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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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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20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0年4月17日上午9:15至2020年4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才延福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人,代表股份589,943,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85,355,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7 %。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4,587,9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8%。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现场表决票和网络表决票的合计数字。

  (二)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401,928,449.06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7,650,375.29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0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45元。2019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534,574,289.98元,本期增加104,163,120.50元,主要系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未分配利润,2019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30,411,169.48元,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19年度拟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5.《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2020年公司计划总投资为189,93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计划投资88,186万元(新能源项目10个);并购计划投资72,082万元(光伏项目2个);技术改造25,742万元(火电投资计划火电投资计划20,244万元,新能源投资计划5,252万元,协调产业投资计划246万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3,928万元。

  7.《公司2020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融资计划议案》。公司2020年拟新增生产经营性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保理、项目银团贷款、私募债等融资资金共计339.77亿元。

  8.《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和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1)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国家电投持有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42.50%的股权,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420,994,628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表决结果: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其中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9.《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方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1)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中电投融和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65%的股权,公司与融和租赁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420,994,628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表决结果: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管单位与融和租赁公司开展租赁等金融业务,预计2020年度融资金额不超过50亿元。

  10.《关于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方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1)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国家电投是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核保理”)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国核保理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420,994,628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表决结果: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通过了《关于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管单位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40亿元的保理等金融业务。

  11.《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1关于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方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1)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生化)是吉林能投的参股公司,与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国家电投、吉林能投和博大生化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能交总持有公司股票420,994,628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表决结果: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通过了《关于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2020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2,750万元。

  11.2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煤炭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方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1)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国家电投持有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天煤业)母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露天煤业59.16%的股权,为露天煤业第一大股东。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扎哈淖尔”)是露天煤业的控股子公司,露天煤业持有其98%的股权。 公司与露天煤业、扎哈淖尔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国家电投、吉林能投和露天煤业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420,994,628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表决结果: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20年采购金额不超过147,100万元。

  11.3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煤炭的议案

  表决情况:国家电投和关联方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1)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国家电投持有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煤业”)母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公司与白音华煤业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420,994,628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表决结果: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20年采购金额不超过56,400万元。

  11.4拟接受国家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总包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国家电投和关联方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1)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国家电投物资装备公司是国家电投所属分公司。公司与国家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420,994,628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表决结果: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拟接受国家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总包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采购配送服务费按7%支付,预计交易金额为19,700万元左右。

  11.5关于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通过了《关于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委托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公司下属发电公司进行技术监督管理与技术服务,预计2020年度交易金额约为1,055.2万元。

  12.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在注册额度有效期2年内,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可分期发行。

  1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公司参照相关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行业等综合因素,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万元(含税),自2020年度起执行。

  14.关于公司参股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国家电投和关联方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1)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公司是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持有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56.04%的股权。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和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420,994,628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表决结果: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

  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0亿元整(暂定),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和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0%、35%、20%和5%。采用分期注资方式,首期拟注资5亿元,各方按照所持股比以现金方式出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按照35%股权比例拟注资1.75亿元。

  15.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郑多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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