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阳安”或“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关于上层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股权结构调整的《通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6日,新希望集团与新希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控股”)、刘永好、刘畅、李巍签订了《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新希望控股向新希望集团增资24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希望控股持有新希望集团股权比例为75.000%。本次增资前后新希望集团的股权变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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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动前后股权结构图
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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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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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刘永好、刘畅、李巍间接持有华创阳安19.31%的股份,间接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希望控股未直接持有华创阳安股份,新希望控股通过持有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间接持有华创阳安10.76%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希望控股通过持有新希望集团75.00%股权和新希望投资集团100%的股权合计间接持有华创阳安19.31%的股份。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