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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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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4月17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股利1.20元(含税),派发股利总额20,4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非公路矿用自卸车(以下简称“矿用车”)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同时提供矿用车备件、维修承包及劳务服务等。公司能够生产载重28-360吨全系矿用车,拥有TR 系列载重100吨以下机械传动机械传动矿用车(含矿用洒水车)、NTE系列载重110-360吨电动轮(电驱动)矿用车,建有遍布全国、辐射全球的营销服务网络,产品广泛应用于煤炭、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等行业。

  2、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采取“设计+生产+销售”全方位型。公司产品研究院拥有先进的矿用车研发设计能力,是国地联合矿用车工程研究中心;公司形成总装车间、机加车间、结构件车间、液压缸车间四大主体车间组成的生产制造体系;公司拥有自主的产品销售体系,采用直销为主、代理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还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独立完成产品的服务保障、备件供应、维修承包及工程承包等业务;并成立维修及再制造中心,实现了生产能力在“后市场”领域的延伸和运用。

  3、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为工程机械行业的细分产业--矿用车行业。矿用车主要用于大型露天矿山开采作业,并在其中承担矿料运输功能,用于将开采出来的各类矿料运输至集中破碎站,是煤矿、铁矿、有色金属矿、石灰石矿等各类矿产资源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产品板块。

  矿用车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是发动机、变速箱、液压、电子元器件、电气控制系统等核心零部件行业,这些核心零部件的供应渠道均被国外大公司掌控,具有相对的渠道垄断性。

  矿用车具有“大产品、小市场”的特性和高可靠性、高耐久性的要求,使用寿命长、作业效率高、单车售价较高,故该产品市场覆盖面较窄,下游客户主要为矿产等大型资源类企业。因此,矿用车行业的繁荣与否与实体经济相关度极高,具有明显的周期性行业的特点。

  矿用车行业竞争程度较为激烈,目前处于较为成熟的发展阶段,产品的行业集中度较高。公司作为国内矿用车行业的龙头企业,有利于在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规模经济优势和综合竞争力优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聚焦矿车主业,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国际化市场拓展,全力推进以“精益管理”为核心的系统管理能力,打造系统解决方案。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8亿元,完成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较上年同期上升 18.57%,营业成本10.27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96%。由于本期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34.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4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

  (1)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注1: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注2:于2019年1月1日,账面价值为7,750,000.00元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部分投资本公司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将该类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这些权益工具投资系本公司以前年度的股权投资,属于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管理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应收票据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上期损益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清算完毕,并完成相关公司注销程序,本报告期期初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0-013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将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穆林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穆林娟女士因任期将满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穆林娟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之前,穆林娟女士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穆林娟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穆林娟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0-014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告知全体董事。

  3、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下午14:30在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4、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军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2020-015”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附属企业以及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附属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2020-016”公告)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李军、邬青峰、王占山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与特雷克斯北方采矿机械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2020-016”公告)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邬青峰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额度5亿元》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2020-017”公告)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李军、邬青峰、王占山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将北方股份外方专家公寓转让给内蒙古北方装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2020-018”公告)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李军、邬青峰、王占山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其报酬50万元》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2020-019”公告)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2020-020”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2020-021”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对总经理2019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公司总经理2019年度薪酬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2019年度,公司超额完成董事会制定的各项经营指标和重点任务,除领取基准年薪外,给予公司总经理超额奖励及特殊奖励合计37.06万元。

  关联董事邬青峰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张继德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召开时间等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报备文件: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继德: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博士后。曾任SINOPEC齐鲁石化公司橡胶厂主任,财会时报社人事行政总监兼发行部主任,北京中融亚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冬雪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市公司东方银星(600753)、中色股份(000758)、神雾环保(300156)独立董事。

  附件2: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推举张继德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就本次董事会推举张继德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推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继德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要求;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穆林娟、苏子孟、李万寿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0-015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0,552,335.90元。经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7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4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2.56%。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与我们进行了沟通与讨论,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良性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19 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0-016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审议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附属企业以及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附属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军、邬青峰、王占山回避表决,经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与特雷克斯北方采矿机械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邬青峰回避表决,经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稳定、持续的生产经营是必需的、合理的、可行的,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是必需的、合理的、可行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附属企业,以下简称“北重集团附属企业”。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附属企业,以下简称“兵器集团附属企业”。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工财务”。特雷克斯北方采矿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采矿”。)

  单位:万元

  ■

  说明:2019年,公司与兵器集团附属企业销售商品实际发生金额较年初预计金额差异较大,主要是因为:

