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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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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20-07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做了解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押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情况如下:

  ■

  注: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获得行权资格,截至公告日,因部分激励对象进行行权,公司总股本为4,092,755,515股。

  二、备查文件

  解除质押申请受理回执;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07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9.3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3.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09.84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09.18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中泛置业”)接受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提供2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长沙中泛置业以其持有的部分土地或追加公司控股下属子公司名下部分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长沙中泛置业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9年3月13日和2019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19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在同等级标准的范围内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19-06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9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公司为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76.355亿元,使用61.355亿元,从子公司佛山信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61.7亿额度中调剂10亿元额度至长沙中泛置业。经本次调剂后,公司为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86.355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 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6年4月10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陈良良;

  (五)注册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19号凯宾商业广场北塔2229号;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建筑装饰;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65%、35%股份;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以上2018年财务数据经湖南恒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湘恒基会审字[2019]第00722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接受中航信托提供2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长沙中泛置业以其持有的部分土地或追加公司控股下属子公司名下部分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长沙中泛置业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六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19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长沙中泛置业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长沙中泛置业以其持有的部分土地或追加公司控股下属子公司名下部分项目土地提供抵押。

  综上,本次公司对以长沙中泛置业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7.33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9.3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3.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424.1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09.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52.43%。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581.4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09.1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95.66%。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06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9.3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3.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09.84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09.18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阳光房地产”)接受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提供11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持有34%股权的参股子公司广西阳唐茂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阳唐茂”)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阳正煦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阳正煦光”)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金川阳光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金川”)以其名下在建工程及其附属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正澜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正澜阳”)以其持有的南宁阳正煦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阳正煦光”)5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福建阳光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宁阳正煦光房地产及广西唐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唐润”)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9年3月13日和2019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19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在同等级标准的范围内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19-06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9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公司为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20.9亿元,使用14.75亿元,从子公司深圳市大爱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1.5亿元额度中调剂1.5亿元额度至福建阳光房地产,从子公司苏南阳光城置业(苏州)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4.5亿元额度中调剂1.5亿元额度至福建阳光房地产,从子公司温州市欣科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1.5亿元额度中调剂1.5亿元额度至福建阳光房地产,从子公司余姚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4.4亿元额度中调剂0.35亿元额度至福建阳光房地产。经本次调剂后,公司为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25.75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9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徐国宏;

  (五)注册地点:福州开发区罗星路4号(自贸试验区内);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以上2018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9)D-0204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抵押用地基本情况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接受中航信托提供11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持有34%股权的参股子公司广西阳唐茂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阳正煦光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金川以其名下在建工程及其附属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正澜阳以其持有的南宁阳正煦光5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福建阳光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宁阳正煦光房地产及广西唐润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六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19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福建阳光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公司持有34%股权的参股子公司广西阳唐茂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阳正煦光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金川以其名下在建工程及其附属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正澜阳以其持有的南宁阳正煦光50%股权提供质押,南宁阳正煦光房地产及广西唐润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以福建阳光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7.33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9.3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3.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424.1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09.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52.43%。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581.4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09.1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95.66%。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07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嘉世国际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9.3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3.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09.84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09.18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世国际”)拟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发行额度及融资金额不超过6.8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拟为阳光城嘉世国际本次发行及融资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担保,同时公司就该笔担保将按照《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手续。

  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担保契据,提供担保的具体方式和担保期限由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并根据届时的具体市场情况等因素最终确定。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9年3月13日和2019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19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在同等级标准的范围内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19-06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9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公司为子公司嘉世国际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23.38亿元,使用109.38亿元,从子公司上海隽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16.9亿元额度中调剂11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从子公司陕西瑞朗置业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6亿元额度中调剂6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从子公司广西金川阳光城实业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6.8亿元额度中调剂3.8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从子公司苏州汇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2.709亿元额度中调剂2.709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从子公司郑州鑫岚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2.6亿元额度中调剂2.6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从子公司上海桑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33.526亿元额度中调剂2.526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从子公司东莞富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2亿元额度中调剂2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从子公司上海臻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2亿元额度中调剂2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从子公司佛山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1亿元额度中调剂0.965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经本次调剂后,公司为子公司嘉世国际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56.98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 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8月18日;

  (三)注册资本:30,000港币;

  (四)注册地点:香港;

  (五)主营业务:投融资及信息平台;

  (六)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七)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八)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世国际拟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及境外银团融资,发行额度及融资金额不超过6.8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拟为阳光城嘉世国际本次发行及融资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担保,同时公司就该笔担保将按照《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手续。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六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19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嘉世国际经营顺利,偿债能力良好。

  综上,本次公司对嘉世国际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7.33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9.3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3.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424.1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09.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52.43%。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581.4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09.1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95.66%。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07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天津宏升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9.3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3.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09.84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09.18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天津宏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宏升房地产”)接受大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业信托”)提供1.8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天津宏升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天津宏升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9年3月13日和2019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19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在同等级标准的范围内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19-06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9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宏升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3.6亿元,使用13.6亿元,从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湖南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3.8亿额度中调剂1.5亿元额度至天津宏升房地产,从子公司上海兴申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0.3亿元额度中调剂0.3亿元额度至天津宏升房地产。经本次调剂后,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宏升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5.4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 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天津宏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9月28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谢琨;

  (五)注册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园永进道88号商务中心8033室;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盛元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以上2018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9]D-0302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天津宏升房地产接受大业信托提供1.8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天津宏升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天津宏升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六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19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天津宏升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天津宏升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

  综上,本次公司对天津宏升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7.33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9.3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3.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424.1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09.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52.43%。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581.4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09.1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95.66%。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06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为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及全面地了解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召开2019年度线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进入业绩说明会直播平台。

  一、线上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召开时间:

  2020年4月24日15:30-17:30

  (二)线上参会方式:网络公开直播

  1、微信小程序进入方法:搜索“阳光房宝”或通过扫描公告本页下方二维码

  2、投资者亦可登陆官网: http://www.yango.com.cn进入业绩说明会直播间

  (三)出席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人员:执行董事长兼总裁朱荣斌先生、执行副总裁吴建斌先生、执行副总裁阚乃桂先生、财务总监陈霓女士、董事会秘书徐慜婧女士,以及公司投资及营销相关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二、征集问题事项

  投资者可于2020年4月18日至4月23日期间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000671@yango.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中,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咨询方式

  如有不明事宜,敬请联系:

  联系人:王坚、国晓彤

  联系方式:021-80328765

  邮箱:000671@yango.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零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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