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截至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2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确定。

  以截至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该预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持续从事焦糖色等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01年向下游拓展,开始从事酱油、食醋等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形成了以酱油、食醋、料酒等为主的调味品产品系列和以焦糖色为主的食品添加剂产品系列。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中国调味品协会副会长单位,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四川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四川省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四川省诚信示范企业。公司的“千禾”牌酱油主要选用非转基因黄豆、非转基因食用大豆粕、有机黄豆、小麦/有机小麦为原料,采用先进的种曲机、管道连续蒸煮、圆盘制曲机等生产设备和工艺,按照高盐稀态发酵工艺,经过长时间发酵而制成纯酿造酱油。公司的“千禾”牌食醋主要采用传统酿造工艺,精选优质糯米、荞麦、小麦、高粱、玉米五种粮食生产纯酿造食醋,并结合窖藏工艺生产窖醋。公司是国内主要的焦糖色生产企业,“恒泰”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在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的同时,坚持走“专业化、规模化、长远化”的经营道路,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先后通过了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欧盟有机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犹太洁食认证和清真食品认证。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集团采购部、各生产单位设有供应部,由一级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总经理负责的采购领导小组对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进行重要决策。集团采购部负责战略物资、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各生产单位供应部负责各自的原辅材料办公耗材等物资的采购。公司制订了《千禾味业采购管理制度》、《千禾味业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和流程来规范采购工作。

  公司的日常采购计划包括月度采购计划和临时申购。生产部门于每月月末根据当月的生产状况、下月的生产计划、物料存货数量等情况,制定下月的《月度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供应部实施。通过月度采购计划实施采购的物资包括主要原材料、包材、能源等。临时申购由申购人依据需求量和当前库存量开出《申购单》,经批准后由供应部实施。战略物资及工程物资采购由集团采购部根据公司《分级授权表》的规定履行申购、审批流程。为尽量规避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公司设专人跟踪主要原材料如豆粕、白砂糖、葡萄糖等的市场行情变化,研判价格走势,在需要时提出大宗采购计划,报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后,由采购实施。

  2、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有眉山工厂、柳州恒泰、潍坊恒泰、丰城恒泰、镇江恒康5个生产基地。其中,眉山工厂、镇江恒康主要从事调味品的生产,柳州恒泰等子公司主要从事焦糖色产品的生产。

  各生产单位通常下设生产部、品质管理部、供应部、仓储部、环保站等部门。其中,生产部负责按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品质管理部(QA、QC)负责产品质量控制工作,对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与产品质量实行有效监督;仓储部负责原辅材料和产成品的仓储、出入库管理等;环保站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管理三废治理等环保相关事宜。

  3、销售模式

  公司调味品的销售由零售事业部、餐饮事业部、电商事业部和四川吉恒负责,食品添加剂的销售由各子公司的销售部门负责。

  (1)调味品销售

  公司调味品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包括零售渠道、餐饮渠道、电商渠道等,主要购物场所为KA超市、中小连锁超市、农贸副食干杂店、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等。为更好地拓展市场和服务客商,公司成立了零售事业部、餐饮事业部、运营部、品牌部等,零售事业部、餐饮事业部负责调味品销售网络拓展和产品销售;品牌部负责品牌建设规划和实施;运营部负责处理订单、售后服务、客户资料管理、营销人员绩效考核等后勤保障工作。

  (2)食品添加剂销售

  公司的焦糖色采取贴近原料供应地、贴近销售市场的思路全国布局建立了潍坊恒泰、柳州恒泰,丰城恒泰。各公司销售部负责所在片区的客户维护、客户开发、经销商支持和管理。公司的食品添加剂销售以直接面向下游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的直销为主,也通过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较小的下游食品生产企业。

  (三)行业发展状况及展望

  作为日常生活必需品,调味品刚性需求极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明显,周期性特征不突出,行业盈利水平良好。伴随城镇化率的持续提升以及中高阶层消费群体的日益庞大,调味品消费量和品质需求均有显著提升,行业发展空间大、发展层次清晰,主要如下:

  1、行业加快整合,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基于资本、食品安全、品牌、环保、新消费模式等因素影响,企业优胜劣汰速度加快,品牌集中度逐步提高,大多数实力差、规模小、创新及品牌力弱的企业很难生存与发展。