  1、2019年的预计金额,预计范围仅为由于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单笔金额不重大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

  2、2019实际发生的金额:除了上述1所述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还包括公司与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重大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该项关联交易公司已单独履行相关决策、披露程序,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7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与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重大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9-019)。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重集团附属企业

  1、公司名称: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

  成立日期:1999年6月8日

  注册资本:176875.000000万

  住    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普通机械、矿山机械、工程机械、盾构设备、冶金设备、加工制造、钢铁冶炼、机电产品、机械及成套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技术、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进出口;公路运输设备、工矿车辆及公路专用汽车(不含小轿车)、钢材轧制、变压电器、钢材、建材、铸锻造加工、工量、磨具、有色金属的加工销售;动力工程、供排水、电讯工程、燃气、热力、采暖供热的安装、维修、技术服务;公路防撞护栏、护网(隔离栅)制造及安装;化学清洗、工业用氧、工业用氮、氩气、二氧化碳、混合气的生产和销售(以上六项凭资质证经营);石油管道安装;场地租赁;电影放映;超高压产品设计、生产及销售;动能生产供应、压力管道、电力设施安装调试、动力站房设备安装修理、能源技术应用及推广;自制商品运输、装卸、汽车修理服务、客运出租(以上项仅限分支经营)。旅店(含餐饮)、房屋租赁、车辆租赁、日用百货的销售、产品试验及技术服务、铁路运输服务、铁路货运代办、机械设备制造、维修、安装、备品备件制造及维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经营);电视监控、防盗报警、工业控制及综合布线的设计、安装、维修、信息设备及耗材销售、网络工程、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宽带网络服务;铁路产品配件和铸锻件的生产及销售;汽车货运;销售与代理销售各种规格、型号挂车、半挂车和汽车、工程机械及备品、备件的销售;汽车配件、钢材、建材、化工产品(专营及危险品除外)、仪器仪表、铁精粉、煤炭、铁合金及铁合金制品的销售;机械加工;装卸;货运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品);废旧金属回收;受托从事质押动产保管服务;停车管理、停车服务。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32.26%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公司名称:内蒙古北方风驰物流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德胜

  成立日期:2005年08月30日

  注册资本:6946.143700万人民币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110国道北(北重集团北门对面)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汽车货运(在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与代理销售各种规格、型号挂车、半挂车和汽车、工程机械及备品、备件的销售;汽车配件、钢材、建材、化工产品(专营及危险品除外)、仪器仪表、铁精粉、煤炭、铁合金及铁合金制品的销售;机械加工;装卸;货运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品);废旧金属回收;受托从事质押动产管理服务;停车管理、停车服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3、公司名称:包头北方工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文海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25010.000000万人民币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机械加工;矿山机械、工程机械、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冶金设备、农用机械、立体停车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售后服务、租赁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产品的出口及所需设备、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4、公司名称:包头北方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忠宝

  注册资本:12819.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7年10月10日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

  经营范围:生产各种类型的工程和公路专用汽车、各类改装车的制造;工程和公路专用汽车、各类改装车的租赁、修理、喷涂;专用汽车零配件;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产品的出口及所需设备、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道路运输;热能销售;热水销售。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5、企业名称:包头北方机电工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文海

  注册资本:8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7月13日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机电设备、机械设备、金属制品生产、设计、安装;起重机械安装修理;金属材料、五金交电销售;本企业产品的出口及所需设备、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工具、模具、工装设计制造;机械加工;成套设备;工程车辆、环卫车辆、特种车辆的销售。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6、公司名称:包头北方安全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炜

  注册资本:7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03月15日

  住    所: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凭取得的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表面处理;热处理;标准件、公路交通设施、安全防护工程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服务;建筑安装服务;交通工程施工设备及安防产品的租赁业务;冶金设备、机械设备的制造与维修;设计、制造、维修、销售各类风机及其它类型机电工业产品;环卫设备、环保装备制造;防盗门、塑料、橡胶、帆布、玻璃钢制品的制造、销售;设计、生产、销售光伏支架、光热支架、城市公用安防设施产品;弹簧制品的制造及实验检测;电子产品及配套结构件安装销售;网络信息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钢结构、电缆桥架、防盗网的制造;不锈钢加工制品、专用设备设施的制造;机械制造产品的零部件加工;经营本企业产品的出口及所需设备、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二)兵器集团附属企业

