。

  2019年,上海零售物业全年共有12个项目带来约90万平方米新增供应,全市购物中心首层租金环比上涨0.4%至每平方米每天人民币27.5元。全市空置率水平受新增供应影响,升至近两年最高。

  天津:2019年全年天津写字楼供应量同比下降90%,远低于前几年水平,是近五年最低值,新兴区域优势明显,传统板块出现负吸纳,整体市场延续高空置率。全市甲级写字楼总存量为162万平方米,甲级写字楼租赁需求保持平稳,传统金融行业持续占据租赁需求的主要来源。此外,物流、教育、信息服务等类企业需求有所回升。全年净吸纳量累计7.9万平方米,整体空置率36.5%,仍处于较高水平。

  2019年,天津零售物业存量增至380.9万平方米,空置率10.4%,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受大环境影响,大多数零售商扩张步伐显著放缓,落成时间较早的项目试图通过调整租户组合来重新定位,引进更多以生活方式为导向的店铺,提升项目竞争力并增加客流量。

  成都:2019年,成都甲级写字楼市场新增供应约19万平方米,推动全市甲级写字楼总存量达到328万余平方米。在需求端,全市甲级写字楼净吸纳量约13万平方米,市场平均空置率约21.9%。一部分项目业主小幅度下调租金,另一部分业主虽然对外报价不变,但对成交价格预期明显降低,同时对优质客户在租金方面的让步显著。全年平均租金回落至人民币102.7元每平方米每月,同比小幅下降0.3%。

  2019年,成都零售物业市场新增供应量与去年相比大幅减少,合计新增供应约22万平方米,推动全市零售物业市场总存量达到664.4万平方米。

  2019年宏观经济数据

  ■

  2019年上述城市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

  (三)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各项经营工作稳定。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24,277.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176.1万元。公司对持有的北京道乐科技股权进行了处置转让,增加了现金流、降低了负债。同时,对部分政府长期欠款进行了收回。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已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019年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项目,无累计土地储备情况,公司无在建项目开发情况。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

  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

  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融资途径                                                                                          

  单位:元

  ■

  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资产质量,在继续做好存量资产的经营与资产管理业务的同时,加快资产变现步伐,积极关注新项目和其他创新型业务。实现公司稳定、持续发展。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EPDP目前正在筹划股权转让,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也将随着股东变化而存在调整的可能。

  2020年公司将根据自身情况及市场机会,处置部分资产,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质量,增加公司现金流。加快已开发项目的库存清理,加大资金回收力度,增厚公司利润。在关注地产行业创新型业务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寻求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的机会,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如下:

  单位:元

  ■

  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 年度财务报表。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9年注销了7家子公司,包括沈阳阳光瑞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光华瑞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瑞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德然商贸有限公司、天津阳光瑞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阳光瑞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新业上东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天津阳光新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于2019年3月8日,本公司与龙君环球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其转让持有的道乐科技51.032%股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道乐科技股权。

  于2019年9月4日,本公司出资购买阳光优食90%股权。交易完成后,阳光优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L0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20年4月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韩传模先生、韩俊峰先生、韩美云女士;董事张缔江先生、李国平先生采取通讯表决方式;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于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

  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于本公告日披露的2020-L11《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38,784千元,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761千元,公司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分红条件。同时,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现状、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有序及公司业务转型的需要,给广大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现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健全和完善方面开展了全面有效的工作,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有效防范了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报酬总计拟不超过14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资格审查,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后,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本公告日披露的2020-L12号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3,734,708.67元,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3,282,234.48元,减少2019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17,016,943.15元,减少净利润人民币17,016,943.15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方法合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可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信用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日披露的2020-L13号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2019年度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2019年度董事长津贴方案经由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领取津贴情况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长2019年度津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韩传模先生、韩俊峰先生、韩美云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情况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董事杨宁先生、董事李国平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依据2019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和薪酬分配政策确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获取薪酬情况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对关于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日披露的2020-L14号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L1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5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5: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6: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7:关于董事长2019年度津贴的议案。

  议案8: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本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20-L09号《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L10号《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L11号《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L12号《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26日

  2、登记方式: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C.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D.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赵博

  联系电话:010-68366107

  传真:010-88365280

  邮编:100044

  电子邮箱:yangguangxinye@yangguangxinye.com

  5、会议费用

  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608”。

  2.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应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00 代表议案 1, 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0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L1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20年4月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刘建图先生、监事符海鹰先生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负责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19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无损害公司利益情况。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

  七、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意见详见本公告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L1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会计准则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会计准则。。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下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和《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上述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编制 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修订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需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L1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目前业务规模,经综合考虑审计费用和慎重筛选,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报酬合计不超过14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就不再续聘前任审计机构事项,公司已与前任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公司在与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开始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沟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客观公正、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本次公司拟聘任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及项目组成员信息详见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所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2、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3、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薛祈明先生和叶华先生分别于1997年和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

  (三)业务信息

  1、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3、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4、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家

  5、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经验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薛祈明,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起从事证券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有20多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报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叶华,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或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薛祈明、叶华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对审计机构的背景、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审计业务收费情况、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查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审计从业资格、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等,认为:拟新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且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可以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鉴于公司目前业务规模,此次聘请新的会计师事务所合理压缩了审计费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就未续聘前任审计机构,已与前任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审计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沟通。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L1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确定对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经过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3,282,234.48元、资产减值准备13,734,708.67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17,016,943.15元,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每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是针对各开发产品的可变现净值,根据最终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预计还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19年对成都锦尚城市中心车位计提减值13,734,708.67元。成都锦尚城市中心已开盘销售多年,车位因售价较高已处于滞销状态,2019全年成交量为0。为了加快资金回笼,考虑到实际销售情况、周边市场销售均价等因素,成都锦尚按照预计售价情况,考虑预计发生的费用税金后计提,相关数据如下:

  ■

  (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在年末对销售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发现北京东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拖欠时间较长,多次催收不能解决,且已变更股东的情况,并且在可预计的未来,不能收回相关款项的情况,涉及的应收账款收回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公司按照预估的可收回金额对应收账款计提了5,434,381.00元坏账准备

  此外,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预期损失模型,计提了应收账款的信用减值准备576,103.40元,转回了其他应收款的信用减值准备2,728,249.92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2019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3,734,708.67元,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3,282,234.48元,减少2019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17,016,943.15元,减少净利润人民币17,016,943.15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方法合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可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信用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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