  2、中高端产品量价齐升,空间巨大。随着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及健康意识的提高,消费者追求更健康、更美味的调味品,具有天然、健康特色的产品得以快速发展;品质升级带动价格进一步提升,中高端调味品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市场空间,盈利能力明显提升。

  3、新零售趋势向好,运营渠道多样化。信息时代,社会生活、消费方式不断发生变化,促使调味品企业渠道运营方式不断多样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2019 年 6 月 19 日为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于2019年6月20日向千禾转债的持有人兑付了第一年的利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8 年6 月发行的A 股可转债进行跟踪信用评级,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出具了《2018 年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评级结果如下: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维持“千禾转债”信用等级为“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强化品牌建设

  总体上坚定实施“高品质、健康、美味” 的品牌定位,对产品进行全面升级,统一符号、统一话术、统一推广模式。根据公司市场定位和业务模式实施精准的媒体投放策略,注重体验式营销,因地制宜的实施品牌推广,以过硬的产品质量、美观的产品形象、完善的营销服务,促使品牌力不断提升。

  2、加强渠道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结构和定位,在综合分析营销资源和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各渠道的运营能力。

  零售渠道:继续深耕、精耕已开发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加快新市场开拓,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及消费习惯,推行适宜的营销策略,注重成功营销经验的推广,提高市场开拓效率。紧跟新零售发展趋势,探索大数据营销、社区营销等新模式。

  餐饮渠道:增配优秀人才,强化团队建设,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产品研发和销售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电商渠道:加强优秀人才引进与培养,提高团队战斗力;强化产品及服务优势,巩固并强化现有平台的领先优势,积极探索新渠道、新模式,依据品牌调性创新推广思维,打造适宜不同消费群体的产品,持续保持规模高速增长。

  国际贸易:构建专业团队,搭建有效的外贸渠道,以满足目标客户口味、消费习惯的产品进行产品推广。

  3、强化原料与产能保障

  强化供应链管理,加强战略性物资的行情跟踪、供应商管理和物资储备,保证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的多重稳定。高质量推进年产25万吨酿造酱油、食醋生产线扩建项目”建设,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报告期内项目部分产能投入使用,为进一步开拓市场提供了产能保障。

  4、优化人才队伍

  持续优化人才的选、用、留、育,为想干事、能干事的青年人才创造发展平台,为企业高速健康发展注入活力。选优择精,健全高质量人才录用标准和入职审核机制;以战养人,让青年人才深入现场、加强历练,形成从新手到熟手再到高手的进阶培养机制;价值分享,建立以正向激励为主的绩效管理机制,让创造价值的优秀人才分享价值;带人带心,推行“导师制”,所有新进员工都配备导师,导师德才兼备、用心育人、传文化教方法、加速人才成长。

  5、推动外延并购

  积极推动收购镇江恒康酱醋有限公司事宜,依托公司管理优势,打造调味品双基地,增强对重点市场的响应效率和服务质量。

  6、强化产品品质

  持续引进食品发酵、微生物等相关专业优秀人才,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院所、国内外行业权威专家的合作,融合创新,提升品质;在供应、生产、检测、仓储等方面持续推进智能化建设,强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水平,确保品质稳定、效率提升。强化QA与QC管理,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品质稳定;持续钻研、攻克行业难点痛点,确保技术领先;紧跟消费升级、消费分级节奏,不断改进、推出满足消费需求的新产品。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镇江恒康酱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恒康”)、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吉恒”)、潍坊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恒泰”)、柳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恒泰”)、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恒泰”)5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镇江恒康公司1家。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7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7日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上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伍超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根据预算,预计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35%,其中调味品收入同比增长36.7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6.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经常性净利润27,859.04万元,同比增长52.15%。该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该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详实的体现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年度述职报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年度述职报告》充分记录了公司三名独立董事2019年度工作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充分记录了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截至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2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以截至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以内的投资及收购事项进行审批。授权期限为该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020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薪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中40,600股(在公司实施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为56,840股)的回购价格为6.40元/股(回购价格扣减公司2017年度每股红利0.133元、扣减2018年度每股红利0.221元,并在公司实施2019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回购价格调整为4.48元/股);其中58,800股(在公司实施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为 82,320股)的回购价格为5.94元/股(在公司实施2019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回购价格调整为4.15元/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相应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应的会计准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 、《千禾味业独立董事2019年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监事会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等事项。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8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芳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并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并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详实的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2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确定。以截至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在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全资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对3名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9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至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2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以截至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及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

