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0-035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参与表决的董事代表全体董事100%的表决权。会议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饶育蕾、金湘亮、刘爱明,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19年度公司(指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6,614,069.39元,提取盈余公积金5,661,406.94元,减去报告期内已派发2018年度现金股利11,120,008.9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7,329,901.93元,2019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7,162,555.43元。

  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不断提高市场形象,确保股东有持续稳定的回报,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目前最新总股本180,423,1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8,042,314.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司注册资本由179,974,540元(股)变更为180,423,140元(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为:

  1、原“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997.4540万元。”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42.3140万元。”。

  2、原“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7,997.454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普通股17,997.454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8,042.314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普通股18,042.314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登记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此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0-036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新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19年度公司(指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6,614,069.39元,提取盈余公积金5,661,406.94元,减去报告期内已派发2018年度现金股利11,120,008.9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7,329,901.93元,2019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7,162,555.43元。

  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不断提高市场形象,确保股东有持续稳定的回报,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目前最新总股本180,423,1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8,042,314.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结合了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现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0-042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年2月19日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司注册资本由179,974,540元(股)变更为180,423,140元(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0-039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19年度公司(指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6,614,069.39元,提取盈余公积金5,661,406.94元,减去报告期内已派发2018年度现金股利11,120,008.9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7,329,901.93元,2019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7,162,555.43元。

  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不断提高市场形象,确保股东有持续稳定的回报,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目前最新总股本180,423,1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8,042,314.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上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0-040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7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 2017年6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941,16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36,941,096.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27,569,895.12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371,201.0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1025855_B0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93,645,083.24元,募集资金累计获得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2,544,929.1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271,046.97元。上述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中证天通(2019)证审字第1701002-2号《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10,662,554.85元,募集资金获得利息收入43,928.28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04,307,638.09元,募集资金累计获得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2,588,857.45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652,420.4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也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0-041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

  2019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10万元(税前)。本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及岗位绩效评定结果来确定薪酬,薪酬由工资、奖金和津贴构成;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赵烨、外部监事叶文达,2019年度均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经核算,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如下表:

  ■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

  为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性发展,增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发放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薪酬由其工资、奖金和津贴构成,具体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及岗位绩效评定结果来确定;未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薪酬由其工资、奖金和津贴构成,具体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及岗位绩效评定结果来确定;未担任实际工作的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薪酬由其工资、奖金和津贴构成,具体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及岗位绩效评定结果来确定。

  (四)其他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0-043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5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1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11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4月20日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4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然、叶展

  电话:0731-88218891

  传真:0731-88596393

  邮编:410131

  电子邮箱:ir@goke.com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672”,投票简称为“国科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有),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公司)参加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本表复印有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