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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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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8元(含税)。截至2020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190,865,27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30,755.3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3%。

  2.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截至2020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190,865,27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76,346,1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67,211,386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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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工程技术服务以及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其中,工程技术服务包括工程检测、工程专业施工(保温、防水、加固)、工程设计以及工程监理等技术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包括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混凝土外加剂、保温材料、建筑结构胶等建筑材料。

  公司以立足建筑科研主业,紧跟行业发展的科技前沿,通过设立“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江苏省高性能建筑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低碳建筑技术研究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苏州市民用建筑能耗监测中心”等企业创新平台,在工程检测、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新型建材等领域形成了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架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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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程技术服务

  (1)工程检测

  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为新建、在建的建设工程,包括与建筑物有关的地基、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建筑结构等,提供全方位的质量和性能检测、安全和可靠性鉴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鉴定报告。检测业务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基坑监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智能建筑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市政工程检测、空调系统建筑水电检测、木结构检测、交通工程检测等。

  公司的检测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苏州检测、吴江检测、太仓检测、中测行和常熟检测承担。其中苏州检测具有江苏省住建厅颁发的检测资质,于1991年在苏州地区率先通过了江苏省质监局主持的计量认证(CMA),具备计量认证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可以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于2004年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主持的实验室国家认可。公司2014年12月收购的吴江检测、2016年1月收购的常熟检测、2018年11月收购的太仓检测也具有江苏省住建厅颁发的检测资质以及江苏省质监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019年12月收购的中测行具备上海住建委颁发的检测资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主持的实验室国家认可、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混凝土工程甲级)、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监测检测))甲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综合甲级、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等相关资质。

  (2)工程专业施工

  公司的专业施工主要包括建筑保温、建筑防水和结构加固。建筑保温是指为保证建筑内部拥有良好的使用环境,使建筑物满足保温隔热等功能要求进行的保温层施工,涉及防腐保温绝热等施工工程。建筑防水是指为防止水对建筑物某些部位的渗透从而在建筑材料上和构造上采取防水措施,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结构加固是指对建筑物原有受力结构进行加固补强,从而满足新的使用要求及安全性,节约成本,减少投资。

  ①公司的建筑保温和建筑防水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建科防水承担。建科防水成立于1987年,是苏州市最早的专业性建筑保温防水公司之一,主要从事防腐保温、防水堵漏等业务。参与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房屋渗透修缮技术规程》等行业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

  ②公司的结构加固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建科加固承担。建科加固是首批经江苏省住建厅批准获得具备特种专业资质(结构补强)的结构加固公司,已完成改造加固项目千余项,集成了建筑结构鉴定、加固方案设计、材料研发和施工生产等一系列服务,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

  (3)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是运用科技的知识和方法,有目标的创造工程产品构思和计划的过程。工程设计业务需要根据建设项目的要求,对建设项目所需的技术、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分析论证,编制设计文件。

  公司的设计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建科设计承担。建科设计是建筑工程甲级设计院,兼有城市规划资质。在城市景观、小区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工程等方面均有建树,具有较高的设计水准。随着绿色建筑、生态城市的兴起,公司在建筑设计方面融入更多的生态环保理念,建立了涵盖建筑节能、热环境与能耗控制、节能材料、生态经验等领域的完善的绿色建筑设计体系。

  (4)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管理,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公司的监理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建科监理承担。建科监理拥有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人防监理甲级资质、公路工程乙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乙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乙级资质等资格,并同时具有招标代理、项目管理、政府采购代理等资质。

  (5)其他技术服务

  公司的其他工程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建筑节能、培训学校、工程咨询等。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新建、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降低能耗。建筑节能是关系到我国建设低碳经济、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公司的建筑节能业务主要由建科院自身及子公司建科节能承担。建科节能于2011年成立“苏州市民用建筑能耗监测中心”,开展能耗监测、能效测评、能源审计和合同能源管理等工作,被评为“江苏省建筑节能优势企业”和“中国建筑节能之星”。监测中心通过对服务器所采集到的能耗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可以自动监测并判断建筑中各地点的用能等指标,辅以相关的智能控制系统,可自动达到最佳状态,以达到节能的目的。监测中心进行节能改造的案例有苏州市住建局、太仓市人民法院等。

