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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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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及主营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烟标和其他包装印刷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装备升级等手段,完成了技术和人才积累,在烟标印刷市场牢牢占有一席之地,同时向白酒包装、药品包装等社会印件业务市场深入拓展,已经成长为贵州省印刷行业的龙头企业。

  1、烟标业务: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为下游卷烟企业提供包装印刷业务,是贵州省内最早的烟标供应商。随着下游卷烟行业的整合,以及印刷领域的设备升级和工艺技术革新,公司已成长为贵州省规模最大的烟标供应商和纸质包装供应商。目前,公司为贵州中烟提供的烟标系列产品涉及的卷烟品牌主要有“贵烟(跨越)”、“贵烟(硬黄精品)”、“贵烟(玉液1 号)”、“贵烟(硬高遵)”、“黄果树(佳遵)”、“贵烟国酒香30(细支)”、“利群(新版)”、“利群”(软蓝)等多个品牌。报告期内,公司成为云南中烟、福建中烟的合格供应商,公司将根据客户的招投标计划,适时参与新增客户的市场开发。2019年全年公司烟标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去年增长10.11%,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业绩回报。

  2、药标和酒标业务:为了改善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降低客户单一的集中度风险,增加盈利增长点,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用现有生产设施的闲置产能,对部分生产线进行配套改造,逐步布局药标和酒标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药标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180.15万元,同比增加26.53%;酒标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218.13万元,同比减少13.96%。药标、酒标、以及其他社会印刷品业务布局逐渐成型,为公司逐步分散产品和业务单一的集中度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是按照下游既定客户的订单需求组织生产,属于典型的“以销定产”业务模式。公司烟标产品的业务模式主要是由下游卷烟企业的招投标政策形成的,通过合格供应商资质评审后参与下游卷烟企业组织的招投标获取订单,并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生产和销售服务体系,随着公司持续地投入技术改造和装备完善配套,公司的产品线已向药品包装和酒包等方向延伸,为更多非烟标类社会印件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配套服务。

  1、采购模式

  公司按产品生产所需材料的重要性将原材料分为:烟用卡纸、社会卡纸;镭射膜、油墨及溶剂、电化铝;备品备件以及其他辅料三类。公司原材料主要在国内市场购得,公司与国内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公司物资管理部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组织开展采购工作。物资管理部根据销售订单及生产计划,结合仓库存量,编制分类物资采购计划并形成采购申请。采购申请经审批后由物资管理部向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供应商确定后由物资管理部下达采购订单,供应商按订单要求发货,由物资管理部和质量检验部负责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和管理体系,由物资管理部会同审计部、生产管理部、质量检验部、工艺管理部每年一次对供应商进行评定。物资管理部根据评定结果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在日常采购中会同生产管理部、质量检验部、工艺管理部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及时率等分析评价,进行管理控制。

  2、生产模式

  包装印刷业务具有客户特定性特征,公司印刷的各类包装产品只能向特定客户销售,这决定了产品生产完全取决于特定客户的需求,因而公司生产模式为按订单生产,一般不预设成品安全库存。生产管理部按照客户下达的订单编制生产计划,同时工艺管理部负责制定产品工艺技术标准,根据公司生产工艺能力对客户订单进行评估并制作生产指示。生产车间按照生产计划及生产指示安排生产,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物料由物资管理部预先准备库存,根据订单情况及生产情况及时补充,确保生产顺畅。质量检验部对每一工序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将质量监控情况反馈给生产部,并对最终产品品质进行检验后方能办理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接销售方式,由销售部负责产品的销售及客户服务工作。公司主要客户为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烟工业公司对烟标等烟用物资主要采取公开招投标的采购方式,公司中标后,中烟工业公司与公司签订年度采购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按月接收订单并根据订单组织生产,生产完成后严格按照订单规定的交货期安排产品运输。销售部及时与贵州中烟进行销售确认,财务管理部根据销售确认情况以及贵州中烟的通知开具销售发票。公司与贵州中烟的货款结算方式为贵州中烟按照货物使用量进行货款支付,货物使用完毕的情况下90天内全部支付,未使用完毕的情况下最长180天内全部支付。销售部负责货款的跟踪及售后服务工作。

  公司部分酒标产品采取公开投标的方式获得订单,公司中标后与客户签订供应合约,根据客户的生产进度和下达的订单组织生产。销售部门根据客户采购的包装物资使用进度进行销售确认,财务部门根据销售确认情况开具销售发票。

  (三)印刷行业的情况简述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印刷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分类为“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印刷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随着技术更新和工艺优化,进一步促进了行业需求的增长。

  1、烟标印刷行业

  公司所处的烟标印刷行业是印刷包装行业下的细分行业,由于对原材料、印刷技术、产品用途都有较高要求,在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深化调整卷烟产品结构,国家烟草专卖局多次调整卷烟分类标准以促进中高档卷烟产品的生产。随着“卷烟高质量水平战略”的实施,品牌总量不断减少,卷烟产品不断向中高端聚集,卷烟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品牌集中度的不断提高,设计服务能力强、印刷工艺水平高、防伪性强、符合节能环保理念的烟标企业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烟标印刷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逐步提高,未来几年,烟标生产企业存在进一步整合的市场机会。

