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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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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19年度经营情况,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37,417,95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122,538.6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公路工程建设施工。公司目前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等施工资质及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设计资质。

  公司具有商务部“对外援助物资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具备竞争承揽援外工程项目管理任务的优势。公司“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企业资格”于2019年1月27日到期,但商务部尚未发出办理资格延续的公告,公司正在积极跟进资格延续相关事宜。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为:

  1.施工总承包模式

  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公司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和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业主负责支付工程进度款。公司可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对其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监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向业主负责。最终,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公司向业主提交各项工程资料。

  2.BT(建设-移交)模式

  BT(建设-移交)模式中,公司与业主方签订合同,由公司负责项目融资和工程施工,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经验收完毕后,将符合质量要求的设施移交给业主方,业主方根据合同约定分期向公司支付项目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

  3.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中,公司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并在一定时期内对建设项目享有经营权,依据合同约定在运营期内通过收取运营费用回收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运营期结束后,公司将该设施移交给业主方。

  4.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中,公司与项目相关主管政府合作。政府部门不拥有项目,也不经营项目,而是通过给予某些特许经营权和给予项目一定数额的从属性贷款或贷款担保作为项目建设、开发和融资的支持。公司和代表政府的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成立PPP项目公司,以合同形式确定各成员的出资比例和形式。项目公司是项目的实施者,具体负责项目从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直至项目最后的移交等全过程的运作。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项目公司的职能主要包括投标与谈判、项目开发、运营和移交、确保项目的服务质量等。项目特许期结束,经营权或所有权转移时,项目公司清算并解散。

  5.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总承包人是EPC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总承包商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二)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属于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施工领域,行业景气指数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明显。报告期内,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保持总体上升的趋势,各相关市场将进一步分化。

  2019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指出:完成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1.8万亿元左右。新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新增内河高等级航道达标里程400公里。新增通客车建制村5000个,其中贫困地区3000个。

  2019年全省交通工作会议指出:公路水路计划年度建设投资200亿元,计划开工建设4个高速公路项目282公里,争取开工52个普通国省道项目2,200公里。

  建设交通强国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有力支撑。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建设交通强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部分,也是先行领域和战略支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打造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能有效支撑制造强国、贸易强国、海洋强国、科技强国等具体强国目标实现,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在“一带一路”建设的大格局下,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将为推动形成陆上、海上、天上、网上四位一体的设施联通,更好促进沿线各国政策沟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以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保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龙建人用汗水浇灌收获、用实干笃定前行,广大干部职工凝聚发展共识、以继往开来的气魄,秉承初心的定力,主动求变的决心,精诚团结、实干笃行,新增合同订单创历史新高,实现连续五年营业收入与利润持续高增长的可喜局面。报告期新增合同订单2,133,87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110,637.1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0,620.00万元,实现净利润22,607.2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2,320.84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

  (1)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上述调整,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还相应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7,033,481.95元。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累积调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1,881,004.97元,其中调减未分配利润20,916,407.61元、调减盈余公积964,597.36元;累积调增少数股东权益27,198.64元。

  (2)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上述调整,本公司财务报表还相应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3,215,324.54元。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累积调减股东权益9,645,973.59元,其中调减未分配利润8,681,376.23元、调减盈余公积964,597.36元。

  2、会计估计变更

  ■

  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金额:

  ■

  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影响详见龙建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五、4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2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田玉龙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0-01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总部42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独立董事张志国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丁波代为表决。4名监事与公司总经理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玉龙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1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2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议案3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议案4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议案5:《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5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6:《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37,417,95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122,538.6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关于议案6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0-020”号临时公告。

  议案6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7:《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7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8:《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酬分配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津贴按4万元/年/人(不含税)确定。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报酬。

  议案8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9:《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高管人员薪酬分配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度公司高管人员基本薪金:总经理16.3万元/年(含税),其他高管人员13万元/年/人(含税);高管人员2019年度绩效薪金与奖励薪金尚未最终确定,待最终确定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议案10:《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议案10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议案1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1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70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38 万元(不含税)。

  关于议案12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0-021”号临时公告。

  议案12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1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议案13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13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1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议案14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0-022”号临时公告。

  议案15:《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五公司70%股权的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调整发展战略规划定位,同意公司终止公开挂牌转让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70%股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提前充分研究了提交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的前提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龙建股份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关于龙建股份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2、中审众环关于龙建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3、海通证券关于龙建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0-01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总部42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李仁因出差在外委托监事付百彦出席会议并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1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2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议案4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0-020”号临时公告。

  议案4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5:《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议案5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0-022”号临时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审众环关于龙建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海通证券关于龙建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0日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0-02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26,072,769.80 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0,498,946.26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32,281,324.94元)。

  根据2019年度经营情况,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37,417,95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122,538.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1.26%。 剩余利润结转下一次分配。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通过后实施。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226,072,769.80 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0,498,946.26元。公司2019年度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5,122,538.65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26%。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目前国际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刚性需求依然强劲,国家积极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助力企业走出去;国内加大对基建补短板、脱贫攻坚战、区域发展等战略的政策支持力度,公司所处的公路、市政等基础设施领域的市场需求依然较大,基建市场整体处于平稳较快发展的趋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业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集设计、投资、建设、营运于一体。近年来,公司积极抓住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机遇,参与建设了大量传统招投标项目和基础设施PPP 项目,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公司在深化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提高发展质量的道路上逐渐走实走深。

  (三)公司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0,637万元,同比增加5.72%;实现利润总额30,620万元,同比增加41.16%;实现净利润22,607万元,同比增加53.1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74,380万元,较去年末增长28.44%,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 ,公司对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资金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大。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行业普遍毛利率较低,资产负债率较高,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较大,加上所属施工项目点多面广、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的行业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不宜采取较高的现金股利分红政策。