  工程咨询是指遵循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运用工程技术、科学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法规等多学科的知识和经验,为政府部门、项目业主及其他客户的工程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活动的智力服务。公司的工程咨询业务包括行业发展政策研究与咨询、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工作,先后完成了数十项工程咨询业务,多次荣获省市工程咨询优秀成果奖。

  公司还设有培训学校,主要从事建筑行业试验员和监理员的培训工作,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实际操作的考核基地。培训学校自开办以来,为公司及社会培养了大量建筑行业的人才。

  2、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销售

  新型建筑材料是指在传统的砖、瓦、石、灰、沙等建材之外发展起来的,代表建筑材料发展方向的建筑材料。新型建材具有施工简便快捷、性能优良、节能环保和性价比高等优良特性,不但可以改善房屋功能,还可以提高建筑的隔热保温效果,节能环保。

  公司的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销售主要由子公司姑苏新材承担。姑苏新材先后推出了“姑苏”系列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混凝土外加剂、建筑结构胶、保温材料等产品,荣获“江苏省著名商标”、“ 苏州名牌产品”等荣誉,多项产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认可度。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1)工程技术服务业务的销售模式

  工程技术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业务承接、项目立项与方案制定、业务实施、业务交付等环节。

  第一,业务承接。公司主要采取招投标(包括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客户直接委托等方式承接业务。由于本公司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声誉,一些业主会向本公司发出投标邀请,本公司也会主动的向一些质地较好的项目发出投标文件。业主也可能直接委托公司开展有关业务。公司业务承接的过程主要包括项目信息收集、项目洽谈和投标、合同谈判和签署等阶段。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通过招投标、直接委托等方式获取业务及获取业务的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通过招投标、直接委托等方式获取业务项目未与客户发生过纠纷或争议,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引致的仲裁或诉讼事项,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

  第二,项目立项与方案制定。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对项目进行立项,制定基本方案。公司需要对项目的业主需求和质量要求进行评估;对项目的技术特点进行分析并拟定措施;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公司为项目的完成配备充分的资源,包括派遣合格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工程负责人以及派遣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等。

  第三,业务实施。项目经理组织人员按照拟定的方案执行项目。在执行项目的过程中,可能需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改,业主也有可能提出反馈意见。

  第四,业务交付。项目执行完毕后,交付给业主。项目经理根据情况安排驻现场代表进行各阶段的现场技术服务,同时开展回访工作,听取业主的意见,了解业务中存在的不足。

  (2)新型建筑材料的销售模式

  公司基于建筑材料行业的特点,建立了广泛的销售网络和灵活的销售模式。建筑材料的销售方式主要包括直销及经销。在直销方式下,公司直接与终端客户进行合同签订或接受客户订单、商品交付,并按照合同、订单约定进行结算。在经销销售下,公司实行买断式经销模式,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并与经销商直接进行货款的结算。

  公司主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产品研讨会、产品推荐会、参加下游行业的展览会等形式进行产品及品牌的营销推广,通过品牌策划推广活动,强化在销售终端、网络推广方面的形象;建立并完善姑苏新材官方网站、手机网站、微官网等网络建设,采用多渠道的市场推广方式进行产品推广。此外,公司通过后期定期的回访以维持公司和客户的良好关系。

  2、采购模式

  工程技术服务采购的商品主要为办公用品、计算机及系统软件、检测仪器等,价格比较稳定,市场供应充足。新型建筑材料采购的商品主要是一些建筑原材料,包括沥青、石英粉、树脂等,国内供应也充足且稳定。

  公司制定了科学的采购制度,对供应商的筛选、报价及检验入库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的管控,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稳定。公司依照年度经营目标,结合市场情况和原材料消耗、储存以及运输特性等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采购计划。公司与供应商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采购价格基本稳定,在市场价格发生重大波动的情况下,重新协商采购价格。

  (1)配合分包采购

  工程质量检测业务中,公司部分业务的实施需要吊装、运输等配合分包业务,公司会根据需求与具有专业能力的供应商签订分包合同,约定相关服务内容以及价格,并由公司对相关现场工作进行统一安排。

  配合分包的主要内容是检测业务中桩基静载检测任务的堆载运输劳务配合工作,包括抗压、抗拔及人工堆沙。桩基静载检测是用接近于竖向抗压桩的实际工作条件的试验方法,在桩项使用钢梁设置一试桩平台,上堆配重物,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对工程桩的承载力进行抽样检验和评价。