  公司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品牌效应和技术研发的竞争优势。公司凭借着在烟标印刷行业拥有的多年生产和服务经验,报告期内公司已与云南中烟、福建中烟建立并逐步开展合作关系。

  烟标印刷行业发展与卷烟行业发展息息相关,其自身没有明显的周期性。烟标是为卷烟提供配套的产品,卷烟厂商出于生产的便利性、服务的及时性等因素考虑,往往倾向于就近选择配套的烟标厂商提供服务,因而烟标行业表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特点。

  2、中高端纸质印刷包装产品情况

  从整体来看,我国包装企业数量多而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不高,重复建设的现象较严重,行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相对于世界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纸质印刷包装行业的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仍较为落后。纸质印刷包装行业中,低端包装领域竞争尤为激烈;而在高端领域,拥有高端品牌客户、高精生产技术、高服务质量的优质大型企业相对较少,行业集中度相对于国内低端包装略高,但相较于发达国家包装行业集中度而言仍偏低。

  纸质印刷包装行业是下游消费产品的配套行业,根据下游行业的经营情况及需求情况等,呈现相应的周期性、区域性。随着国家经济的增长,国民生活条件的改善,消费者对消费类电子产品、精品烟酒、高档化妆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升级,作为展现品质、传递品牌价值的重要载体,纸质包装产业也将逐步向高端化、精品化演进。

  经过近年公司在纸质印刷包装行业的投入,有效实现产业链拓展和延伸,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精品包装产品的市场覆盖,通过进一步技术改造、新型设备的购置和原有设备的替换,持续扩大产能,不断提高公司技术创新实力,抓住包装前沿领域的技术方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努力满足市场的增长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70,453,005.5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1%;实现利润总额165,030,376.9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1,238,121.1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4,488,172.3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9%;实现经营性净现金流63,467,536.18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2)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8户,具体包括: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3户,其中:

  ■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远程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弋才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0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0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32,884,000.06 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回购公司股份,公司2019年度分配预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税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51,000,000.00 元。公司本次视同现金分红总额为83,884,000.0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59.39%,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与《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7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此7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7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及2020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税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51,000,000.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2019年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32,884,000.06元回购股份,合并计算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总额为83,884,000.0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59.39%,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已回购股份注销处理完毕,故本次分红预案不存在差异化分红现象。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1,238,121.13元。本次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税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51,000,000.0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年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32,884,000.06元回购股份,合并计算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总额为83,884,000.0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59.39%,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鉴于公司2019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纳入现金分红测算,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该事项并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吉股份”或“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均已经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6名,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73.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8%;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18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21日,公司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8年1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18年3月10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18年3月5日。

  (六)2018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七)2019年1月26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19年1月24日。

  (八)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九)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1月29日,登记日为2018年3月5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0年3月4日届满。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9月6日,登记日为2019年1月24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0年1月23日届满。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限售期均已经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5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41,907.44万股的0.18%。

  3、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黄凯、孔德新、杨顺祥、黄革、余根潇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王忱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它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们一致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情况;

  4、本次解除限售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满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7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与《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7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此7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7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锁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解锁条件业已成就,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锁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有关解锁事宜。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永吉股份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报备文件

  1、《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4、《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合伙人数量:196

  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 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晓明,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云霞,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60万元,上述收费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并通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和评估认为,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所做综合分析比较透彻,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一致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0年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 14点20分

  召开地点: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公司办公大楼三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股东大会听取事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与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高翔,法人股东贵州永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股东贵州云商印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人代表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54号文核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1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76元,募集资金总额20,068.16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100.10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19日对该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5-00049号的《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1,123,434.86元(不含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由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2,149,509.25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6,877,605.14元(不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由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1,676,363.4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5年3月28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公司、托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交通银行贵阳经济开发区支行于2016年12月16日分别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各银行分别开设了1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2017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募投实施主体到金马包装》,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年产1万吨复合转移纸搬迁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据此,贵州金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7年11月14日与托管银行、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贵州永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及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本年度,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部销户。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投资相关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大华核字[2020]003228号)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永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永吉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英大证券核查后认为:永吉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该通知要求,公司将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二)企业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将“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表示)”项目

  (2)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二)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同时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其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并增加了与收入确认、合同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等相关的广泛的披露要求。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

  (二)新收入准则修订

  根据新收入准则实施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在编制2020年各个期间及年度财务报告时,将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将导致公司部分收入确认方式发生一定的变化,但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财务报表格式及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上午10:00以远程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年财务决算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董事邓代兴先生、黄凯先生、余根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薪酬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独立董事陈世贵先生、段竞晖先生、王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0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2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回避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邓代兴先生、段竞晖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回避 2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73.5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41,907.44万股的0.18%。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黄凯先生、余根潇先生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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