  为抢抓市场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用于后续生产经营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年,公司一方面将牢牢抓住新的市场机遇,稳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资本性开支,满足生产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不断巩固扩大公司在公路、市政等传统优势市场份额,加大对增量市场投入;最后,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大深化改革的力度,主动适应市场形势,全力以赴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多、更大的价值或回报。

  因此,充分考虑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从公司发展阶段、业务特点及实际发展情况,并综合考虑当前资金需求和后续投资规划拟定的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通过后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龙建股份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0-02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建股份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4)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

  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黑龙江分所具体承办。黑龙江分所成立于2013年11月,分所合伙人王栋,已经取得由黑龙江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110001540029)。黑龙江分所注册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65号9层。目前拥有从业人员31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2人。黑龙江分所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3)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1,350人,2019年较2018年新增365人,减少188人。

  (4)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其2019年末人数:是,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5)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3,695人。

  3、业务规模

  (1)2018年度业务收入:116,260.01万元。

  (2)2018年净资产金额:7,070.81万元。

  (3)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2018年上市公司家数125家;截止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家数159家。

  2018年上市公司收费总额:17,157.48万元。

  2018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2018年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252,961.59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王栋,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中注协资深会员,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业经历16年,其中证券从业经历工作16年。现为中审众环合伙人、中审众环黑龙江分所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2)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

  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为罗跃龙,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业经历22年,其中证券从业经历工作13年。现为风险管理及质量控制委员会委员、湖南质控中心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3)拟签字会计师

  吴枫,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曾主持及参与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业经历11年,其中证券从业经历工作11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合伙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合伙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无变化。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70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38 万元(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108 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声明: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能够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能够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龙建股份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龙建股份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3、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0-02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要求,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07,360,000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8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236,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675,592.9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561,207.1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3月21日全部到位,公司对其进行了专户存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进行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8]第020375号《验资报告》。

  (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审议通过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确定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情况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1,561,207.10元少于拟募集资金金额570,000,000.00元,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范围内,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及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等,调整并最终确定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和各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9日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5月15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龙郓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15”、“2018-034”号临时公告);2018年6月28日,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18年7月4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五莲龙建城北市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佳木斯市龙佳公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54”“2018-055”号临时公告)

  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鉴于公司在光大银行哈尔滨滨江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990188000025377)中的款项已经按账户管理规定转至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帐号:167736523495)中,该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990188000025377)将不再使用。因此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990188000025377)的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50”号临时公告)

  2019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募集资金专户(户名:佳木斯市龙佳公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5010078801900000547)利息收入用于佳木斯市2017年国省道改扩建PPP项目。此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5010078801900000547)利息收入2.988029万元用于佳木斯市2017年国省道改扩建PPP项目。因此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5010078801900000547)的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9-095”号临时公告)

  鉴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哈尔滨红旗大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06612779)中的款项已经按账户管理规定转至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67736523495)中,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06612779)将不再使用。因此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06612779)的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9-095”号临时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原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已经作为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0,269.43420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9,886.686509万元,实际专户余额10,060.515383万元。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979.183828万元,募集资金项目本年投入金额合计9,979.183828万元,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116.817974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部分利息收入89.509290万元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5010078801900000547)利息收入2.988029万元用于佳木斯市2017年国省道改扩建PPP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5,248.61802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0万元,实际专户余额198.149529万元(专户结算利息所致)。具体详见下表:

  ■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8.149529万元,与按照募集资金净额及使用情况计算的剩余募集资金金额0万元,差额为-198.149529万元,原因为:利息收入291.532543万元(其中1.00万元应银行要求预存入手续费,列示于利息收入中),手续费支出0.88569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户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67736523495)产生的部分利息收入89.509290万元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5010078801900000547)利息收入2.988029万元用于佳木斯市2017年国省道改扩建PPP项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投入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0,248.61802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0万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2018年6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8年3月22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355.63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就上述事宜出具了众环专字(2018)140019号《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42”号临时公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已经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年7月23日,提前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20”“2018-058”号临时公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19”临时公告)。

  截至现金管理期限届满,公司尚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

  2019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募集资金专户(户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67736523495)产生的部分利息收入895,092.90元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项目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相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户名:山东龙郓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71486783239)利息收入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户名:五莲龙建城北市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银行账号:21080120002000811)利息收入用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PPP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户名:佳木斯市龙佳公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5010078801900000547)利息收入用于佳木斯市2017年国省道改扩建PPP项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9-012”临时公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89.509290万元已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5010078801900000547)利息收入2.988029万元用于佳木斯市2017年国省道改扩建PPP项目。

  本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经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及龙建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拟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募集资金20,300.00万元,变更用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PPP项目和佳木斯市2017年国省道改扩建PPP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43”号临时公告。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1.经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五莲项目因规划设计调整,及前期土地征拆、补偿、安置等工作受各方因素影响较大,导致进展缓慢,进而影响了项目施工进度。公司根据五莲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对五莲项目施工期进行调整。2019年7月16日,五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将五莲项目施工期延长18个月,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2021年9月30日,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

  ■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9-056”号临时公告)

  2.经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郓城项目因合同建设内容调整,整体工程增加。公司根据郓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对郓城项目施工期进行调整,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将郓城项目施工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2020年12月31日,项目合作期(原合同合作期为18年,含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顺延。

  ■

  本公司2019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认为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通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中审众环关于龙建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海通证券关于龙建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现将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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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持续督导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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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4号)核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建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107,360,000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8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236,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561,207.1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龙建股份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担任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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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海通证券对龙建股份2019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等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认为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持续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董事和监事等主要人员任期届满后的换届工作的及时性。

  三、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龙建股份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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