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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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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0-008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施亮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董事施亮、陆邦一、寇璐,独立董事丁建臣、李文华五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副董事长王玲玲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秋容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剑锋、邢志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0-009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为:182,329,9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3.0760%;106,722,09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6.9199%;11,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表决结果:未通过。

  经公司与部分主要股东沟通,其对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的原因,主要是对拟修订的“第一百条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除第九十九条、一百零三条所列情形和以下情形外,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条款存在不同意见,故投了反对票。

  经公司研究决定,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股东的利益出发,将广泛听取股东意见对相关的议案进行修订,并择机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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