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研铂业”)的控股股东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金属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3,524,4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4%。贵金属集团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40,044,10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3.08%,占公司总股本的9.15%。
一、 股东所持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贵金属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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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贵金属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支行签署的《质押合同》,在贵金属集团按期清偿全部债权后,将办理股权质押解除相关手续,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完相关手续日期为准。
2.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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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附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
2、《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