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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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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20-006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

  由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8年4月27日发行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4月27日开始支付自2019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6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 债券名称: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 证券简称及代码:18陕煤01,代码143598

  3、 发行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4、 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3年期

  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16号”文件批准发行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4.86%,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8、 计息期限:自2018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6日

  9、 付息日: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7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和兑付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2019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6日,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2、 利率: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4.86%。

  3、 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24日。截至上述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 付息日:2020年4月27日

  三、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1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

  四、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发行人、主承销机构、托管人及各证券公司:

  1、发行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2号

  法定代表人:闵龙

  联系人:石敏

  联系电话:029-81772581

  邮政编码:710077

  网址:www.shxcoal.com

  2、主承销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人:李航、谢智星

  联系电话:010-57615900

  邮政编码:100032

  3、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20-007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西煤业”)董事会于2020年4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闵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年届退休,闵龙先生向董事会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闵龙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长职位空缺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闵龙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长之日起生效。

  闵龙先生确认:在担任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本人与董事会之间不存在意见分歧,也无任何需要通知股东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闵龙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20-008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杨照乾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1、 独立董事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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