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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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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曹华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蓉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彩霞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7,098,0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7,098,0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

  公司业务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同时,公司还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对外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自成立至今,持续扩大光伏电站业务规模,在光伏发电领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和经验。近年来,公司一直在研究和探索以光伏发电带动相关业务领域协同的多元发展之路。2019年,结合光伏产业发展趋势变化,根据多元发展基本思路,公司确定了“2+2”发展战略方向,即:大力推进以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和电池组件研发制造为主的2项重资产业务,统筹推进以储能、能源区块链应用研究、太阳能大数据中心、电池组件资源回收利用等发展领域所构成的综合能源服务、电站效能服务为主的2项新业务。

  未来,公司将继续稳步发展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业务,以国内市场自主开发为主,坚持加大平价上网项目开发力度;持续发展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业务,调整产品规划,提高产品质量,更新销售模式,拓展销售渠道;积极推进综合能源服务、电站效能服务,努力探索公司发展的新前景。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到,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解决风、光、水电消纳问题。

  行业政策方面,预计2020年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政策的核心思路将大致延续2019年相关政策,竞价与平价项目仍将并存,以求让行业更加平稳的发展。补贴方面,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共计57亿元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将用于2020年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补贴发放,其中光伏补贴预算约22亿元。

  光伏发电行业前景依然良好。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自然条件原因会使光伏发电效率每季度存在差异。公司在光伏发电行业名列前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2019年5月29日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9太阳G1”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9太阳G1”的信用等级为AAA。

  根据监管部门和东方金诚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东方金诚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相关评级报告将在联合评级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

  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11亿元,同比减少0.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1亿元,同比增加5.65%,截至2019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为374.50亿元。

  公司是以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投资运营商。2019年公司电站板块销售电量47.12亿千瓦时,发电销售收入37.21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74.26%,较去年同期增长19.70%;太阳能产品板块实现组件销售809兆瓦,电池片销售230兆瓦,收入12.69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25.32%,较去年同期减少33.39%。

  公司大力发展光伏电站的建设,现公司已在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江苏、安徽、江西、上海、浙江、山东、湖北、陕西、山西、吉林、河北、贵州等十多个省市,建有光伏电站项目。截至2019年12月底,公司运营电站约3.83吉瓦、在建电站约0.32吉瓦、拟建设电站(含进入竞价补贴范围名单的项目、已取得备案的平价项目)或经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约0.82吉瓦,合计4.97吉瓦。截至2019年12月底,公司下属6个电站运营大区及中节能太阳能关岭科技有限公司投运及在建电站规模分布如下:西中区运营电站701.8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565.4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480兆瓦;华北区约运营电站547.39兆瓦,在建电站100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1,269.44兆瓦,在建电站15兆瓦;华中区营电站267.2兆瓦,在建电站100兆瓦;中节能太阳能关岭科技有限公司在建电站100兆瓦。

  公司2019年销售电量47.12亿千瓦时,较2018年同比增加9.28亿千瓦时,增幅为24.52%;2019年售电含税均价为0.92元/千瓦时,低于2018年同期平均电价0.97元/千瓦时。2019年公司各大区销售电量情况如下:西中区10.08亿千瓦时,西北区8.55亿千瓦时,新疆区6.40亿千瓦时,华东区12.34亿千瓦时,华北区6.96亿千瓦时,华中区2.69亿千瓦时。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宁波镇海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0兆瓦、宁波镇海凌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兆瓦、慈溪协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0兆瓦、慈溪百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0兆瓦和兰溪绿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60兆瓦的股权收购工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以下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①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②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④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新设成立子公司

  ■

  2、2019年收购子公司

  ■

  3、2019年注销的子公司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华斌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07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进行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报表格式及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公告编号:2020-10)、《2019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0-11)。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情况做如下汇报: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对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按考核结果,发放年薪报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薪酬计划与方案,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与考核标准,考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依照考核标准、薪酬方案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制定公司薪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①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②公司总体薪酬水平和历年薪酬动态指标;③职位、职责的差异;④岗位的相对重要性和风险性;⑤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⑥个人专业能力水平。

  (3)2019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单位:万元/年)

  ■

  备注:

  ①公司发放给现任董事王黎、许泓的津贴,直接汇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不由其本人领取。

  ②曹华斌、张会学、张蓉蓉、姜利凯、杨忠绪2019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部分2018年度当期兑现薪酬及2016-2018年延期兑现薪酬。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宋爱珍女士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2016-2018年未兑现薪酬中延期支付部分。

  ③表中“关联方”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

  关联董事王黎、许泓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2020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

  2020年度拟新增的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批准后12个月之内有效,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总担保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并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2019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王黎、许泓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2、《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14)。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事项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王进、黄振中、许强一致同意该议案。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定于2020年5月11日(周五)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七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6)。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8、11、14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对议案3、6、7、8、9、10、11、12、13、14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意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16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此次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1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8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节能大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七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1.《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2.《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王进、黄振中、许强的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7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东如系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星期四):9:00-11:00,14:00-17: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2。

  4.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052461

  传    真:(010)83052459

  联 系 人:黄中化

  5. 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若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其代理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现场参会时未能提供上述文件供核验的,公司工作人员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1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议案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说明:

  1、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08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4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进行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到会监事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报表格式及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公告编号:2020-10)、《2019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0-11)。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情况做如下汇报: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对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按考核结果,发放年薪报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薪酬计划与方案,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与考核标准,考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依照考核标准、薪酬方案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制定公司薪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①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②公司总体薪酬水平和历年薪酬动态指标;③职位、职责的差异;④岗位的相对重要性和风险性;⑤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⑥个人专业能力水平。

  (3)2019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单位:万元/年)

  ■

  备注:

  ①公司发放给现任董事王黎、许泓的津贴,直接汇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不由其本人领取。

  ②曹华斌、张会学、张蓉蓉、姜利凯、杨忠绪2019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部分2018年度当期兑现薪酬及2016-2018年延期兑现薪酬。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宋爱珍女士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2016-2018年未兑现薪酬中延期支付部分。

  ③表中“关联方”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20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2019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1、《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14)。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15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在2018、2019年年度审计中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8、2019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费用分别为338万元、60万元,合计398万元。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 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止2018年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 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 业务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 执业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斌、张松清,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郭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赵斌,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5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张松清,中国注册会计师,授薪合伙人。1999年-2011年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2011年-2016年就职于投资公司从事投资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6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郭健,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上述人员均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 诚信记录

  2017-2019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4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处分。

  公司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两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方面都有较好表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能够保护投资者利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意见

  1. 事先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的拟签字会计师具有过硬的职业操守、丰富的从业经验,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保障公司的审计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及股东的的利益。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的拟签字会计师具有过硬的职业操守、丰富的从业经验,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保障公司的审计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及股东的的利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决策程序和授权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要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事项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协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说明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资质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09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最新报表格式及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应当对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3. 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4. 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修订和制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14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6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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