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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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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25,135,28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集装箱和散杂货的港口装卸、堆存及船舶港口服务等业务,并从中获取收益。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是通过为客户提供服务获取相应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2019年业绩:公司货物吞吐量完成2.33亿吨,同比增长17.97%。其中集装箱完成415.71万标准箱,同比增长28.62%。

  (四)报告期各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推动港口业务的稳步发展:

  1.优化航线布局,把握重点项目,推动集装箱增速。一是优化、加密北部湾港内外贸航线布局,2019年新增航线12条,其中外贸4条,内贸8条;另原有航线停航或优化整合9条。截止2019年底,北部湾港已开通集装箱班轮航线46条,其中外贸航线25条,内贸航线21条。航线辐射东盟国家主要港口及国内主要沿海港口。二是推动货源散改集、广西货回流北部湾港、新通道海铁联运业务和集装箱中转业务等18个重点货源项目。

  2.全力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集装箱业务的发展。针对西部陆海新通道业务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及生产保障措施,有效助推业务快速发展。2019年新通道班列共运行2243列,同比增长94%,完成集装箱发运量11.2万标准箱,同比增长94%。

  3.狠抓生产管理,做好提质增效。把提高船舶、货物作业效率和服务质量作为优化港口发展软环境的主要抓手,狠抓现场、业务、操作等各层级、各环节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生产作业效率。全年船舶计划兑现率95.99%,同比提高1.98%;集装箱班轮最高船时效率达到224.88自然箱/小时,比原纪录192自然箱/小时提高17.1%;最高昼夜集装箱产量从2018年的12753标准箱提高到16294标准箱,提高27.8%。散杂货船单船效率最高纪录达11.62万吨/天,比原纪录10.8万吨/天提高7.6%。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

  从经济上来看,2019年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总体平稳,国内有效需求逐步提升,港口行业产能得到较好释放;国际经济复苏放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港口主业货源竞争依然激烈,全国港口吞吐量逐渐提升。从政策上来看,未来国家继续深化“一带一路”政策,积极推动港口行业的升级转型,为港口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另一方面,国家稳步推进的供给侧改革,煤炭、能源产业逐渐回暖,为港口行业带来利好。

  (二)内部资源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广西北部湾港的港口功能布局调整,“一轴两翼”战略布局逐渐深入,创新发展模式,发挥集装箱聚集效应,推进散货运输改集装箱运输(简称“散改集”),为“千万标箱”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贵港内河码头、受托管理西江物流集团下属内河码头泊位,为公司实施“江铁海”联运大力拓展广西腹地市场提供有力支持;以市场为导向,同步做好业务组织管理、商务政策配套、补贴政策落地、口岸关系优化等工作,为我公司港口生产建设保驾护航。

  (三)公司的市场格局、风险因素等,以及公司战略和营销等管理政策、所从事的业务特征等的概述

  公司市场主要面向广西、云南、四川、贵州等大西南地区。公司现有业务面对的主要风险有:(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对港口行业影响的风险;(2)港口行业的同质化竞争及经营风险;(3)市场竞争风险等。我国西南地区经济规模不大、产业基础偏弱、对外开放水平不高等因素导致腹地运输需求总量增长较为有限;同时,周边港口竞争逐渐加剧,北部湾港外有越南海防港、湛江港、广州港、深圳港和香港港口等,内有较多私有业主码头,均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了港口的货源。

  为了应对国内经济“新常态”与未来国际贸易的不确定性,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改革力度,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重要的位置,充分利用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给予的优惠政策,深入挖掘腹地经济潜力,加强公司港口装卸运营业务的同时,突出发展集装箱装卸业务,有效应对与化解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挑战与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三港融合的统一平台的优势,继续推行广西北部湾港区域的港口结构布局调整,整合港口资源,通过整合资本、市场、技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