  具体而言,配合分包商将配重块及检测基准梁等试验设备从仓库(或工地)装车,运输到工地现场并进行现场试桩平台堆块的吊装搭设,配重堆块堆放,试验结束后将检测基准梁、堆块等设备倒运的一系列服务。供应商负责提供配重平台设备、配重堆块、千斤顶及油泵、吊运车辆等设备,同时,需要运输资质和持建设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上岗的作业人员。

  除桩基静载配合外,配合分包还有建筑结构鉴定检测配合、基坑监测配合、桩基钻芯配合等。建筑结构鉴定检测配合主要指建筑构件取芯、破除粉刷层、挖土放等劳务。基坑监测配合主要指为埋设监测管劳务配合。桩基钻芯配合主要指利用高速钻机取出芯样用于检测。

  (2)劳务采购

  工程专业施工业务中,公司通过采购劳务的方式进行现场施工,公司负责项目现场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分别采用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的形式,与具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或劳务分包协议,进行劳务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的新型建筑材料产品主要包括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混凝土外加剂、保温材料、建筑结构胶等。

  公司的生产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公司营销中心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及订单状况,在每年末制定市场预测计划,提供下一年市场总量、产品销售的品种及数量预测数据。生产部门根据预测销量进行部分预生产,以缩短生产周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货任务。公司在生产的过程中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确保产品质量。

  三、公司的行业情况

  建研院所处行业为工程专业技术服务业,近些年行业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1)我国工程技术服务业发展前景良好

  国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的主要推动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到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将保持在6.5%以上,这将进一步推动国内居民消费。随着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除对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外,人们将更多地关注教育、健康等方面的消费,从而推动文化、娱乐、体育、旅游及医疗等需求快速释放,带动城市文体医疗设施投资。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化,农村住宅、文化设施配套建设需求也将进一步释放,从而将带动相应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未来,我国将持续推动城镇化发展,在大中型城市土地资源稀缺的情况下,城市更新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需求将增加,从而带动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同时,大中型城市经济逐步向服务业转型,促使城市工业不断向拥有大量工业用地的周边卫星城市转移,这将有效带动我国工业园区投资保持在较高水平。

  (2)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发展将进一步分化

  目前我国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众多,行业整体较为分散,集中度相对较低。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规范化发展,未来建设领域招投标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向更市场化方向转变;行业资质准入制度进一步放开,国内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一些技术实力较弱、资金规模较小、品牌知名度较低的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的发展空间将逐步缩小。优质的市场资源将进一步向技术比较成熟、服务比较优良、综合实例比较强的企业集中。

  (3)建筑产业现代化进程带来新机遇

  建筑产业现代化是以节能环保技术、工业化生产装配技术以及信息技术等应用于建筑产业,实现建筑的绿色化、建造的工业化和建筑的信息化。建筑产业现代化是我国建筑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要求。为建设领域企业未来业务空间提出了指引,特别是城市生态规划、绿色与工业化建筑、建筑性能和安全管理、水安全和生态市政、绿色交通和智能城市和城市生态安全等方面将迎来重大历史机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敬请查阅本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相关内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05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在公司北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对管理层2019年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对独立董事2019年度履职过程中的勤勉尽责给予充分肯定。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文件。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并对审计委员会各委员2019年度履职过程中的勤勉尽责给予充分肯定。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文件。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依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审计报告》编制,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符。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80,803,050.12元(合并口径)。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67,420,373.03元(母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情况。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8元(含税)。截至2020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190,865,27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30,755.3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3%。

  2.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截至2020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190,865,27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76,346,1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67,211,386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20-007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其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相符,并同意对外报出。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文件。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已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20-008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从事证券业务相关资格,已多年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并且在以往审计过程中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20-01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按方案实施。

  其中董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按照财政部对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20-009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及相关分析测算结果,公司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264,479.17元。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20-011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按实际情况对章程部分条款修改。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20-012  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元准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设立登记为准)。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20-013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 月16 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07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8元、每股转增0.40股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80,803,050.12元(合并口径)。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67,420,373.03元(母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情况。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8元(含税)。截至2020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190,865,27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30,755.3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3%。

