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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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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9638198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9年,公司主要业务仍为高速公路开发运营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在夯实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公司紧抓河南省静脉产业园政策机遇,逐步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涉及业务领域拓展至垃圾焚烧发电及污水处理业务方面,不断增加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高速公路开发运营方面,公司主要负责许昌至平顶山至南阳高速公路、安阳至林州高速公路、林州至长治(省界)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运营里程255公里。高速公路管理水平稳步提升,道路保通荣获全国“高速公路优质服务项目”,平顶山、林州收费站荣获全国“高速公路十佳服务窗口”,平顶山服务区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品牌服务司机之家”。公司子公司许平南高速中标G312线西峡内乡界至丁河段公路新建工程PPP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方面,一方面,作为河南投资集团控股的专业环保板块公司,公司紧紧围绕打造全国环保行业领军企业的目标,坚持市场开发和项目建设并重,积极参与河南省内多地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着力打造集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设计咨询、大数据开发应用于一体的环保科技产业。另一方面,水务板块整合初显成效,通过子公司城发水务公司,构建专业化、规范化管控体系,全力开发水务市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中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计11个,中标污水处理项目3个,累计投资金额达到640612.6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2,975,204.28元,实现营业利润895,706,362.4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4,135,537.9元,基本每股收益1.2574元。2019年是公司全面进军环保产业的一年,也是公司环保业务板块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面对国内金融强监管和PPP政策日趋规范的外部环境,公司在稳抓收费高速公路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基础设施环保板块业务,牵头推进河南省静脉产业园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开发优质资源,盈利能力不断加强。

  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主营业务方面,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静脉产业园项目全面开花,公司紧抓河南省静脉产业园三年行动计划政策机遇,坚持市场开发和项目建设并重,2019全年中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个,在省内市场实现“后发赶超”,与行业龙头企业形成有力竞争态势。未来,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公司将积极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以河南市场为根基,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接洽开拓国外垃圾发电项目。在污水治理领域,公司依托城发水务公司充足的行业经验,在传统市政供水业务领域之外,积极开拓污水处理市场,与省内多地市政府对接,中标兰考县镇区污水处理(EPC+OM)、漯河马沟污水处理厂二期、驻马店市第五污水处理厂等项目。此外,公司仍然保持着国内一流的高速公路管理水平,道路保通荣获全国“高速公路优质服务项目”,平顶山、林州收费站荣获全国“高速公路十佳服务窗口”,平顶山服务区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品牌服务司机之家”。

  公司治理方面,梳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修订完善三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提升管理效率。

  党的建设方面,坚持党建与经营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党委决策前置,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凝心聚力、统一思想,开展主题调研和专题调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为公司发展把脉问诊、领航纠偏、把舵定向。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1)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

  ■

  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进行调整,无需对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执行修订后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公司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3.本期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发生变化,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0-035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出具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16-00006号),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628,733,300.9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4,135,537.90元,2019年度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951,152,339.21元,其中母公司2019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166,799,288.66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考虑公司2017、2018年度分红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96,381,9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2,544,129.86元,占本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02%。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0-036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6.19%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经统计,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新勇

  注册资本:120亿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12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42485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6.19%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刘雪梅

  注册资本:500万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年4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94892586U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为国有法人独资企业,是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四级企业,完全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宇文恺街1号

  法定代表人:苏国宏

  注册资本:2172万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740743977G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107.72万元,出资比例51%;宁波海山保税港区翰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64.28万元,出资比例49%。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河南汇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汇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2207房间

  法定代表人:郝国庆

  注册资本:5000万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3X6PQ842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河南汇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国有法人独资企业,是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企业,完全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河南汇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相关关联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将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对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统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等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我们对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统计表。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7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由原来的“风险和报酬转移”变为“控制权转移”,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同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动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公司将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四)变更审议程序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适用新收入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表格式变动

  为适用财务报表格式,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股东权益等财务指标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和合理性说明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变更政策的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0年4月17日,公司监事会第六届第十八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会计政策变更前后对照表;

  (五)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8    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8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已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66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三)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张美玲,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多年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发行债券审计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会计师王小蕾,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多年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置换项目审计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刘仁勇,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五)诚信记录

  2017-2019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研评价,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有利于公司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0-039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19号)核准,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9月更名为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82,700股,实际发行价格为13.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53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0,511,582.70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593,773.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487,947.3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16-00002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530.00元,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后的余款人民币291,699,530.00元汇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53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9,487,947.3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航空港实验区第二水厂一期工程项目。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61,002,458.65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9,362,795.13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90,365,253.78元、补充流动资金367,907.77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的净额1,245,214.2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14年3月25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2014年5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17年2月24日,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控股发展公司”,2019年5月更名为河南城发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港区水务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紫荆支行(以下称“民生银行郑州紫荆支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已预付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11,582.70元;

  注2: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9年5月31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116,148.11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已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注3:控股发展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9年5月31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251,759.66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已转入控股发展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注4:港区水务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9年4月11日注销,注销前该账户无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六、备查文件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16-00013号)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0-040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重组2019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7年9月5日,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城发环境”)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公司水泥制造业务相关资产与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的高速公路资产进行等值置换,置换差额部分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河南投资集团予以支付。

  2017年9月6日,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许平南公司”)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2017年7月6日,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7年8月18日,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河南投资集团向本公司承诺,置入资产2017年度、2018 年度、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0,236.41万元、34,412.98万元、37,190.78万元。若置入资产在补偿期内各年度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累积承诺净利润,河南投资集团应以现金方式对同力水泥进行盈利补偿。净利润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为准,上述净利润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盈利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置入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按上述“当期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计算的补偿期限内某一年的补偿金额小于0,则应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9年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许平南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包含已剥离资产)为670,553,430.70元,已完成其承诺。

  2017-2019年度,许平南公司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包含已剥离资产)依次为552,518,428.62元、600,499,663.27元、670,553,430.70元,均完成其承诺。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关于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16-00011号)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41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山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常山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常山林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常山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常山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常山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对常山林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0-032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崔星太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庞建祥先生代为表决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考虑公司2017、2018年度分红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96,381,9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2,544,129.86元,占本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02%。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红兵先生、李明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七)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八)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九)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关于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审核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红兵先生、李明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十三)关于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十四)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9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9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报告》、《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

  (十五)关于副总经理常山林先生辞职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山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在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会议相关议案并听取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审核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关于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9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关于副总经理常山林先生辞职的议案》等,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前述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及附件;

  (二)《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42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星期五)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审核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12.《关于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1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9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此外,会议还将分别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第5、6、7、8、9、10、11、12、13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上述第6项、第11项议案涉及关联方,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要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0年4月20日刊登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8:30-12:00;14:30-17:3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16层1612室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

  2.联系人:易华

  3.电  话:0371-69158399

  4.传  真:0371-69158399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2019年度股东大会文件汇编。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性质和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5”,投票简称为“城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0-033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2名,监事刘宗虎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刘瑞军先生代为表决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照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六)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形式及相关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七)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八)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九)关于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审核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照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十二)关于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十三)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9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9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报告》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的结论,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置入资产估值扣除补偿期限内置入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后,置入资产没有发生减值。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9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报告》、《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及附件。

  特此公告。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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