  (四)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实现情况

  2019年公司货物吞吐量完成2.33亿吨,同比增长17.97%。其中集装箱完成415.71万标准箱,同比增长28.62%。其中,北部湾港本港完成货物吞吐量2.05亿吨,同比增长17%,其中集装箱完成382.04万标准箱,同比增长31.68%。根据交通部统计,北部湾港2019年吞吐量在全国规模以上沿海港口排名第12位,增速排名第4位;集装箱吞吐量在全国规模以上沿海港口排名第12位,增速排名第1位。

  1.集装箱方面:2019年,北部湾港本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达31.68%,远超全国港口平均增速4.8%,增速在全国规模以上沿海港口中排名第1位,并且连续3年增速超25%。公司围绕年度集装箱吞吐量目标,通过加大市场组货力度,主动服务重点企业和项目散改集,协调重点船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班轮运力配置,推动集装箱中转业务和稳固增开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促进集装箱海铁联运业务快速发展等措施形成集装箱增量。

  2.散杂货方面:公司在铁矿、煤炭等传统货源上增量明显,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铁矿配矿、煤铝(铝矾土)捆绑等营销策略和商务政策精准有效。铁矿石完成超3700万吨,同比增长9.5%,区域市场份额提升3%,防城港已成为西南地区最大的铁矿集散地,有效延伸港口铁矿石货物服务链条,初步形成贸易市场集聚效应。柳钢、盛隆、昆钢等重点用矿企业进口份额均较去年同期有所提高,市场份额提升显著。煤炭货物全年完成超3000万吨,同比增长12.4%,市场份额提升4%。

  (五)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可能的变化情况

  1.营业收入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79,233.73万元,同比增加56,896.76万元,增幅13.47%,主要是港口货物吞吐量同比增加所带来的收入增加。

  2.营业成本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营业成本293,003.57万元,同比增加25,628.88万元,增幅9.59%。

  港口板块成本增长较大的项目有:①固定成本折旧、摊销等同比增幅5.69%,主要原因是公司各子公司购置港口设备、堆场仓库转固及新并购的子公司新增资产导致折旧、摊销的同比增加;②外付劳务费同比增加11.81%,主要是因吞吐量增加导致劳务工的计件工资增加以及社保缴纳基数和比例调增形成同比增加。

  3.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326.07万元,增幅9.36%,主要原因是:码头仓库等房产的完工增加的房产税以及公司部分自行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享受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政策到期形成土地使用税增加,另外由于本期收入增加导致城建税等附加税也随之增加。

  4.管理费用:

  管理费同比增加4,725.24万元,增幅14.2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因效益工资增加、社会保险费计缴基数上调导致社保费用增加;无形资产摊销增加形成的同比增加。

  5.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320.73万元,减幅21.1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因费用化贷款融资成本降低以及规模同比减少形成利息支出同比减少,加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6.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同比增加521.69万元,增幅29.3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精神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增加其他收益,以及收到政府补助增加形成。

  7.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同比减少63.77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北海新力公司对北海泛北商贸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法核算取得的投资收益减少形成。

  8.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4,834.15万元,减幅96.61%,主要原因是上年子公司北海新力公司根据与瓮福公司签订的《和解协议》确认赔偿损失。

  9.净利润情况

  公司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06,994.75万元,同比增加37,359.00万元,增幅53.65%,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422.70万元,增幅54.35%。主要是公司港口货物吞吐量的增长使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公司不断优化作业流程带来的成本降低,以及合理安排筹融资带来的财务成本降低。上述原因使得公司的经济效益得到提升。

