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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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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056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接到副总裁戴昆女士的书面辞职函。戴昆女士因个人原因,向本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

  戴昆女士自2020年4月17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

  董事会对戴昆女士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057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同意聘任冯蓉丽女士为本公司副总裁,任期自2020年4月17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人员的聘任无异议。

  冯蓉丽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冯蓉丽女士简历

  冯蓉丽女士,1975年9月出生。冯蓉丽女士于1996年7月至2000年4月任希悦尔包装(上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于2000年4月至2002年11月任格兰富水泵(上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于2002年11月至2006年7月任艾默生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人力资源经理,于2006年8月至2009年11月任陶氏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人力资源规划经理,于2009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于2015年2月至2018年7月任F. Hoffmann-La Roche AG人力资源高级总监,于2018年7月至2020年4月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首席人力资源官、上海复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董事总经理。

  冯蓉丽女士于1996年7月毕业于上海大学微机应用专业,于2002年2月获Columbia South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058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临床试验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复创医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创医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其研制的FCN-207片(以下简称“该新药”)用于高尿酸血症的治疗开展临床试验的通知书。复创医药拟于近期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开展该新药的临床I期试验。

  二、该新药的研究情况

  该新药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创新型小分子化学药物,拟主要用于高尿酸血症的治疗。

  截至本公告日,与该新药同靶点的药品已于全球上市,于中国境内尚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与该新药同靶点的药物上市。根据IQVIA MIDASTM最新数据(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2019年,与该新药同靶点的药品于全球的销售额约为117万美元。

  截至2020年3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新药累计研发投入为人民币约2,181万元(未经审计)。

  三、风险提示

  根据新药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均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临床试验可能会因为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根据中国相关法规要求,该新药尚需在中国境内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等,方可上市。

  新药研发及上市是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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