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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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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说明:

  标(*)号公司:在2019年度内,标(*)号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大于预计额,但差异数额均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三)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预计情况

  1.关联交易类别:购买产品

  单位:人民币元

  ■

  2.关联交易类别:销售产品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2020年的预计数:2020年关联交易总额累计不超过752,800,000 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经营涵盖中成药品、中药材、生物工程药品、化学原料药及制剂、营养保健品的生产经营等众多领域,主营业务是中成药的生产和销售,因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医药集团前身是天津市医药管理局,其控股、参股有众多产品的医药工业企业和销售网络的医药商业企业,公司与这些企业有历史上形成的业务关系,同时为发展和开拓公司业绩,不可避免地要与这些企业发生一定的日常经济往来,形成关联交易。

  公司主要关联企业的情况介绍请参见附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合同双方的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由合同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购货合同的价格不应高于公司向任何第三方购货的价格,销货合同的价格不应低于公司向任何第三方销货的价格。

  2、《原材料供应合同》约定:上述企业生产所需的中药原材料全部通过公司购买,供货价格以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规定的作价办法确定,对于没有规定的,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价格不应低于公司向任何第三方供货的价格。

  3、《药品包装印刷合同》约定:合同印刷品的价格以该公司不高于市场同类加工品种的价格和该公司为第三方加工同类品种的价格为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 关联交易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属本公司经营中的日常普通贸易往来,与关联企业签订合同有助于公司对药品购销、原材料采购和药品包装印刷的统一管理和调控,能够更好的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销售,尽可能地降低了本公司的综合成本。

  2、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双方本次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定价完全按照国家计委有关规定执行或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该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而将给其他股东带来更高的回报。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件:公司主要关联企业的情况介绍

  单位:万元

  ■

  ■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20-013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医药集团下属的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总额不超过120,300万元。协议有效期三年。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120,300万元《金融服务协议》尚在有效期内(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2020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为妥善解决公司所属第六中药厂土地问题按评估值向医药集团补充支付款项”的议案,交易金额6,757,338元。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以下或称“甲方”)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乙方”)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实现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财务公司将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公司提供结算及中间业务、存款、信贷业务等服务。该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总额不超过120,300万元,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33%。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实现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由于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公司名称: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合广场3-2-501/502

  法定代表人:赵炜

  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解;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 月14 日,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5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50%;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0.75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5%;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0.75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5%;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0.75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5%;天津金益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0.25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5%。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公司提供融资平台、资金管理和结算平台。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在发展自身业务的同时降低融资成本的需求;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公司作为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与医药集团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实现便捷高效的业务结算,减少资金的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该项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以及先决条件

  1.坚持依法、自愿原则。甲、乙双方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业务的开展依法合规、平等自愿。

  2.坚持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双方基于互利互惠的原则,乙方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实现合作双方互赢。

  3.本协议的先决条件是获得来自于以下的批准或获准(i)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和(ii)甲方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根据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

  (二)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公司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结算及中间业务服务,包括且不限于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提供收支结算服务,代收代付各类款项等。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及其他中间业务收取的费用,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第三方就同期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叁佰万元整)。

  2.存款服务,包括且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高于人民币60,000万元(陆亿元整)。

  3.信贷业务,包括且不限于贷款业务,如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以及票据贴现业务等。

  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并提供贷款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每日本金余额不高于人民币60,000万元(陆亿元整),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高于人民币2,400万元(贰仟肆佰万元整)。

  前款约定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应计利息金额,按照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计算。

  注:信贷业务以“本金余额”作为关联交易金额。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1.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定价以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为基础参考市场水平,将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定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定价方式确定的基础利率参考市场水平,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将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3.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资金结算、汇票承兑、代理服务等中间业务的定价参考市场水平,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费率,将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费率水平。

  4.以上费率、利率均指其他金融机构在充分市场化条件下提供的综合费率以及综合利率,不包括政策性贷款利率或政府贴息等特殊费率、利率。

  (四)服务原则

  1.有关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及具体细则通过双方另行签署协议明确。

  2.本协议约定的金融服务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3.财务公司在向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六) 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获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达成的书面协议中,未变更的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协议。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且不限于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和重大疾病等。

  4.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120,300万元《金融服务协议》尚在有效期内(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2020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为妥善解决公司所属第六中药厂土地问题按评估值向医药集团补充支付款项”的议案,交易金额6,757,338元。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医药集团共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0,975.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45%。

  公司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6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2名关联董事唐铁军、张平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3名独立董事,就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公司拟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均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的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20-014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聘金的议案。

  一、拟聘任境内审计师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ShineWing International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共计56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目前在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19位。

  2. 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2月29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 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万元。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6家,收费总额2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0,000万元左右。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罗军先生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罗军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1992大学毕业,进入乐山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1999年转所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12月转所至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至今。事务所工作期间一直从事证券及相关业务审计。同时罗军先生在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359)担任独立董事。罗军先生熟悉制药行业的审计,在中国资本市场的IPO、上市公司年审、重组改制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

  独立复核合伙人:罗东先先生

  本项目的独立复核合伙人为罗东先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罗东先先生于2000年加入信永中和,在事务所全职工作,无其他兼职,现为信永中和审计业务合伙人。罗东先先生在事务所从业年限25年,担任合伙人超过10年,熟悉制药行业的审计。罗东先先生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近20年,在中国资本市场的IPO、上市公司年审、重组改制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曾经及目前参与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相关证券业务超过30家。

  本期签字会计师:刘涛先生

  本项目的签字会计师为刘涛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涛先生于2006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9年11月加入信永中和,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信永中和审计经理,无其他兼职。刘涛先生在事务所从业年限15年,熟悉制药行业的审计。刘涛先生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近6年,在中国资本市场的IPO、上市公司年审、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的审计收费是基于中新药业业务的繁简程度、审计程度、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等因素决定的。2019年审计费用为273.67万元人民币(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审计费用持平减少了人民币25万元。

  (四)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续聘境外审计师的情况说明

  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和立场,勤勉尽责,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公司拟续聘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聘金。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境外审计师,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续聘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境外审计师,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审计师的事项提交公司2020第三次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境外审计师,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聘金的议案。

  (五)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5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5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中新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5日

  至2020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2月18日、2020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4、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拟参加会议的境内可限售流通股股东于2020年5月12日之前,将参加会议的意愿书面通知公司。

  2、凡拟参加会议的无限售流通股个人股东,需于2020年6月4日12:00前凭个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凡受本公司股东委托出席大会的个人股东受托人,需于2020年6月4日12:00前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送达公司后,持该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出席大会。

  3、凡拟参加会议的无限售流通股法人股东,需于2020年6月4日12:00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联系电话进行登记。凡受本公司股东委托出席大会的法人股东受托人,需于2020年6月4日12:00前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送达公司后,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出席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中新大厦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22-27020892

  传真:022-27020926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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