  10.总资产和净资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814,929.07万元,负债总额743,294.99万元,资产负债率40.95%。净资产1,071,634.08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净资产947,486.31万元,比年初增加19,497.27万元,增幅2.10%;少数股东权益124,147.78万元,比年初减少5,524.17万元,减幅4.2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422.70万元,同比增长54.35%,主要原因是:公司港口货物吞吐量的增长使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公司不断优化作业流程带来的成本降低,以及合理安排筹融资带来的财务成本降低。上述原因使得公司的经济效益得到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新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4.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5.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已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9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新增加8户,减少1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0016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9:3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9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4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周小溪,副董事长黄葆源,董事陈斯禄、莫怒、罗明,独立董事王运生、林仁聪以现场方式表决,董事陈栋,独立董事周永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小溪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069,947,517.80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84,227,007.06元,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24,116,131.23元后,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960,110,875.83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额1,634,616,854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剩余股份9,481,566股后的股本总额1,625,135,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7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287,648,945.98元,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2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287,648,945.98元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2019年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0-2022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0-2022年)》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年薪考核发放方案的议案》

  经参照目前与公司同等规模的港口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并结合本地区同级别高级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年薪考核发放方案。

  与本事项关联的3名董事陈斯禄、莫怒、罗明已回避表决,经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港口吞吐量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目前主营业务经营环境及其发展形势,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度港口吞吐量计划。2020年公司计划完成货物吞吐量2.6亿吨,其中集装箱549万标箱。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0年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因审计范围增加,2020年度业务费用为: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金额为95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增加5万元;年度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30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增加1万元。以上两项合计为125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内部审计制度》,制订了2020年度内部审计计划。2020年审计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实现“为规范企业管理服务、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服务”的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加强后续审计的跟踪和问题整改的落实,在实施审计监督同时,提高内部审计服务的职能。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预算的函》(桂财建函〔2020〕2号)批复,公司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拨付的政府债券资金,其中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3.48亿元。鉴于上述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为保证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拟与公司签署《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协议》,其以获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长期专项债券资金向公司提供不超过3.48亿财务资助,借款期限30年,其中资助本金、借款期间利息及其他费用合计7.63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义务。本次财务资助专款用于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建设项目,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2名关联董事周小溪、黄葆源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工作安排,因公司岗位职责调整与实际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11日15:30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908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八届二十次会议以及监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材料》及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0017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星期四)15: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908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通知到监事3人,已通知到监事3人,监事向红、周卓莉、罗进光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红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2019年度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2019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经理层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以“四个一流”建设为主线,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紧紧围绕港口生产发展的重点,完成了全年生产经营指标,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对2019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无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无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面、真实、准确,无重大遗漏,反映了公司2019年经营状况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审核意见详见当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2019年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7年-2019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236,651.62万元,其中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480.54万元;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已累计使用104,587.08万元,其中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4,587.08万元;

  (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

  (三)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原计划用于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及钦州勒沟13#-14#泊位后续建设部分募集资金60,631.82万元变更投向至购买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购买北海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购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0,631.82万元。

  (四)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审核意见详见当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审核意见详见当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以经审计的2019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进行合理预算。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履行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监事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实现“为规范企业管理服务、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服务”的内部审计工作目标,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2020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提供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股东提供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公司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拨付的政府债券资金,其中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3.48亿元。为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其获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长期专项债券资金向公司提供不超过3.48亿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审核意见详见当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0019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

  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069,947,517.80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84,227,007.06元,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24,116,131.23元后,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960,110,875.83元。

  公司现有股份总额1,634,616,854股,2019年1-7月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848,166股,于12月6日向符合条件的21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份7,366,6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剩余股份为9,481,566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额1,634,616,854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剩余股份9,481,566股后的股本总额1,625,135,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7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287,648,945.98元,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2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287,648,945.98元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2019年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6,848,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使用的资金总额为150,436,469.64元(不含交易费用),可视同为公司2019年度的现金分红,将纳入2019年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计算。

  公司股份回购金额及现金分红金额合计438,085,415.62元,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51%。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7年-2019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7-2019年)。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时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会议表决程序、结果合法有效。

