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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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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0,079,964.5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689,445,723.51元,年末未分配利润即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49,365,758.9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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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废电的回收与拆解处理和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公司所属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下属十二家子公司,其中:十一家全资子公司,一家控股子公司。十家子(孙)公司主营废电的回收与拆解处理,一家子公司主营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一家子公司主营废电的回收。

  ㈠废电的回收与拆解处理业务

  根据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的规定,国家对废电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废电处理企业资格。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电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3号)规定,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应当依法成立,符合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与其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车间和场地、贮存场所、拆解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等;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设备以及运输车辆、搬运设备、压缩打包设备、专用容器及中央监控设备、计量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等;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取得废电处理资格的企业,方可从事废电处理活动。

  按照2012年5月21日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对取得废电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电数量给予定额补贴。

  依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废电处理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电进行处理,可以申请基金补贴。给予基金补贴的处理企业名单,由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布。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现行的废电处理目录是:201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共同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纳入国家废电处理目录的有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和电话单机等14类产品。其中国家有关部委已发布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废电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等5类,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和电话单机等9类废电处理基金补贴的标准尚未发布。

  报告期,废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等5类废电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于2015年11月联合公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家有关部委局累计公布了五批废电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共计109家。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7月下发《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国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逐步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要求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提高国内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率,提高废电拆解利用水平。

  报告期内,国家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废电回收与拆解处理行业管理,对废电回收与拆解行业的相关条例和工作指南进行了修订。2019年3月18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促进废电妥善回收处理,规范和指导废电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保障基金使用安全,国家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6月24日公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公司所属主营废电回收与拆解处理的下属企业共计10家,均依法取得国家废电处理资格,均入列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公布的废电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其中:6家子(孙)公司为第一批基金补贴企业,1家子公司为第二批基金补贴企业,2家子公司为第三批基金补贴企业,1家子公司为第四批基金补贴企业。

  公司主营废电的回收与拆解处理的下属企业通过回收废电进行拆解、分拣和部分深加工,将其中可用二次资源出售获取部分收入。

  通过处理废电获取相应基金补贴是本公司所属主营废电回收与拆解处理下属企业的重要收入来源。

  ㈡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业务

  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细分行业。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同时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因此,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的企业有一定的准入门槛。

  公司所属该行业从业企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大型工业产废企业。通过与相关产业园区签订一体化服务协议,规模化回收处理产业园区大型工业企业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边角料、包装物和报废设备等,将固体废弃物通过分类、筛选后集中统一处理,为大工业企业提供集废料收集、场地清理、货物运输在内的“一站式”服务,实现资源的循环再生利用。

  回收处理的废弃物属于普通废物,主要包括废旧有色金属、废钢铁、废塑料、废纸、废木等。

  根据与供应商的合作约定,从业公司派业务人员驻扎在供应商现场,在现场进行废料的初步分拣,现场分拣出的废泡沫、废木头等直接销售给下游客户,其余废料由公司拉回仓储地,做进一步的深度分拣处理。废料运抵环服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区后,按照材料不同分送到不同的区域,生产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对废料进行细化分拣;对于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细化分拣后大部分直接销售给下游客户,其中的轻薄料经公司打包之后进行销售;对于废塑料,生产人员进行细化分拣后部分进行破碎,然后打包销售给下游客户;对于发泡料等废料,公司与当地环卫签订协议,交由当地环卫进行处理。

  主要产品为对产业废弃物进行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后所取得的再生原材料,如分类之后的铁块、废纸、塑料以及铜、铝箔等有色金属。

  报告期内,在国家出台多项政策大力促进固体废物处置行业的整体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所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显著进步。

  2019年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要建设5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50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基地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形成多途径、高附加值的综合利用发展新格局。

  2019年04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随后各地相继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2019年5月8日,为科学指导试点城市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2019年6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草案强化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的责任,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并且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2019年12月23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将修订草案第三条第一款有关防治原则的规定修改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强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增加地方政府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呈现持续同比增长态势,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72亿元,同比增加1.36亿元;发生营业成本22.53亿元,同比增加1.2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00亿元,同比增加0.99亿元;实现净利润4.06亿元,同比增加0.84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2亿元,同比增加0.86亿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68.13%,较期初降低1.06个百分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影响报表项目和金额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相关内容。