  ● 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4,726,544.75元(经审计),提取10%法定公积金23,472,654.48元后,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423,465,664.99元,2019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34,719,555.26元。

  公司董事会提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截至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2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0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467,067,32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9,784,617.8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6%。以截至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及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

  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匹配

  2019年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实现了业绩稳定增长。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253,970.5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3,107,074.4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85 %,成长性较好。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且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规定,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六、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0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3号文核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禾味业”)于2018年6月20日公开发行了3,5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798,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26日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8CDA105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08,778,284.24元,累计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96,276.3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理财的募集资金1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616,592.12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酿造酱油、食醋生产线扩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0,500,617.67元,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884,514.18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9,278,901.91元,累计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480,790.54元,公司用于理财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000,488.63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7094007)、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大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10100100201440),并于2018年6月25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附件一。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即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调整为“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国债逆回购”。

  2019年4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5月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实施。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相关合同签署以及相关文件办理,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跟进;审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

  2019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1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吕科霖女士已于2020年4月10日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千禾味业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5)。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徐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审查,徐毅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徐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2003年6月进入公司,历任行政人事部经理、人力资源部部长、营销中心综合服务部总监、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2012年4月至2018年4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品牌总监、电商事业部总监。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2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 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版) 的通知》(财会 [2019] 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 16 号通知” ), 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 16 号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为使公司会计政策与上述规定保持一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

  1、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工具准则,并按照新收入工具准则的规定编制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本公司和本集团的财务报表。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财会 [2019] 16 号通知

  1、具体内容

  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 6 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 36 号)的基础上,财政部通过财会 [2019] 16 号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 1 号)同时废止。财会 [2019] 16 号通知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以及“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进行了分拆,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财会 [2019] 16 号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主要变动如下:

  (1)、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执行财会 [2019] 16 号通知的要求,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报备文件

  1、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3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所需资金基础上,仍有部分资金闲置。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包括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实施。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方案

  1、现金管理额度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所需资金基础上,仍有部分资金闲置。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包括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

  2、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将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3、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自有资金的投资品种为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相关合同签署以及相关文件办理,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跟进;审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影响

  公司坚持在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的原则下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同时针对安全性、投资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

  2、财务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及时发现并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坚持在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的原则下,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4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共计 56 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 19 位。

  信永中和成都分所成立于2005年8月11日,系信永中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B座8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052546574C,已取得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5101)。信永中和成都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 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2月29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万元。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6家,收费总额2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0,000万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为罗东先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罗东先先生于2000年加入信永中和,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信永中和审计业务合伙人。罗东先先生在事务所从业年限25年,担任合伙人超过10年,熟悉食品制造行业的审计。罗东先先生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近20年,在中国资本市场的IPO、上市公司年审、重组改制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曾经及目前参与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相关证券业务超过30家。

  拟安排的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为何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员)、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何勇先生1995年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事证券相关审计工作20多年,主要为上市公司和IPO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年审、上市公司再融资审计和IPO审计经验。先后审计上市公司20余家;作为负责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审计的10余家IPO企业已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工作;近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成功再融资提供审计相关服务。

  拟安排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彬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彬先生于2005年加入信永中和,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信永中和审计经理。陈彬先生在事务所从业年限逾10年,在中国资本市场的IPO、上市公司年审、重组改制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曾经及目前参与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相关证券业务超过5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19年度整合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80万元。

  二、拟续聘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19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公司拟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历年来,该所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保持了独立、客观、公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5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应的资金安排,公司计划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以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供本公司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上述授信额度由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不设置其他抵/质押担保。

  公司管理层自该事项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6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99,400股(在公司实施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为139,16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其中40,600股(在公司实施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为56,840股)的回购价格为6.40元/股(回购价格扣减公司2017年度每股红利0.133元、扣减2018年度每股红利0.221元,并在公司实施2019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回购价格调整为4.48元/股);其中58,800股(在公司实施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为 82,320股)的回购价格为5.94元/股(在公司实施2019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回购价格调整为4.15元/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草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9月4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10月10日公司公告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没有新增激励对象,因此无需补充公示。2017年10月2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年10月25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7年12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98.52万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000万股增加至32,598.52万股。