  3.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

  1.2019年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7年-2019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的2019年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的水上运输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0020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现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98号文)核准,公司2015年实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896,16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99,999,988.30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募集资金发行承销费、保荐费30,399,999.86元后,实际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为2,669,599,988.44元,于2015年6月5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南宁汇春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5001590042052503902),扣除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预付的保荐费2,000,000.00元和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681,896.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65,918,092.28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5030007号)。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06号)核准,本公司2018年实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051,88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47,064,529.68元,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募集资金发行承销费19,764,774.36元后,实际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为1,627,299,755.32元,于2018年11月28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南宁汇春路支行(账号:45050159004200000211)、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区分行(账号:45101560049002500000)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预付的财务顾问费6,603,773.58元和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968,913.7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19,727,068.03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第450400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9,171.07万元,2019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480.54万元,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详情如下:

  ■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019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04,587.08万元,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详情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修订案于2019年12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予以重新修订完善。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南宁汇春路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北海云南路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及存储余额如下表:

  金额单位: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402.42万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327.87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42万元(其中2019年度手续费0.09万元),无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南宁汇春路支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区分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专户初始存放金额及存储余额如下表:

  金额单位: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362.26万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2,328.02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29万元(其中2019年度手续费0.28万元),无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和履行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5年7月3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9年度内该协议得到严格履行。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9年度内该协议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了236,651.62万元,其中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480.54万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明细项目以及效益等情况详见附表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已累计使用了104,587.08万元,其中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4,587.08万元。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投资明细项目以及效益等情况详见附表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19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9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置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7,828.66万元。截至2019年4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已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自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止,公司以20,000.00万元闲置的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家兴港公司码头泊位后续建设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截至2019年4月24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2019年5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自2019年5月31日至2020年5月30日止,公司使用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尚在使用时限范围内。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未结束。因此,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分别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或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投入到原募投项目及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17年9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用于投资钦州兴港大榄坪5#泊位后续建设部分募集资金6,100万元变更投向至防城港粮食装卸专业化泊位改造三期工程项目。该工程为公司自筹资金的新建工程,项目投资概算约为11,988.8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54.21万元。该项目已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施工期为1年,主体工程尚未结算。项目投资情况详见附表3:《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

  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11月1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原计划用于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及钦州勒沟13#-14#泊位后续建设部分募集资金60,631.82万元变更投向至购买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购买北海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购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0,631.82万元。项目投资情况详见附表4:《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2019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存在对外转让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附表: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度使用

  情况对照表;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19年

  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度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4.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19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表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万元

  ■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续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注:上述钦州兴港码头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效益581.91万元包括了按7.4%持股比例计算确认对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

  附表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19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万元

  ■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19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续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附表3: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附表4: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19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0021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时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有关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工作质量及服务表现良好。

  公司认为致同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经验丰富,诚信记录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拟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因审计范围增加,2020年度业务费用为: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金额为95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增加5万元;年度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30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增加1万元。以上两项合计为125万元。此外,如公司在因资产重组等原因导致审计业务范围再度增加的,实际支付审计报酬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致同所为公司提供的以上审计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费用另行支付。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总所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2.承办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广西分所(以下简称“致同广西分所”)具体承办。致同广西分所于2012年5月23日成立,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4503)。致同广西分所注册地址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32层3210-3211、3222-3224、3227号,目前拥有80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34人,致同广西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人员信息

  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岑敬,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5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琼,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三)业务信息

  致同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28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岑敬(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8年,肖琼(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岑敬、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琼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题》,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履行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会议同意该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恪尽职守地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审计服务。现对《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八届二十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审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0022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提供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预算的函》(桂财建函〔2020〕2号)批复,公司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港集团”)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拨付的政府债券资金,其中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3.48亿元。鉴于上述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为保证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北港集团拟与公司签署《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协议》,其以获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长期专项债券资金向公司提供不超过3.48亿财务资助,其中资助本金、借款期间利息及其他费用合计7.63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义务。本次财务资助专款用于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建设项目,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关联关系认定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北港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等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提供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2名关联董事周小溪、黄葆源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周永生、王运生、林仁聪的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在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北港集团、防港集团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港务大厦30-32楼