  2、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影响报表项目和金额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相关内容。

  3.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给予确定。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河北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安徽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广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具体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报告期合并范围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第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之(1)企业集团构成”。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27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中再生持有公司股份358,891,083股,占公司总股数的25.84%)推荐公司董事人选的函,中再生推荐孔庆凯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提议将此提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原董事沈振山先生已辞职,现在任董事六人。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上述提名候选人任公司董事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该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股东推荐董事人选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本次仅选举一名董事,本次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无需累积投票,将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孔庆凯先生,198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会计师。1998年9月参加工作,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专业。曾任总参第三部计算中心站后勤部财务科助理会计师、会计师;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增值税处干部、主任科员,税控稽核处副处长;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废纸事业部经理。2020年3月起任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19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在任董事6人,董事长管爱国先生因临时有其他行程安排,委托董事李涛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全体董事以专人送达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批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0,079,964.5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689,445,723.51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49,365,758.9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就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2019年度)》

  该说明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兴合环保有限公司商誉截止2019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和要求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全面、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以信用、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通过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取得银行借款、信托以及其他方式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借款利率为基础,与融资交易对方商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融资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27,500万元,其中:采购原料类交易3,700万元,销售商品类交易20,000万元,其他类交易3,800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刘宏春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参股股东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98,400万元,其中:采购原料类交易56,700万元,销售商品类交易40,900万元,其他类交易800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刘宏春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其他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61,200万元,其中:接受租赁服务等1,200万元,关联方提供金融-存款服务(每日最高存款结余)50,000万元,关联方提供金融-贷款服务(每日最高贷款结余)10,000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刘宏春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上述2020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参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2020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参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3。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公司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为参照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的费用,授权经理层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与审计机构沟通,确定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0年5月1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26。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20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苏辛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会议,亦未参与表决。与会监事以专人送达方式书面记名投票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㈠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㈡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㈢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㈠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㈡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

  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2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实施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购买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持有的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服公司”)100%股权。该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9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9月19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为:

  ㈠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

  环服公司100%股权以2018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经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购买涉及的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8]第080049号),评估价值为71,111.05万元。

  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再生持有的环服公司100%股权,以上述评估价值为基础,交易双方通过协商确定环服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71,111万元。

  ㈡购买资产的移交情况

  2018年8月27日,公司与中再生签订《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中再生持有的环服公司100%股权。

  2018年10月15日,环服公司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中再生将其持有的环服公司100%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环服公司领取了重庆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10月1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环服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中再生于2018年8月27日签署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购买资产盈利预测补偿期限为2018年、2019年、2020年。

  ㈠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再生承诺标的公司环服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2018-2020年度合称“考核期”)实现的经公司指定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662万元、人民币7,055万元和人民币8,576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考核期实现的净利润之和不低于人民币20,293万元(以下简称“承诺总净利润”)。

  考核期届满,如环服公司考核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之和未达到承诺总净利润,则中再生应按照下述约定进行补偿:

  ⒈中再生应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补偿。公司应在2020年度购买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程序,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列明公式计算并确定中再生需要补偿的现金额(“应补偿现金额”)。

  ⒉考核期限届满应补偿现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补偿现金额=(承诺总净利润-考核期内标的公司各年度实际净利润之和)÷承诺总净利润×(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

  按照前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现金额应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㈡减值测试与补偿安排

  ⒈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考核期限届满时,公司应当指定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监管要求在出具2020年度环服公司财务报告时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同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应补偿现金额,则中再生应就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另行补偿给公司。

  ⒉减值额为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评估值并排除考核期间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三、收购资产业绩实现情况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20]审字第90104号)。经审计的2019年度环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895,444.28元,完成2019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的107.58%。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22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㈠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2019年9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改,要求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按照准则、通知要求,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㈢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修订的主要内容

  ㈠《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专项储备”等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㈠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㈡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和要求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全面、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编号:临2020-023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人回避事宜: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刘宏春先生按规定进行了回避。

  ●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预计2020年度与

  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即中再生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中再生关联方”)、参股股东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即中再资源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中再资源关联方”)和其他关联方即实际控制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除中再生、中再资源以外的其他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㈠ 2020年度与中再生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中再生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27,500万元,其中:采购原料类交易3,700万元,销售商品类交易20,000万元,其他类交易3,800万元。

