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裁定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审第三被告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5000万元;借款利息、违约金及律师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一定正面影响。
一、诉讼情况概述:
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衡”)因与乐赚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赚公司”)、邓伟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不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8)沪0101民初418号民事裁定,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及2019年11月2日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新增涉及诉讼的公告》及《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及临2019-098)。上海二中院于2020年1月1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二审裁定的主要内容:
日前,公司收到上海二中院(2020)民事裁定书沪02民终1064号,主要裁定内容为:
上海申衡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一定正面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