  1、公司名称: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开河

  注册资本:383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06月29日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经营范围:坦克装甲车辆、火炮、火箭炮、火箭弹、导弹、炮弹、枪弹、炸弹、航空炸弹、深水炸弹、引信、火工品、火炸药、推进剂、战斗部、火控指控设备、单兵武器、民用枪支弹药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管理;夜视器材、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工程爆破与防化器材及模拟训练器材、车辆、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环保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信息与通讯设备、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工程建筑材料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设备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货物仓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设备安装;国内展览;种殖业、养殖业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公司名称: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进兴

  注册资本:12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年09月26日

  住    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3号楼9层901-904、10层1001-1004、11层1101-1104

  经营范围: 汽车及其零部件、工程机械的设计、开发、组织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新型材料的销售;汽车、工程机械、大型设备的租赁;自有房屋租赁;旧机动车收购、销售;进出口业务;汽车装饰、清洁;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设备、复印机、传真机、办公设备的销售、开发及维修服务;计算机工程设计、安装、维护;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及信息服务;文件制作;彩色复印机及消耗材料的销售、维修;销售汽车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塑料制品、金属制品、无人机、润滑油、化妆品、专用设备、农业机械设备、装饰材料、家用电器、卫生间用具、照明器材、消防器材、家具、金属材料、医疗器械(I类、II类);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批发、零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下属企业。

  3、公司名称: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晓

  注册资本:38462.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23日

  住    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3号楼14层1401-1404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委托加工;销售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化肥、农药(不含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汽车、汽车配件、民用爆破器材;专业承包;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销售甲苯-2,4-二异氰酸酯;氯;硝酸胍;硝酸铵[含可燃物≤0.2%];亚硝酸钠,2,4-二硝基甲苯;硝酸钠;硝化纤维素[含水≥25%];高氯酸钠;高氯酸铵;高氯酸钾;无水肼;铝粉;无水肼[含肼〉64%];硝基胍;二苯胺;镁;镁合金;镁铝粉;硝基三唑酮;硫脲;正磷酸;苯;2-硝基甲苯;3-硝基甲苯;4-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4,6-二硝基-2-氨基苯酚钠(以上不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0月07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下属企业。

  4、公司名称:北京北方光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永献

  注册资本:51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01月14日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北方地产大厦10层1001室

  经营范围:销售民用航空器、电子产品、汽车、针纺织品、服装、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日用杂货、钟表、眼镜、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建筑材料(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化肥、机械设备、汽车配件、摩托车零配件、摩托车整车(不含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摩托车)、五金交电、金属矿石、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医疗器械Ⅰ、Ⅱ类、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食用农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销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工程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下属企业。

  5、公司名称:包头中兵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勇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11日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北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钢材、矿产品、石油制品(需审批项目除外)、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专营及危险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体育用品、家用电器、服装百货、皮革及制品、文教用具、纸、纸制品(不含印刷品)、煤炭、汽车(含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配件(含新能源汽车配件)、铁路车辆及铁路车辆配件、铁路配件、石油机械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备品备件、工具工装、量具、刃具、冶金制品、消防器材、医疗器械(不含审批项目)、音像出版物、图书出版物(以上两项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品);装卸服务;房屋租赁;对外贸易;再生资源开发、利用;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审批事项);委托机械加工;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一类)(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经营)食品经营:食品销售(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下属企业。

  6、公司名称: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长治

  注册资本:217336.77882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7年08月10日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科技1号楼四、五层

  经营范围:兵工系统内汽油、煤油、柴油批发业务;经营危险化学品(许可范围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18年10月27日);住宿;销售棉花、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重油、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建筑材料、铁矿石及木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汽车、煤炭、稀贵金属、石脑油、燃料油、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体育用品、服装、百货、皮革及制品、文教用具、纸、纸制品、食品;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摩托车的维修及租赁;仓储;货运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招标代理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产品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下属企业。

  7、公司名称:辉邦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905元

  注册日期:2012年08月30日

  注册地址:Suite 601,6th Floor,HongKong and Macau Building,156-157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Kong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下属企业。

  8、公司名称: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洪

  注册资本:4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8月06日

  住    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3号楼13层1301、1302、1303、1304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生产机械设备的国内销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下属企业。

  9、公司名称: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江

  注册资本:317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金融许可证号:【L10111000H0011】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唯一的金融机构。

  10、公司名称:内蒙古北方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

  注册资本:56776.0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16日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兵工路

