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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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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监管新规
拟取消许可证3年有效期
□本报记者 薛瑾

  □本报记者 薛瑾     

  

  银保监会16日发布通知,就《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文件是2018年7月首次征求意见稿的修订版本,变化主要体现在取消许可证3年有效期、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等九大方面,进一步体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主基调,以适应保险中介市场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险代理人监管制度。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长期以来,保险代理人法律关系不清、监管体系不明、管理标准不同,对保险代理人的监管散见于不同的文件当中,不能形成有效合力。起草《规定》,可理顺法律关系,统一监管尺度,形成监管合力。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许可证3年有效期的设置是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的重要举措,将激发企业活力,支持优质公司加快发展。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对扰乱市场的劣质公司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实现扶优限劣。

  《规定》明确了保险机构高管人员近亲属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符合履职回避的有关规定。此举措的背景之一,是在前期监管实践中,监管部门查处了一些保险机构高管人员近亲属通过虚列费用、虚构业务等方式,违规经营保险中介业务,为保险机构及其高管人员套取费用,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还专列一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个人保险代理人实施分类管理,加快建立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这是监管部门首次明确提出加速独立代理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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