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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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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1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于2018年4月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因买卖合同纠纷,已将多伦绿满家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伦绿满家”)、重庆市绿满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满家”)、重庆喜地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地来商贸”)、毛良模、内蒙古瑞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达实业”)、重庆市毛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毛氏实业”)、重庆牧牛源牛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牧牛源”)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现将该诉讼的有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相关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本次相关诉讼的起诉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法院受理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

  2、诉讼机构: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其所在地为福建省厦门市。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及前期进展

  本次诉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2018-37号《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三、本次诉讼事项的调解情况

  2018年6月,公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买卖合同纠纷作出的系列《民事调解书》,调解的主要内容如下:

  1、多伦绿满家、重庆绿满家、重庆牧牛源就相关买卖合同项下公司向其支付的货款本金合计47,842.6871万元分五期予以退还;

  2、各担保方同意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若上述主体未能按期足额支付调解协议任一期款项,公司有权就剩余未支付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9年1月,因上述被告未能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公司依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了上述强制执行申请后,依法查封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万寿路15号第1-3层房产并进行司法评估和拍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资产拍卖未获成交。

  由于竞拍过程中,出现竞买人悔拍情形,法院依法没收该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680万元,并在扣除相关诉讼及执行费用后对剩余竞拍保证金进行依法分配。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分配的款项441.91万元。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收回款项对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约为441.91万元。利润总额未考虑所得税影响,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情况为准。公司将积极跟进本诉讼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定需进行信息披露时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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