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2020-020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7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2日复牌并继续推进此次重组,此后公司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重组进展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提示
(一)反垄断审查事项尚未取得最终核准
乌克兰国家反垄断委员于2019年7月9日发布公示,就北京天骄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骄”)子公司与乌克兰国防工业国家康采恩联合申请反垄断审查事项予以公示;北京天骄子公司及乌克兰国防工业国家康采恩亦按照乌克兰国家反垄断委员会的询问多次给予了回复。目前,北京天骄子公司正在与相关国内及海外机构共同工作,就乌克兰国家反垄断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4日发出的最新一轮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因涉及答复内容复杂,涉及到国内外多个相关机构,且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相关国内及海外机构工作进展缓慢,导致该项工作尚未完成,经批准,目前提交反馈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目前该申请尚在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审核过程中,尚未取得最终核准,能否最终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象及标的资产股份被冻结
目前,北京天骄股权已被司法冻结,北京天骄子公司香港天骄及BVI天骄均质押予国家开发银行,目前该笔质押涉及的贷款已经违约。北京天骄旗下核心资产马达西奇的全部股权也已经被冻结,故本次重组后续不排除变更或终止的可能性。
(三)公司控制权变更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靖先生持有公司29.30%的股份,目前已全部质押和被多轮司法冻结,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风险,故本次重组后续不排除变更或终止的可能性。
(四)公司2018年度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消除的风险
公司2018年度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消除,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条件,故本次重组目前无法实施。
对于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分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将于2020年4月21日披露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4月21日起连续停牌,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2020-021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因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18年度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或公司2019年度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相关安排
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公司2019年度仍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事项
1、目前,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经审计后的2019年度经营业绩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7日披露的《信威集团风险提示公告》(临2020-012号)。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2020-022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信威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重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重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364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全文披露如下:
前期,你公司于2017年6月24日披露拟向王靖、杜涛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天骄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权或其旗下资产的重组事项(下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于2019 年11 月8 日披露参与发起设立5G基金的重组事项。上述事项至今未有实质进展。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规定,对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事宜要求如下:
一、公司2017年6月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后,该事项至今未有实质进展;同时你公司前期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2018年度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消除,交易对象及标的资产股份被冻结,上述事项使得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
请你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交易对手方等相关方核实并披露该事项是否具备继续推进的可行性及相关依据;若公司拟继续推进,公司应当充分披露需满足的前提条件和相关不确定性风险;若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应当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二、我部于2019年12月1日发出《关于*ST信威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3030号),要求你公司尽早明确参与发起设立5G基金相关资金来源、出资安排、海外运营商的资信、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实质和财务影响等事项并对外披露,同时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按要求落实上述事项。
请你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核实是否将继续推进该事项,并披露明确意见。若公司拟继续推进,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前述事项的具体进度和预计完成时间,并充分提示推进的不确定性风险;若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应当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三、你公司前期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你公司应当向市场和投资者充分提示股票存在的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风险。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希望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上述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市场预期。
公司将积极落实《工作函》的相关工作要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