  主要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南楼16-20楼

  法定代表人:韦韬

  注册资本:669,721.7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99701739W

  主营业务:港口建设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与运营管理;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房屋租赁;船舶代理业务;房地产开发。

  股权结构:北港集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控股的国有企业。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北港集团是广西区政府直属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于2007年2月整合沿海防城港、钦州、北海三市所属的公共码头资产成立,是广西沿海唯一的公共码头投资运营商。2018年9月,北港集团与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战略重组,实现广西北部湾港与西江“黄金水道”融合发展。北港集团主要业务涵盖港口投资与运营、物流、园区开发与建设、不锈钢冶炼、有色金属探采选冶、水泥与建材、油脂压榨与加工、能源、金融等业务,围绕港口主业,形成港口、物流、工贸、建设开发、能源、金融、投资和公益性船闸业务的“7+1”板块,走上多元化发展的道路,建立起“港口-物流-工贸-金融”协同发展的供应链体系。北港集团在马来西亚、文莱、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开展港口、物流、航运、贸易、投资等业务,已由单一的港口企业转型成为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

  北港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本次交易对方北港集团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一)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北港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北港集团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48亿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含固定年利率按3.97%标准执行,还本付息服务费按还本付息金额的0.05%费率标准执行,发行费按政府债券资金的1%。费率标准执行,发行登记服务费按债券资金的0.1%。费率标准执行,第三方中介机构项目前期评审发行服务费按政府债券资金的0.04%费率标准执行(以实际综合利率为准),借款期限30年,本金、借款期间利息及其他费用合计7.63亿元,其中本金3.48亿元,利息及其他费用约4.15亿元。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预算的函》(桂财建函〔2020〕2号)批复,年利率为3.97%,(以实际综合利率为准),低于2020年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70个BP。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北港集团签订《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双方

  甲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使用金额:政府债券资金为人民币348,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亿肆仟捌佰万元整);

  2、使用期限: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期限为30年;

  3、利率及费用:固定年利率按3.97%标准执行,还本付息服务费按还本付息金额的0.05%费率标准执行,发行费按政府债券资金的1%。费率标准执行,发行登记服务费按债券资金的0.1%。费率标准执行,第三方中介机构项目前期评审发行服务费按政府债券资金的0.04%费率标准执行(以实际综合利率为准);

  4、资金用途:政府债券资金仅限用于《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一期)——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期)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运项目实施方案》中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项目建设;

  5、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本协议项下政府债券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包括乙方是否按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政府债券资金,是否按时归还本息,是否及时支出以及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为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本次财务资助是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和泊位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形成被北港集团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北港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0,765.18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股东提供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现对《关于公司股东提供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八届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股东提供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公司泊位工程项目建设需求。同时,借款利率以公司股东申请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际发行利率为准,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股东提供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股东提供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拨付的政府债券资金,其中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3.48亿元。为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其获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长期专项债券资金向公司提供不超过3.48亿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2.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5.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协议;

  6.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0023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0年4月16日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6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9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2020年4月16日董事会八届二十次会议、监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案及其审议方式如下: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3.《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5.《关于制定〈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6.《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7.《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8.《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9.《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10.《关于公司股东提供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19年度述职报告。

  (二)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材料》。

  (三)提案4、提案5、提案6、提案7、提案9、提案1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注: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登记方式: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9:00起至2020年5月11日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法定节假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放假日不接受现场登记)。

  3.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第9层917室证券部及会议现场。

  4.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务必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交会务人员和见证律师对股东资格进行验证。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清、邹静璇

  联系电话:0771-2519801

  传真:0771-2519608

  电子邮箱:bbwg@bbwport.com

  会议费用: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2

  2.投票简称:“北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表决权限为(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   )一、股东代理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二、如实根据本人/本单位如下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

  说明:

  1、请在相应议案(不包括以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的议案,请以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4、授权委托书的每页需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人实际持股为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0018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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