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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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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河北雄安绿博园唐山园景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总承包
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0-033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河北雄安绿博园唐山园景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总承包

  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河北雄安绿博园唐山园景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2、项目施工期间,受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设计”)签署了《河北雄安绿博园唐山园景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相关情况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简介

  名称: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1,000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孙福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32416J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城乡规划及小区总体布局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施工图审查;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建设计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发生过业务往来。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河北雄安绿博园唐山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工程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荣东片区北侧。

  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856亩,包括唐山园城市林(1500亩)、预留造林区(356亩)、唐山核心展园(在唐山园城市林区域内,面积:约3000平方米左右)三部分。

  工程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

  2、合同工期:21个月。

  3、合同价格和合同价格形式

  承包范围内的合同价款:暂估为人民币¥100,000,000元(含税),不含税价格为¥91,743,119,增值税率或征收率为9%,税额为¥8,256,881,具体税金按实际开票金额计算。

  4、合同价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中建设计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支付公司工程款,待中建设计与发包人的结算完成收到工程款后(扣留全额管理费、奖励、罚款及其他应该由公司承担的费用)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留取3%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并且发包人返还给中建设计后无息支付。

  5、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若本项目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五、备查文件

  《河北雄安绿博园唐山园景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0-034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通知: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现场会议主持人:卢云慧女士。

  7、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

  8、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召集及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2,13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3338%。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924,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7328%。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名,均为2020年4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2,13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3338%。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0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枫律师事务所李洁、刘雪晴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42,1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者表决结果情况:同意11,92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李洁、刘雪晴律师出席见证,其出具的《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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