  经营范围:汽车货运(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普通机械制造;机电产品、金属模具工具、模具钢、风力发电机及零部件、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散装水泥运输车制造及销售;铆焊、铸造、锻造;房屋维修;木器制作、服装加工;汽车修理保养;劳务派遣;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材销售;铁路车辆配件、车轴、来料加工;废旧金属回收(国家限制产品除外);土地房屋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工业及民用燃气经营、印刷、客运、货运;大口径厚壁无缝钢管的加工、销售;各类管类、轴类产品的加工、销售;采暖供热、维修及技术服务;公用、工业、长输管道维修、安装;锅炉安装、维修、改造;压力容器的制造;锅炉化学清洗;洗浴、分质供水;综合诊疗;旅店、大型餐馆;日用百货、日用化学品、办公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织品、皮革制品、酒店用品的零售;旅游景点服务;家政服务及培训;台球、乒乓球、排球、羽毛球、足球、篮球、网球项目;销售与代理销售各种规格、型号挂车、半挂车和汽车、工程机械及备品、备件;汽车配件、钢材、化工产品(专营及危险品除外)、仪器仪表、铁精粉、煤炭、铁合金及铁合金制品的销售;装卸;货运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品);受托从事质押动产保管服务;停车管理、停车服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下属企业。

  (三)北方采矿

  公司名称:特雷克斯北方采矿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邬青峰

  成立日期:2006年3月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主营业务:电动轮矿用车整车及备件生产、销售、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邬青峰先生担任北方采矿董事长。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1、与北重集团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北重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提供部分原材料、铸锻件、配套件加工,热处理、表面处理,运输服务等一些生产协作,以及向公司零星调购部分原材料,委托公司加工部分机加、结构件等。

  2、与兵器集团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从兵器集团下属企业兵工物资公司采购部分钢材等,兵器集团下属企业中兵物流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以及公司向兵器集团下属企业奥信化工、北方车辆、辉邦集团等销售整车及备件。其中兵工财务为兵器集团下属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有日常的存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合作。

  3、与北方采矿之间的关联交易:备件及服务的采购和销售业务。

  (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内容的协议。

  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因此基本不存在上述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稳定、持续的生产经营是必需的、合理的、可行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没有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报备文件:

  1、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3、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0-017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互保额度5亿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互保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累计与其互保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除该项互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外,无其他形式的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19年4月22日六届二十一董事会及2019年5月17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大股东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重集团”)互保额度5亿元的议案。

  报告期内,北方股份为北重集团4.3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2020年,鉴于双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北方股份与北重集团之间的互保额度拟定为5亿元。

  该议案已经2020年4月17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军、邬青峰、王占山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北重集团始建于1954年,是国家“一五”期间156个重点项目之一,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重要的火炮研发生产基地、国家高强韧炮钢研发生产基地、中国矿用汽车研发生产基地。法定代表人李军,注册资本176,875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

  北重集团始终坚持服务国家国防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两大使命,遵循军民融合发展,形成了防务装备产品、特种钢及延伸产品、矿用车等工程机械产品三大核心业务。公司研发、制造的大量武器装备列装陆、海、空部队,在多次国庆阅兵仪式上接受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全国人民的检阅。以大口径厚壁无缝钢管为代表的特种钢及延伸产品,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已应用于国内近百台亚临界、超临界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的四大管道,是“中国制造2025”强基工程的中标产品,是国家能源局确定的国产化示范产品。矿用车等工程机械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遍布国内外500多个大型矿山和重点水利水电等工程。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重集团持有公司32.2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产权结构见下表:

  ■

  3、2019年度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三、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双方经营、发展的需要,北方股份与北重集团之间拟进行互保,额度为5亿元,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控股股东北重集团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国家重点保军企业。鉴于生产经营需要,双方互相提供担保额度5亿元,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同意提交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2019年度,鉴于生产经营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控股股东北重集团互保额度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审议通过的额度进行,为控股股东4.3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0年,鉴于双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北方股份与北重集团之间拟提供互保额度5亿元。

  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时,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必须严格按照额度进行。

  五、董事会意见

  双方根据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在借款担保方面建立互保关系,能够满足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同意公司的此次担保,此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该项互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外,无其他形式担保及逾期担保。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北重集团互保,是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报备文件:

  1、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0-018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房屋建筑物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经2020年4月17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位于包头市青山区青山路3号街坊北方宾馆院内的北方股份外方专家公寓(房屋产权单位为北方股份,证载土地所有权人为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评估价格78.27万元转让给该房屋的承租方-内蒙古北方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装备”)。

