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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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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9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菅明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0年度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

  根据公司目前状况和未来经营规划,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同意公司2020年度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

  (一)公司风险偏好

  2020年总体定位为稳健风险偏好策略,始终秉持资本、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风险管理理念,以承担适度风险,实现业务规模、盈利能力与风险承受能力的最优平衡,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利润回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声誉风险等各项风险,确保公司不发生严重风险事件。

  流动性风险偏好定位为稳健风险偏好策略,正常情景下公司流动性监管指标能够持续符合监管预警标准,压力情景下公司流动性监管指标能够持续符合监管标准,确保公司具备充足的流动性储备能力及筹资能力,满足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风险容忍度

  1、风险覆盖率不低于125%;

  2、资本杠杆率不低于10%;

  3、流动性覆盖率在正常情景下不低于120%,在压力情景下不低于100%;

  4、净稳定资金率在正常情景下不低于120%,在压力情景下不低于100%;

  5、净资本/净资产不低于26%;

  6、净资本/负债不低于10.4%;

  7、净资产/负债不低于13%;

  8、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不超过70%;

  9、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不超过350%;

  10、融资(含融券)的金额/净资本不超过28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资产管理业务自有资金投入规模及风险限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

  同意公司2020年度自有资金用于资产管理业务的总规模不超过2亿元,资管产品风险限额不超过投入资金的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0年度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及转融通业务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和未来经营需要,同意以下事项:

  (一)2020年度融资融券与约定购回业务规模为79亿元。

  (二)董事会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自有资金、证券情况,在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内确定转融通业务规模。

  (三)董事会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资金和流动性情况,在风控指标持续达标的前提下配置融资融券和约定购回业务资金规模。

  (四)2020年度股票质押业务(自有资金出资)规模确定为21亿元(含应收利息,并扣除减值后金额),股票质押业务(非自有资金出资)规模确定为15亿元。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9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智礼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3)。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 151407     债券简称: 19中原F1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发行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5亿元,票面利率为3.80%。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2020年4月9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

  2020年4月16日,本公司兑付完成债券本金总额1,500,000,000.00元,兑付利息总额为57,000,000.00元。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 150323     债券简称: 18中原01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

  次级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0年4月24日

  ●债券付息日:2020年4月27日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发行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4月27日开始支付自2019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6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本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次级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8中原01

  4、债券代码:150323

  5、发行总额:15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品种,发行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票面年利率为5.58%。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由中国证券登记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统一托管。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4月2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5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58%,每手“18中原01”(面值人民币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55.8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0年4月24日

  2、付息日:2020年4月27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 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中原01”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三)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三)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1月7日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的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9层

  联系人:王宏伟

  联系电话:0371-65585668

  邮政编码:450018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

  联系人:朱值军

  联系电话:0755-83025246

  邮政编码:518000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境外全资子公司中州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中州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港币1.5亿元,实际已向其内保外贷业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港币7.5亿元(不包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6月11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州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州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国际”)向境外银行借款或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0%(不含本数,人民币或等值港币、美元),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在上述时间内,公司可以分期出具担保或反担保函(或其他同等效力的文件)。

  为促进公司境外业务加快发展,补充中州国际日常营运资金,2020年4月1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签署《担保合作协议》,公司以内保外贷方式向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为中州国际获取境外银行借款开具保函,为中州国际提供总额1.5亿元港币的担保。2020年4月17日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开出保函,担保期限为8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州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二期1505及1508室

  3、注册资本:港币10亿元

  4、经营范围:投资控股公司,作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平台,透过下设附属公司开展具体业务。

  5、财务状况: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州国际总资产为34.90亿港元,净资产13.39亿港元;负债总额21.52亿港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19.10亿港元、流动负债总额21.52亿港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13亿港元,净利润-0.09亿港元。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受股权结构调整及资产转让影响,中州国际总资产为28.58亿港元,净资产4.92亿港元;负债总额23.66亿港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19.63亿港元、流动负债总额19.86亿港元;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548.16万港元,净利润1.47万港元。

  6、本公司持有中州国际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为中州国际获取境外银行借款开具保函,为中州国际提供总额1.5亿元港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为8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为上述融资保函提供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办理相关事宜。本次担保事项是董事会在对中州国际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续担保金额(包含本次担保)合计约人民币8.21亿元(港币9亿元,以2020年4月17日港币/人民币汇率中间价0.91235折算为人民币)。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5%。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仍负有责任的对外担保/反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担保/反担保。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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