  2.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截至2020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190,865,27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76,346,1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67,211,386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出席董事同意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情况下作出的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是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情况下作出的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 月 16 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08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8月11日下发的《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7号),公司于2017年8月公开发行新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8,320,000.00元。所募集资金款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保荐费26,415,094.34元后于2017年8月30日分别汇入公司在托管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98,32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38,396,226.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9,923,773.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7]B126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合计23,702,526.73元,本年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涉及到由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市姑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承建的募集项目,分别与相关银行另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监管协议执行。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差异25,375元,系公司在浦发银行的借款利息银行于2019年9月20日在本公司浦发银行苏州分行89010078801800000181账户扣除。该金额公司已于2020年3月6日转入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7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其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55,897,967.3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其中55,000,000.00元于2017年度置换至自有资金账户,剩余897,967.36元本年度置换至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事项已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6,000万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12个月。

  2018年度公司使用4,936万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保障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300万元。2019年5月,公司使用1,3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9年9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5,936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9月,公司使用6,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12个月,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2019年度进行委托理财情况如下,总共投资收益2,763,726.02元。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80,000,000.0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对募投项目的投向进行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23,702,526.73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23,677,151.73元差异25,375元,系公司在浦发银行的借款利息银行于2019年9月20日在公司浦发银行苏州分行89010078801800000181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该金额公司已于2020年3月6日转入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09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应当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收入的会计政策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上述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与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相关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一)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本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对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 月 16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10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

  公证天业已计提执业风险基金并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执行公司审计业务由公证天业苏州分所承办。公证天业苏州分所注册地址为苏州市新市路130号宏基大厦5楼,其前身为苏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新证券法实施前是全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

  (二)人员和执业信息

  1、事务所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末,公证天业现有合伙人42人,注册会计师346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76人,近一年新增注册会计师16人,现有从业人员776人。

  2、项目成员信息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过证券业务多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业务规模

  2019年度公证天业业务总收入28,446.33万元,其中:审计收入25,041.7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838.80万元,2019年末净资产3,006.69万元,审计公司家数5,227家。最近一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55家,审计收费4,162.08万元,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66.40亿元,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公证天业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

  (四)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最近三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具体如下:

  ■

  (五)审计收费

  授权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从事证券业务相关资格,已多年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并且在以往审计过程中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从事证券业务相关资格,已多年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并且在以往审计过程中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 月 16 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06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在公司南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听取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依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审计报告》编制,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符,真实、准确 、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20-007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20-008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统一公司按照财政部2018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20-009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及相关分析测算结果,公司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264,479.17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计算,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20-01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按实际情况对章程部分条款修改。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20-012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元准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设立登记为准)。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11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进行分析,评估是否产生减值迹象,对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公司测算,本年共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0,264,479.17元,详细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19年度合并净利润10,264,479.17元,公司2019年末合并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10,264,479.17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 月 16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12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5,104,000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135,9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50,041,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5,145,600股;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6,44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19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175,069,160股;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1,16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19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175,028,000股;

  根据公司申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3号),同意公司向冯国宝发行7,151,514股股份、向丁整伟发行2,375,592股股份、向吴庭翔发行1,346,168股股份、向姚建阳发行841,355股股份、向龚惠琴发行841,355股股份、向陈尧江发行673,084股股份、向潘文卿发行673,084股股份、向颜忠明发行673,084股股份、向房峻松发行504,813股股份、向乐嘉麟发行504,813股股份、向吴容发行252,41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次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0,865,276股。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其中: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截至2020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190,865,27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76,346,1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67,211,386股。

  同时,为应对在突发状况下董事会决策的及时性,拟在章程中增加紧急情况下董事会会议通知程序。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登记手续。

  一、本次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10.40万元。

  修订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21.1386万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12,510.40万股。

  修订为: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26,721.1386万股。

  原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合法有效方式;会议通知在会议召开3日前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

  修订为: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合法有效方式;会议通知在会议召开3日前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如发生紧急情况,可以以口头、电话方式通知立刻召开临时会议。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不变。

  二、关于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前后对比如下:

  ■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章程(2020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13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滨河路1979号北一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 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979号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联系电话:0512-68286356;传真:0512-68273924

  4.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待会会议的,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由法人单位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以2020年5月7日16点30分之前收到为准)进行登记,并注明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183                                                  公司简称:建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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