  ●关联关系:北方装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董事李军、邬青峰、王占山在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资产出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处置位于包头市青山区青山路3号街坊北方宾馆院内的北方股份外方专家公寓,公寓合计建筑面积为1322.23平方米。该公寓建成于1990年,为北方股份自建房屋,房屋产权单位为北方股份,所有房屋均正常使用。该房屋的土地权证编号为包国用(2000)字第400028号,证载土地所有权人为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该房屋用于出租,承租方为北方装备。

  公司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前述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范围不包含处置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评估方法采用重置成本法。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0131号)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2020年4月17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房屋建筑物以评估价格78.27万元转让给该房屋的承租方北方装备。双方已于近日签署《房屋建筑物转让协议》,评估报告详见同日公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李军、邬青峰、王占山回避表决,经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该项交易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交易方案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交易标的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选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作价依据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将北方股份外方专家公寓转让给内蒙古北方装备有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外方专家公寓建成时间较长,维护及维修成本越来越高,出售此项资产能够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

  (2)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的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评估假设等重要评估参数及评估结果公允、合理。

  (3)此项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方暨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北方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16日

  注册资本:56776.080000万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兵工路

  经营范围: 汽车货运(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普通机械制造;机电产品、金属模具工具、模具钢、风力发电机及零部件、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散装水泥运输车制造及销售;铆焊、铸造、锻造;房屋维修;木器制作、服装加工;汽车修理保养;劳务派遣;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材销售;铁路车辆配件、车轴、来料加工;废旧金属回收(国家限制产品除外);土地房屋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工业及民用燃气经营、印刷、客运、货运;大口径厚壁无缝钢管的加工、销售;各类管类、轴类产品的加工、销售;采暖供热、维修及技术服务;公用、工业、长输管道维修、安装;锅炉安装、维修、改造;压力容器的制造;锅炉化学清洗;洗浴、分质供水;综合诊疗;旅店、大型餐馆;日用百货、日用化学品、办公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织品、皮革制品、酒店用品的零售;旅游景点服务;家政服务及培训;台球、乒乓球、排球、羽毛球、足球、篮球、网球项目;销售与代理销售各种规格、型号挂车、半挂车和汽车、工程机械及备品、备件;汽车配件、钢材、化工产品(专营及危险品除外)、仪器仪表、铁精粉、煤炭、铁合金及铁合金制品的销售;装卸;货运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品);受托从事质押动产保管服务;停车管理、停车服务。

  2019年度,北方装备实现营业收入4.69亿元,利润总额1713万元,净利润 1033万元,截至2019年末,北方装备总资产17.63亿元,净资产6.69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北方装备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北方装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方关系

  北方装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六、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双方:

  转让方: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内蒙古北方装备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20年4月17日

  3、协议签署地点:内蒙古包头市

  4、交易内容:北方股份将外方专家公寓转让给北方装备

  5、定价依据: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选用重置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为依据

  6、最终定价:¥78.27万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捌万贰仟柒佰元整)

  7、支付方式:协议签订后60天内,北方装备付清上述款项。

  8、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履行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生效。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方专家公寓建成时间较长,维护及维修成本越来越高,出售此项资产能够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与北方装备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5、本公司与北方装备签订的《房屋建筑物转让协议》;

  6、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20]第0131号)。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0-019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

  ■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张文荣,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大型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年度决算审计、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何小飞,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2 万元。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较 2019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了 2019年度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安排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经验丰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收费合理。据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年报审计服务费用38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用12 万元,共计人民币50万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1)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

  (2)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1)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50万元,是经双方充分沟通认真协商后确定的。

  (2)未发现该公司及该公司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的行为,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员有任何影响或试图影响该公司审计独立性的行为,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员从该项业务中获得不当收益。

  (3)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续聘该公司为审计机构的决定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在考虑该公司以前年度工作情况下做出的,理由充分,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 年4 月17 日,公司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其报酬50万元》的议案。

  (四)本次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其报酬50万元》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报备文件:

  1、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0-020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下发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及七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精神,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通知要求的起始日期即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也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报备文件:

  1、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0-021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4月17日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19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计提事项已得到公司2019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0,921,088.34元,相应影响公司利润总额150,921,088.34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计提后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报备文件:

  1、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3、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0-022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告知全体监事。

  3、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下午17:30在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4、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雄英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19 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时,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额度5亿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互保是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将北方股份外方专家公寓转让给内蒙古北方装备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外方专家公寓建成时间较长,维护及维修成本越来越高,出售此项资产能够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2)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的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评估假设等重要评估参数及评估结果公允、合理。(3)此项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计提后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

  (1)2019年,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继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符合股东利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

  (3)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5)未发现公司违反其他财经法规的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1日

  报备文件: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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