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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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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0—1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2020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德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审议并表决以下议案:

  1、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推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山推建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建友”)开展汽车底盘销售等日常经营业务合作。

  山推股份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27),并刊登于公司的信披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鉴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股权划转至山东重工事项的所有审批、核准等程序均已完成,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山东重工及其附属公司包括山推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与山推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开展的此类业务为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业务部门测算, 预计2020年与其发生的此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全面建立和发展合作关系,公司拟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每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余额及其他相关费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

  由于山重租赁是山东重工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山重租赁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山重租赁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最近一次的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0—1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原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推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山推建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建友”)开展汽车底盘销售等日常经营业务合作。

  山推建友长期从事搅拌车改装及整车销售工作,拥有较为丰富及固定的客户资源。与其开展业务合作对公司搅拌车的推广销售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山推股份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27),并刊登于公司的信披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鉴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股权划转至山东重工事项的所有审批、核准等程序均已完成,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山东重工及其附属公司包括山推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与山推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开展的此类业务为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业务部门测算, 预计2020年与其发生的此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增加后,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所有相关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1,375,790万元人民币,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3,220,700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为山东重工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及10.1.6所述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刘会胜

  注册资本:124078.7611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

  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收获机械及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场地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山推股份经审计的总资产893,079.82万元,净资产340,636.10万元,营业收入640,311.47万元,净利润5664.41万元。

  山推股份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支付履约能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以及其他途径查询,山推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开及市场公允原则,定价方法主要为按市场价或公平合理原则协定价格以确定产品价款。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一般商业原则或行业守则约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日常业务开展情况,接受山推股份及其下属公司下达的汽车采购订单,签署相关合同并经公司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后生效。截至信息披露日,山推股份下属子公司山推建友已向公司下达并签署相关汽车买卖合同订单,其中已发生金额500.19万。预计2020年与其发生的此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亦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为规范该等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以协议方式对交易事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现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0-16)。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0—18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全面建立和发展合作关系,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租赁”)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2019年9月25日,山东省国资委作出《关于无偿划转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45%国有产权有关事宜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字[2019]44号),同意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45%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持有。就上述事项,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27),并刊登于公司的信披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山重租赁系山东重工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山东重工及其附属公司包括山重租赁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最终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的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注册资本:11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D座1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8690250X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建筑材料;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1.74%的股权,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持有19.565%的股权,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9.565%的股权,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9.565%的股权,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9.565%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委。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581,177.30万元,净资产:128,089.3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276.64万元,净利润6,317.20万元。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及10.1.6条所述的关联关系。

  山重租赁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以及其他途径查询,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山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标的物:公司所生产和经营的产品。

  2、融资租赁方式:代理商合作方式。

  3、授信额度:授权公司自2020年度起,与山重租赁每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余额及其他相关费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

  公司按照与山重租赁签订的《回购协议书》及《回购协议书补充协议》,在约定的业务额度内,承担其与代理商及客户签订的《业务协定书》项下客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回购担保责任。合作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合作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二)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由公司的终端客户同代理商按市场价格确定产品交易价格,并同山重租赁签署《业务协定书》。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山重租赁具有相关业务资质和风险控制能力,其依托山东重工较为优质的产业资源和较完善的营销网络,能为公司制定较为专业、灵活的融资租赁解决方案。公司通过其为客户办理融资租赁服务,有利于拓宽销售渠道,可以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亦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为规范该等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以协议方式对交易事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现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加强融资租赁业务风险管理,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本次关联交易风险可控,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融资租赁业务商业条款,有利于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与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回购协议书》和《回购协议书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0-1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4),定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增加该次会议临时提案暨该次会议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提案情况

  2020年4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提交的书面函件,提议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27,988,126股,持股比例63.7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且该提案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同意将其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原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二、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议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6、股权登记日: 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续签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回避表决。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党家庄镇南首公司本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20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签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其中第11项、第12项、第1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股权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24日9:00—17:00(信函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党家庄镇南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50116

  4、联系人:张欣

  联系电话:0531-58067586,传真:0531-58067003(自动)

  5、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如下:

  投票代码为:360951

  投票简称为:重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如下:

  ■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权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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