  7、2018年7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598.52万股变更为32,594.52万股。

  8、2018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25.4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18年10月23日,公司发布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9日。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5.48万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594.52万股增加至32,620.00万股。

  10、2018年1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77.156万股;同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0股,回购价格为9.17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

  11、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回购注销了离职激励对象罗鹏、罗锦华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3,600股。

  12、2019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72.4072万股;同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9,600股,回购价格为6.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李汶骏、田胆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600股(在公司实施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为56,84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40元/股(回购价格扣减公司2017年度每股红利0.133元、2018年度每股红利0.221元,并在公司实施2019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回购价格调整为4.48元/股)。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郑彬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8,800股(在公司实施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为 82,32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94元/股(公司实施2019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回购价格调整为4.15元/股)。

  2、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授予李汶骏限制性股票20,000股,授予价格为9.31元/股。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授予田胆限制性股票30,000股,授予价格为9.31元/股。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授予郑彬限制性股票60,000股,授予价格为8.53元。

  公司在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期间,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3元(含税)并于2018年4月26日实施完毕。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分配现金2.21元(含税);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因2017年度公司业绩、李汶骏个人的考核均达到解除限售条件,2018年12月14日,李汶骏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30%即6,000股解除限售。李汶骏未解除限售的股票为14,000股,在公司实施2018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未解除限售数量变为19,600股。

  因2017年度公司业绩、田胆个人的考核均达到解除限售条件,2018年12月14日,田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30%即9,000股解除限售。因2018年度公司业绩、田胆个人的考核均达到解除限售条件,2020年1月3日,田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20%即8,400股解除限售。田胆未解除限售的股票为15,000股,在公司实施2018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未解除限售数量变为21,000股。

  公司拟在股东大批准后、实施2019年度利润配方案后再实施回购,因此应根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别对拟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李汶骏、田胆、郑彬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将根据公司2019年度转增股本方案进行调整,应回购李汶骏的限制股票回购数量由19,600股调整为27,440股,回购价格应根据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9.31元/股调整为4.48元/股。应回购田胆的限制股票回购数量由21,000股调整为29,400股,回购价格应根据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9.31元/股调整为4.48元/股。应回购郑彬的限制股票回购数量由58,800股调整为82,320股,回购价格应根据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8.53元/股调整为4.15元/股。

  3、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李汶骏的回购价款为回购数量(19,600股)×回购价格(6.40元/股),应支付田胆的回购价款为回购数量(21,000股)×回购价格(6.40元/股),应支付郑彬的回购价款为回购数量(58,800)×回购价格(5.94元/股),并根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审议及实施情况相应调整。在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调整为: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李汶骏的回购价款为回购数量(27,440股)×回购价格(4.48元/股);应支付田胆的回购价款为回购数量(29,400股)×回购价格(4.48元/股);应支付郑彬的回购价款为回购数量(82,320)×回购价格(4.15元/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100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3人。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上述公司股本结构数据为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数据,具体以公司实施回购并注销回购股份时的公司股本结构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份总数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的注册资本减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对3名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需按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减资程序,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7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李汶骏、田胆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600股(在公司实施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为56,84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31元/股(回购价格扣减公司2017年度每股红利0.133元、2018年度每股红利0.221元,并在公司实施2019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回购价格调整为4.48元/股)。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郑彬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8,800股(在公司实施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为 82,32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94元/股(在公司实施2019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回购价格调整为4.1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0年4月20日起-2020年6月3日止(8: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吕科霖、王晓锋

  4、联系电话:028-38568229

  5、传真号码:028-38226151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8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主营业务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2019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9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非凡资产管理增增日上收益递增系列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4月17日- 不固定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安全性风险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董事会审议同意,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所投资产品风险较低,流动性好。

  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等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的情况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主要投资于存款、债券回购、资金拆借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债券的基金专户、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工具,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三)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的“非凡资产管理增增日上收益递增系列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期限较短,对公司现金流动性影响较小。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受托人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2.5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金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86,062,661.58元的比例为23.2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2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0.9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会计处理

  鉴于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故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公司代码:603027                                                  公司简称:千禾味业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