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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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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根据产品收益率计算公式4%*n1/N+1.518%*n2/N(其中N=n1+n2)计算的收益率和收益金额上限(n1=N时)和下限(n2=N时)。

  上述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均为银行理财产品,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和资金投向

  (1)合同主要条款

  ■

  (2)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自有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专项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建设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9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201,843.86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9月末货币资金的14.8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含本次)本金余额为121,500万元,占公司2019年9月末货币资金的60.20%。

  根据公司现金流及货币资金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或“货币资金”;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列报于“货币资金”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息收入”。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达预期、延迟兑付等风险,具体表现为:银行保证本金,但不保证具体收益率,实际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收益不确定风险;公司无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权利,在产品存续期间内,公司不得提前支取,可能导致公司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产品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的上升而提高,公司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并实施好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3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以内,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含本次)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均为2018年数据(经审计)。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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