  ㈡ 2020年度与中再资源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中再资源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

  98,400万元,其中:采购原料类交易56,700万元,销售商品类交易40,900万元,其他类交易800万元。

  ㈢ 2020年度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61,200万元,其中:接受租赁服务等1,200万元,关联方提供金融-存款服务(每日最高存款结余)50,000万元,关联方提供金融-贷款服务(每日最高贷款结余)10,000万元。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情况

  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中再生关联方、中再资源关联方和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分别为27,500万元、98,400万元和61,200万元,该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关联关系介绍和关联方履约能力

  ㈠关联关系

  ⒈中再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⒉中再资源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4,667,052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7.54%;

  ⒊本公司董事长管爱国先生是中再生和中再资源的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刘宏春先生是中再生和中再资源的财务总监。

  综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㈡关联方履约能力

  各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认为:公司对2020年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进行预计是必要的,也是审慎的;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与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及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此类关联交易项目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七、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24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度,因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现就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㈠审议程序

  ⒈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关于2019年度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⒉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关于2019年度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⒊2019年11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㈡预计发生额

  2019年度,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09,863万元,其中:2019年度公司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关联方、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资源”)关联方和其他关联方,即实际控制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除中再生、中再资源以外的其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分别为59,543万元、 34,150万元和16,170万元。

  ㈢审议回避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就该等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相应的专项意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股东均就该等相应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㈣披露

  就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司及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2019年4月16日、2019年11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分别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5)、《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3)。

  二、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实际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根据上述预计情况,协调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了总量控制。经统计2019年度审计后的汇总数据,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确定的上限。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上述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执行情况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执行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经营生产及业务发展,协议的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确定的价格符合公允定价的原则,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下做出的,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25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㈠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总部设在北京,在新疆、天津、浙江、四川、广东、深圳、辽宁、山东、陕西、山西、湖北、威海、河南、黑龙江、海南、江西、江苏、河北、无锡、厦门、贵州、云南、安徽等地设有二十四家分所,在香港设有成员所,2008 年加入华利信国际,成为其成员所。

  中天运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11000204),并于2007年6月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此外,中天运还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等。

  2.人员信息

  中天运首席合伙人:祝卫,现有合伙人72人。截至2019年末有注册会计师687人,较2018年末增加14人;从业人员总数为1,897人。现有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00余人。

  3.业务规模

  中天运2018年度业务收入69,555.34万元,2018年末净资产8,463.96万元。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9家,收费总额7,540.77万元,资产均值2,063,097.07万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和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新闻和出版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天运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规定,中天运总分所由总所统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金,截止2019年末,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0万元,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天运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中天运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一份,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五份,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份。其中,行政处罚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做出,因中天运在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香榭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

  ㈡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红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1988年9月至1992年12月在湖南省攸县审计师事务所工作,任所长;1993年1月至2003年11月在湖南省株洲市宏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任所长;2003年12月至今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任审计五部总经理,先后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以及中国电建(证券代码:601669)、中再资环(证券代码:600217)等上市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为13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1996年4月至2002年5月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2年5月至今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担任质量监管与技术支持工作主管合伙人,具有丰富的国有企业、证券类项目从业经验以及事务所质量控制管理经验,多年担任证券类项目复核合伙人。

  本期签字会计师黄如健,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08年1月至2012年10月在山东大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国家电网公司、青岛钢铁集团公司等多家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咨询等各项专业服务;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在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从事审计工作;2013年6月至2014年11月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4年12月至今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以及中国电建(证券代码:601669)、中再资环(证券代码:600217)等上市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为8年。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红卫、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和本期签字会计师黄如健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㈢审计收费

  201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9万元。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为参照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的费用,授权经理层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与审计机构沟通,确定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中天运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参与年度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中天运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㈡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天运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因此,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⒉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天运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㈢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天运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㈣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26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9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1日

  至2020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鉴于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选举董事的议案无需累积投票,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2项和第5项已经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除第2项和第12项外的其余10项已经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项的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于2020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㈡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帐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㈢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㈣登记时间:2020年5月7-9日,每日的9:00-11:00,14:00-16:00。

  ㈤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㈠联系人:樊吉社赵晨希

  联系电话:010-59535600

  传 真:010-595356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㈡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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