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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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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2
债券代码:136299 债券简称:16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的总体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98.6884%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0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进行回复,为保证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了延期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11月30日及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重组方案项下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进行了调整。同时,公司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文件进行了修订,中介机构亦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并发出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披露重组预案后,在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应当与交易各方保持沟通联系,并至少每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说明重组具体进展情况。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2日、2020年2月5日、2020年3月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重组已获得北京市国资委的批复

  2020年4月14日,本公司收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20]22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三、其他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海科融通将其所持中技小贷30%股权转让给翠微集团。2020年4月7日,中技小贷取得北京市金融局《关于北京中技科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京金融[2020]96号)。2020年4月10日,海科融通与翠微集团完成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的非公开协议转让手续并取得《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2020年4月14日,海科融通取得翠微集团支付的股权转让款6,644.63万元,目前正在办理股权转让后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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