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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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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0-026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定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0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4月2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0年4月22日下午2:30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00 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下午 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5日。

  7.出席对象:

  (1)2020年4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监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议案1-8已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公司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公司监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蒙自支线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等相关公告。议案9-13已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公司章程修订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公告。其中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邮编:650200;传真号码:0871-63126346,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0年4月20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邹吉虎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

  联系电话:0871-63151962;63126346

  传真:    0871-63126346

  5、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3

  2.投票简称:能投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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